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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下山之后的美丽生活 > 第三百五十二章 ?自恋,全天下的女人都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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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自恋,全天下的女人都喜

叶晨烁很耐心的为她讲解,小七也很认真的听,两个少年脑袋几乎快要贴在一起的时候,小七习惯性的打了个哈欠。

“好困……”

“啊”字还未说出口,她就已然很没有形象地靠在他的肩膀上睡得香甜了,偶尔还发出细微的打呼声。

他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惊动了她。

这真的是一个特别到不可思议的女生,叶晨烁想,看她睡得那样的沉,简直就是好几天都没有合上眼的模样。

小七嘴角轻扬,像是在做着一个漫长而且甜蜜的美梦,沉醉在梦中的人儿,哪里愿意轻易醒来?

睡梦中的少年,有着无比熟悉并且好看的眉眸,清晰而透明。

一只人见人恶的小虫眯着眼睛爬上高高的橱柜,很没有形象的在上面睡觉。

屋子里的女主人特意多做了几样菜,因为今天是周五,她那在学校寄宿了五天的宝贝儿子就要回家了。

那诱人的香味吸引了小虫并切使之放弃了她那永远都不会满足的睡眠,小虫舔了舔嘴巴,好香啊。

女主人离开后,她就顺势钻进了橱柜里,抓起一小小块蛋糕就要往嘴巴里塞的时候,橱柜被打开了。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孩,浓眉大眼,菱角分明,白衬衫,牛仔裤。

而他的眼眸中,亦是写满了惊讶。

半晌,男孩说话了,他说,小虫,你快走吧,要是让我妈妈发现了,你肯定会被驱虫剂喷死的。

那是2003年的初夏,夏至未至,小七记得。

那只很没形象的小虫子的人间名字就叫做小七,某年某月爬进了叶晨烁,也就是那个催她快点离开橱柜的男孩的书包里,整整呆了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

直到昨天,她被发现了,又是他,在最最关键的时刻,救了她的小命。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呢。

所以,她要报恩,但是和她一样整天睡个不停的妈妈睁开眼睛,说,小七啊,你别给人家添乱就好了,还报恩呢!还是先想办法挑了咱家族的这根懒筋吧,不然这样整天睡觉,也没啥意思。”

她幻变成了人形,瞌睡虫百年的修行只能够维持人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之后,如果还没有找到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挑出懒筋的人,她们就会永远沉睡下去,永远不会醒来。

“小七,小七,你怎么哭了。”

醒来时,她的眼角两道泪痕明显可见。

以及那个曾出现在梦中无数次的少年熟悉的面庞,此刻就那么清晰、毫无保留的呈现在自己的面庞。

小七和叶晨烁恋爱了。

他们一起去食堂打饭,一起上课,一起讨论数学题,旁人羡慕得吹胡子瞪眼睛的。

他更加发奋的学习,他天真的想,等他们一起考上同样的大学,那么幸福的时光就真的来临了。

所以,他就拉着她,学习!

小七天生嗜睡如命,要在以往,谁打扰了她宝贵的睡眠,谁就是大大的坏人,但叶晨烁不一样,他是她所喜欢着的少年,她愿意为了她,改变自己。

两个多月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

瞌睡虫妈妈躲在角落里,暗自掉眼泪。

他很快就发现了小七的不对劲,近些日子,她总是眉眸紧缩,像是有什么心事,问她也不说。

直到有一天,泪眼汪汪的小七很认真的对他说,叶晨烁,我就要永远沉睡下去了,虽然我那么喜欢睡觉,但是我不想永远沉睡下去啊!

叶晨烁像是在安慰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孩子一样,拍拍她的小脑袋,嘿嘿,你这小脑袋瓜子成天都在想些什么啊,你又不是睡美人,什么永远沉睡下去啊。

小七说,我不是睡美人,我是瞌睡虫。

是的,我是瞌睡虫,只能幻变成人三个月,只能和你在一起三个月,三个月的期限,睡觉的时候,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和你在一起的时光,也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

她真的变成了一只瞌睡虫,打着呵欠,随她亲爱的妈妈离开了。

没有小七的日子,度日如年。

他一个劲沉醉于读书写作业的状态中,一刻也不想消停,生怕一旦停止了这种状态,就会想起小七。

累了就趴在课桌上眯上眼,那个爱睡觉的女孩,再也不会回来了,这么想着,眼角不由流出几滴清泪来。

睡觉吧睡觉吧!睡醒了也许一切都只是幻觉而已。

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停歇在自己的掌心。

眼皮子逐渐睁开,他看到了一直绿色花纹的蝴蝶,停歇在了他的掌心位置。

我是小七,再也不贪睡的小七,谢谢你,叶晨烁,帮我挑出了懒筋的少年,从此,我为蝴蝶,翩然舞动。

可是,在我离开之前,我还想睡一觉。

她渐渐收拢起了翅膀,安静地落在他的掌心最为温暖的位置。

思念无声,我已经有了翅膀,想你的时候,也会过来看看你。

叶晨烁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窗外和的阳光一点一点流泻在他好看的侧面,勾勒出了一副无比美好的画面。

晚安,瞌睡虫小姐,他说。

”中午吃什么?”

“沙茶面。”叶毅鹏如是说道。

同宿舍的姐妹曾经问过我,你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的。我想也没想多想,就像是吃一碗沙茶面的感觉。

她们都笑了,樊普宁,真不明白你怎么就那么喜欢吃沙茶面呢?

其实,喜欢一样东西和喜欢一个人是一样的,你可以因为喜欢一样东西而喜欢上一个人,而更多地时候,却时常都是因为一个人才喜欢上一种东西的。

林方杰,我喜欢你。

五年前,我随父母来到厦门,读高中。

后来,等我年纪大了一点,我才明白,在这世间,有很多事情充满了美丽的偶然性,这是唯物主义世界观也无法解释的现象。比如,我迷恋上厦门的沙县小吃沙茶面;再比如,我因为喜欢吃沙茶面而喜欢上卖沙茶面的好看的少年。

遇见林方杰,是个意外。

2009年9月30日,高一年第一次月考,九门科目我挂了七门,闺蜜见我成天闷闷不乐的,便提出要请我到校外吃沙茶面。

沙茶面是厦门有名的小吃,来厦门的这几个月来我只吃过两次,这是第三次,穿过一条窄的只容得下一个人通过的小巷子,就来到了一家“林氏沙茶面”,店不大,甚至都没有装修,略显得寒酸。

不过闺蜜再三向我保证,这家沙茶面是咱学校附近最正宗的。所谓沙茶面,与一般面类最大的不同大抵就是它的汤汁了,据说这是厦门人才懂的独家秘方。

两碗沙茶面端上来之后,我便迫不及待拿起筷子要开吃了,闺蜜在一旁不断提醒我,小心烫哦小心烫。

待我狼吞虎咽吃了个精光后,闺蜜很无语的说了句,跟你一块出来吃东西好丢人哦。碗筷放在桌上,不大会儿,有一个15、6岁上下穿白衬衫的少年过来收拾了,我不由得看得目瞪口呆。若非是亲眼所见,我真是难以相信,这个世上竟然还有长得如此干净漂亮的少年。

面上找不到一颗青春痘,齐耳的短发,睫毛很长,许是发现我正聚精会神的盯着他他,他反倒是不好意思起来,冲我礼貌的笑笑,收拾完碗筷就走人了。

闺蜜扑哧一声笑了,“帅吧!他叫林方杰,是这家沙茶面老板的儿子,很勤快,常来帮他父亲的忙。他可是我们年段的段草哦!”

什么!居然是同一个学校的。当时的我,又惊又喜,年少轻狂,我尽可能的发动自己的人脉关系,搜罗到了所有关于林方杰的一切。

林方杰,高一6班数学课代表,天蝎座,最喜欢的科目是数学,最不擅长的科目是历史,喜欢天蓝色,性格较为孤僻,不合群。学习成绩很好,一直保持在年段的前二十名。人美气质佳,一尘不染,多年之后,每每念起,总不由得慨叹,流光容易把人抛。

我决定把林方杰当成我的学习榜样,我在我宿舍的床头上贴满了拍到他的照片,时而害羞的微笑;时而沉着冷静的思考问题;时而信心满满的投篮……后来因为这样,还

在我们年少的岁月里,总有这么个少年,惊艳了时光。

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我知道一个默默无闻的姑娘若想要走近他的心里,最好的办法就是上学校年级前二十名的光荣榜。他是那么光芒四射,我只有Fiting!Fiting!Fiting!

我成了我们宿舍最早出门,最晚回宿舍,吃饭时间最赶的一个,连走路都匆匆忙忙的,原因只有一个——挤出时间学习。经过我一学期来不懈的坚持努力。终于,在高一年下学期第二次月考时,我以令人大跌眼镜的成绩位列年段第十八名。

光荣榜上有我的名字啦!林方杰年段第五,和他还有一段距离,还得继续加油努力。

闺蜜目瞪口呆的看着我,反反复复念叨着:“难以置信啊难以置信啊,樊普宁,原来你这么有实力。”

其实,只要心里存在着那一份念想,只要你的念想足够坚定,每个人都可以看到自己那非凡的潜力。

书上说,亲爱的,请记住你17岁喜欢上的少年,因为那会成为你日后最美好的时光。

喜欢林方杰,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有一段时间,牙痛得我呱呱叫,可是还是会时不时拉上闺蜜,去“林氏沙茶面”吃沙茶面。

沙茶面固然好吃,更重要的是少年好看。有时候在店里寻不着林方杰的身影,我会假装很不经意的问老板,您家儿子怎么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