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穿书第一章我杀死了原男主 > 第118章 穿书我觉得人类虽是蝼蚁,却特别勇敢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118章 穿书我觉得人类虽是蝼蚁,却特别勇敢

赵子恒生无可恋,他不是,他真的不是啊!

他和丁丁从根本上来说,物种就不一样,怎么可能相爱?

跨物种相爱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没看见马和驴生下的骡子,都不能有下一代吗?

有谁会爱上自家养的,会喝血的蚊子?这些人怎么就不能理解他呢!

索性也不跟这些说不通的人解释了,拉着丁丁闷闷的道:“走吧,我带你去逛别的,别理这些讨厌鬼!”

他说话的语气愤愤不平的,又引起其余四爸一阵“嗤嗤”地偷笑。

这回赵子恒眼睛都没抬,说不理他们,就不理他们!

两人在点翠楼慢慢的闲逛,一会儿你给我簪只簪子,一会儿我给你带块玉佩。

一会儿我给你选个镯子,一会儿我给你挑个扇坠。

离远了看,两人相处的景象,一派和谐,简直就是从画中走出来的金童玉女。

实际上的情况却是。

赵子恒,一脸嫌弃撇撇嘴,“这破簪子,没有我我哥库里的好,哪天我把我哥的簪子给你拿来。”

丁丁看着赵子恒手里那枚点翠金花簪,他看不出来材质怎么样,但总觉得既新奇又漂亮的。

“你们这里都是把这东西,往脑袋上扎吗?这上面尖尖的,不会扎到自己吗?”

在他们那里都是皇冠,或者是发卡,很少有这种扎在脑袋上的。

他们血族命大,不怕扎头,没想到这帮蝼蚁们如此勇敢,居然把这种金属尖刺扎在头上。

赵子恒看着那根有一咋长的金簪,他长这么大,没少看见女人戴金簪,倒是头一回听人和他说,这东西会扎到脑袋。

不过他是个男人,从来都不带金簪,也不了解这其中关窍。

想了想,对丁丁道:“应该不会吧?

反正你梳头发的时候,都是宫女给你梳,你看不见他们也能看得见。

若是谁伤到了你,你就直接把它弄死吧!”

他语气过于阴森,旁边正在给丁丁试戴金簪的侍女,言手一抖,差点没把金簪扎到丁丁脑袋上。

丁丁背对着他没看到,但是赵子恒面向丁丁却看到了。

心里顿时一惊,原来戴金簪真的有这种危险啊!

小心翼翼的把丁丁脑袋上的金簪抽了下来,随手扔到一旁的托盘上,完全没有考虑过金簪会不会被他摔变形。

赵子恒瞪了刚才差点没扎到丁丁的侍女一眼,拉着丁丁往另一边走,“这东西太危险了,咱去看看玉石的。

玉石翡翠的簪子,我从小大带到大,从来没有戳到脑袋上过。”

丁丁木着一张脸,乖乖的点头,“好。”

被惊吓过后,又被狠狠地瞪了一眼的侍女:……

她觉得她好像什么都没有做。这锅真的应该她来背?

丁丁路过一片,放着玉佩的区域。

老板拿过来一对龙凤佩,一脸献宝似的抬高托盘,给赵子恒和丁丁看。

“这是店里新到的龙凤佩。龙凤本是一对儿,象征龙凤和鸣。

石料是老坑最好的石料,雕刻的师傅也是最好的师傅。正适合身份最尊贵的王爷和王妃。”

话落他把两块玉佩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