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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两人虽然解开了冰冻,相处得还算融洽,话还是很少说。

那么亲密的人,多了几分疏离。谁也不知道如何打破这样的僵局。

“别拿,放床边就行了。”

京墨默默把竹竿放到床边,“娘子,你拿竹竿做什么?”

万年把竹竿当宝贝疙瘩一样放在床里边,“打耗子。”

京墨没见到耗子,倒想起自己挨了一竿子,“我回来了。”

万年:“万一你又走了呢?”

就像曾经他害怕她离开一样,有一种感同身受的疼惜,又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京墨:“那还是听娘子的吧。”

打打他,反正又不痛,就当娘子解解气了。

晚上,京墨又没有回来。

万年把大门关了,躺在屋顶上一边生着闷气,一边看星星。

蔚蓝色的夜幕是一条波澜壮阔的大海,那些星火就是飞到天上迷了路的萤火虫,它们呼朋引伴或者孤单流落,不甘寂寞的萤火燃烧成了璀璨的流光。

她住在海底的世界,不知道海的另一面是什么样的光景。

是否她穷极一生都无法穿过那片海洋?

人们常说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

恋人誓言里经常会出现永远,他们又真的有多少能到达永远。如果,永远止步的地方是生命的终点,生命的长短不一,就会产生不平等的永远。永远留在誓言终止的那一刹那。

她和夫君,会谁先到达自己所谓的永远。

十月成了两个人之间的一个结。

卡萨布兰卡成了一个不能触碰的禁忌。

他们从亲密无间到互生隔阂,这段以她过去为空白的婚姻到底隐藏了多少秘密,他们又是谁先走到永远?

京墨从墙头翻进来,看到屋顶上安静地摊成一张皮的人,把袖子里的东西拢好,伸出双手。

万年在京墨胆战心惊中摇摇晃晃站起来,提着裙摆从屋顶上,义无反顾地跳下去。

等待她的是一个晚归的人,一个带着微凉的怀抱。

总是畏手畏脚,不试试怎知道天有多高。

京墨从袖子里掏出一团灰色的毛线,递给万年。

毛线窝在掌心,小小地“喵”了一声。

“夫君,你夜不归宿,偷猫去了?”

“还好,被老猫追了半条街。”

“还回去?”

万年把猫咪护在怀里,摸摸猫头,“能吃饭了吗?”

“能。”

看夫君一口咬定,万年反而有些怀疑了。

那眼神明明白白:你确定?

“娘子放心,我先观察了几天才动手的,娘子不喜欢吗?”

“那里还有橘色、黑白、黄白的,娘子不喜欢,我再去换一只。”

万年拱拱猫头,爱不释手,“没有,我很喜欢它。”

万年绝口不提还猫的事情,目光全落在猫身上,京墨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要不哪天趁娘子不在,就把它拖到树林里捏死算了。

小奶猫似乎感觉到了危险,立刻往万年袖子里爬,万年把猫捞出来抱在胸口。

“走吧,回去了。”

我的!

直到万年又说了一次,京墨才回过神来,狠狠瞪了奶猫一眼,看到万年看过来,立刻转而一脸无辜地看着万年,要多单纯有多单纯。

怎么刚感觉有点冷?

万年摸摸脖子,看着原地不动幽幽看着她的自家夫君,“当然,我也喜欢帮我偷猫的人。”

京墨笑逐颜开,连人带猫抱起来,心甘情愿做了回代步机。

还是过几天,趁娘子不在再……

有次。

万年再给猫咪喂老婆饼,看着蹲在那里看着她的夫君,心里叹了口气,把饼子塞到她襁褓之中的夫君嘴里。

小奶猫马上就抬头奶声奶气的叫了一声,似乎在控诉京墨吃了它的东西,京墨冷冷看了猫一眼,猫立刻低头躲到万年背后,伸出脑袋,可怜地“喵喵喵”,似乎京墨对它做了多么不可饶恕的错误。

京墨:明天晚上,等娘子睡着……

万年摸摸猫咪,温声细语,“猫猫乖。”

凶巴巴:“夫君,不许吓它。”

京墨:算了,还是今天晚上……

还有一个奇怪的定律:只要她一吃东西,猫就会过来,然后夫君就过来了。他们一起看她吃,搞得她吃什么不给他们吃,她都会有深深的罪恶感。关键是,她吃的,有时候给猫猫不吃,给夫君夫君也不吃,两个屁股就大摇大摆走远了。

就像万年吃的是垃圾,他们都看不上一样。

还有次。

万年看着一大一小两双眼睛瞅着己,郁闷地把碗一放,“我在喝水,喝水,不是吃东西!”

猫咪跑到碗边一看,对着万年“喵”了一声,经本猫检验的确是水,轻蔑地看了万年一眼,刚准备离开,就被一只手抓住了命运的后颈皮。

“我告诉你,我喝的是水,是水!”

“你吖敢瞧不起我,我首先就打断你的猫腿!”

万年把猫按在地上,空着手心按住脖子,拉了拉毛腿,放开猫,看着猫躲到旁边还在看她,伸出二指比出个挖眼睛的动作恐吓猫:“再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来。”

猫立刻跑了。

呵~蠢猫。

早早溜了,在院子里劈柴的京墨一笑,一下把斧头劈飞了,差点自己给自己斩首。

本以为有了猫,她就过上了幸福生活,然而不幸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对于京墨来说,那只傻猫让他们的关系逐渐恢复到了以前。

狡兔死,良狗烹。

什么时候烹猫?

不过,京墨看着万年平平的肚子,总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她经常吃素,他能有什么办法?

这个时候,万年总会用眼神怼回去,似乎在抱怨什么,京墨就更加挫败了。

万年躺在榻上,看着微微凸起的肚子,愁眉不解。

这么大,两个月了?

她怎么把肚子吃到这么大的?

还被夫君都发现了,不行她要减肥。

第二天,京墨看到鸡满院子的跑,有一个人在后面拼命地追。

那人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在减掉小肚子。

不等他发问,那个人就回答道:“不要管我,我在让鸡运动。”

“这样运动出来的鸡肉更紧实更好吃。”

京墨深以为然,野鸡之所以比家鸡的肉更好吃,有一部分原因就是野鸡的运动量更大。

……

“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

“今天,给夫君过生日。”

得,他娘子一定是胡掐的,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好久出生的。

算了,随缘过生日。

只要娘子开心就好。

然而,他似乎忘记了一点,万年可是个很记仇的人。

万年是喝着酸梅汁,把自己都喝撑了,才把夫君成功灌醉,伸出双手卡了卡夫君的腰。

这么细!

嗯,大小合适。

一个小小的人影,到处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满意的东西——一堆她的衣服和胭脂水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