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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爱情故事上集 > 第四十九章 只为这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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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状态还算不错,眼睛没有浮肿,好在我昨晚没有喝太多的水。我不喜欢擦粉,即便是化妆也只是描眉抹口红而已,我基本上是不化妆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素颜朝天,和林政宇在一起我养成了天天抹唇膏的习惯,而且一定得是防晒的唇膏。

“新的一天,要加油啊!”我在梳妆镜前鼓励自己。

妈妈已经做好早饭,我看到了饭桌上整齐摆放着我的早餐,唐立明今天表现不错,没有乱动我的荷包蛋和生煎。

“吃吧,这份黑米粥可是我给你买的,荷包蛋是老妈做的,生煎是爸老爸去给你买的。”唐立明轻轻扯动我的耳垂。

“别揪着我耳朵,我最讨厌有人动我的头发跟耳垂了。”我拿筷子在他手背上重重敲了一下。

“好好好,不跟你闹了。”唐立明掏出一个暗红色天鹅绒的盒子。

“这是···这是给我的吗?”印象中,唐立明似乎没有送过我任何饰品,莫非?我将盒子推回在他的面前,“这是不是苏承毅让你给我的?”

唐立明靠在椅背上,翻了一个白眼,我踢了他一脚,“行了,把你的死鱼眼收起来。”

“这是我送你的,上次你说想买一个耳骨夹,我发现你一直没有买,我就选了这一幅六角星的样式给你。”他取出耳骨夹小心翼翼的夹在我的耳骨上。

“挺好看的,谢谢咯,我先吃饭,一会还得赶公交。”我塞了一个生煎在嘴巴里。

“不用赶公交,今天我送你,姥爷和姥姥特意交代我的。”唐立明在我面前晃了晃他那个看起来非常浮夸的钥匙扣。

“姥爷和姥姥也都知道了?”我有些担心,虽然他们二老迟早都会知道的,但是我现在还没想好怎么说服他们,毕竟他们的想法和爸爸妈妈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知道了,没说什么,你安心上班,今天是第一天,好好表现。”唐立明拍了拍我的肩。

我对这个耳骨夹很是喜爱,取下又戴上,戴上又取下,这上面的水钻也太好看了吧!

“行了,别显摆了,赶紧戴上吧,这个耳骨夹不便宜。”唐立明打着方向盘的姿势和林政宇有几分相似,一样的专注,一样的认真,还带有几分似有若无的痞气。

我将耳骨夹重新戴回在耳骨上,听唐立明的语气,看来这个耳骨夹真的不便宜。

书店在民主南路,我猜测唐立明会沿着建设东路出发,在建设中路拐弯之后再进入民主南路,他家就在建设西路,不知道会不会遇见呢?

“你又在想念某个人吗?”许是怕触碰到我的伤心事,他问时的语调极轻,问的方式也很是隐晦。

“就是忽然想到了,他家就在这附近,不知道有没有机会遇到。”我握着脖颈上的鹿角项链,轻声呢喃。

“没有机会,若是有机会的话,早就遇到了,哪里会等到现在。”唐立明极力打消我心中对林政宇的种种期待。

车子缓缓驶向民主南路,唐立明对时间把握的还不算,现在不是上班的高峰期,人流量和车流量都不算多。我不想被唐立明看穿心思,可一双眼还是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找寻着,让我见他一眼,一眼就好。

当初和他交往时,我曾经问他,如果分手了还会不会和我做朋友,林政宇的回答很肯定也十分坚决,他不会和我做朋友。相信大多数人的答案都和他一样,但我还是想知道原因,或许我能在这当中找到“一线生机”。

他是这样回答我的:如果在暧昧阶段,也就是想开始却不能开始的时候我会选择和你做朋友,但是如果我们在交往之后分手了,我是断然不会跟你成为朋友的,我是一个很怕疼的人,所以痛一次就够了。

一声刺耳的喇叭声惊动了我,我扭头看了一眼,斜后方是一个开着宝马,看上去财大气粗的男子,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化着浓妆,穿着抹胸裙的妖娆女子,她手里还抱着一只牛头梗,两人嘴里还骂骂咧咧的,真是太没有素质了。

我摇上了车窗,在我将视线收回的那一瞬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是林政宇···他穿着一双皮质拖鞋,头发有些蓬松,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拎着一个保温饭盒,应该是去买饭了。

我还是见到了林政宇,我心中有压制不住的冲动和狂喜,我好想下车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我忍住了,在爱情面前我还是选择了面子,选择了死要面子活受罪···我摇下了车窗,如果他不是那么专注的看着手机的话,抬眼的那一瞬间他就能够看到此时的我正用尽全身的力气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