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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恐怖灵异 > 疑雾密布 > 第30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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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1日。

海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赵青云,连城公安分局青羊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队员陈松林。

在刑侦大队的会议上,赵青云开门见山,说海阳市最近发生的几起命案,与7年前在连城发生了数起凶杀案十分相似,不排除嫌疑人与连城凶案的凶手是同一人所为。

以下是他介绍连城的案情。

:2011年除夕夜,连城青羊辖区发生了一起命案。

凌晨12点,在连城青羊海滩上放烟花的一对情侣发现了死者。

死者被分成了十块,然后埋在了沙滩上。

情侣是被死者露出来的一只手给绊倒之后,才发现是一只人手。

死者,左雅,女,连城青羊区人,时年20岁,连城音乐学院的一名大二学生。

当时法医鉴定死亡时间为一天前,也就是除夕的前一天。

据其父母说,女儿放假在家的时候,几乎天天都跟同学约了出去玩,有的时候就住在了同学家。

最后见到左雅的时候是在三天前。

左雅死亡原因为窒息死亡,死亡之后被用切割机类似的工具分割成了十块。

当时我们经过了大量走访调查,左雅的同学和熟悉的人都被排除了嫌疑。

第二名死者,周燕,时年18岁,连城市青羊区第三中学高三学生。

死亡时间为2011年元宵节。

被人发现的地方在连城人民公园的人工湖内旁边。

与海阳市近期发现的几名死者相似,死亡原因同为窒息死亡,死亡之后被切割成了十块,然后拼凑起来,靠坐在人工湖边上的草地上。

第三名死者,刘朵朵,时年23岁,连城外国语学校的音乐老师。

死亡时间为2011年清明节,被发现的地点在连城南湖公园的人工湖边,跟第二起死者周燕一样,尸身被拼凑起来,靠坐在人工湖边上的银杏树下。

第四名受害者,也是唯一的一名从凶手手里逃脱的女孩。

白月,时年23岁,青羊区琴音培训机构的钢琴老师。

2011年5月1日晚上10点,她从培训机构下班出来之后,被嫌疑人盯上,嫌疑人在培训机构附近的一条巷子里对白月动了手。

据白月回忆,嫌疑人身形高大,身穿一身黑色的运动衣。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和一个黑色的口罩。

当她被嫌疑人给劫持的时候,当时正好有一名年青人经过。

嫌疑人不得已放了手。

综上所述,几名受害者之所以成为嫌疑人的目标,是因为她们都有共同点。

第一,几位女孩在音乐方面都有一定的造诣。尤其是弹得一手好钢琴。

第二,几位女孩身材高挑,面容姣好,在眉心之处都有一颗明显的美人痣。

我们之所以将白月挟持一案与前几起案子归纳为同一嫌疑人所为,是因为白月与其它几名受害有着相同的特征。

当时负责这几起案子的主要负责人,是我们青羊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熊虎。

熊虎当时有一名得力的助手——陆续。

现在,我重点介绍一下陆续这个人。

他来我们队里的时候,我已经在队里干了两年了。

陆续,时年23岁,连城公安大学犯罪学高材生。

在案件侦破方面,有极强的天赋。

从大二开始,参与过连城市数起疑难案件的侦破,案件侦破的关键点都来自于陆续。

所以,陆续当年在警界颇有神化搬的传说。

后来,他毕业之后进了青羊刑侦大队,还是当时的顾局特别争取过来的,作为重点对象培养。

天才总是有其与众不同的一面。

陆续,性格高冷,自恋,孤癖,喜欢独来独往。

每次有重大的案子,只有在案件碰头会议上能见到他的人之外,其它时间,他都是一个人单独行动。

在当时的队里,私底下,队员对他还颇有言辞,觉得他无组织无纪律。

当年的熊队,现在已经是我们分局的局长。

我记得那年熊队对陆续特别宽容,按熊队的原话是这样的。

“你们一个二个的一不服二不服的,但凡学到陆续的一点皮毛,我也可以让你们放肆。”

熊队说得对,也不得不服,小案子,陆续这个人向来不屑一顾,只有重大的案子他才参与,而且一准能侦破。

自陆续加入我们队里来之后,以往的陈年旧案也几乎都被侦破。

破案率直线上升,顾局时常得意得很,说他有先见之明,先下手为强,为咱们局里争取了这么一号人才。

正是因为这样,熊队才将陆续像神一样地供起来。

有人说过,天才与疯子之间只是一步之遥。

也有人说陆续就是现代版的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说:“我不是精神病,我是高功能反社会性人格。”

用顾局的话来说:“我不管他陆续是不是疯子,只要他能破案,在我眼中,他就不是疯子,而是一个人才。”

后来顾局因为这句话,而被调离了局长的岗位。

对于陆续,在队里,我是与他走得最近的一个人。

他愿意与我多说两句话,可能是因为我和他都是毕业于连城公安大学,而且与当时学校的童教官都走得近。

童教官曾经说过,我和陆续是他从教以来颇为得意的门生。

我记得他很直白地对我说过:“青云啊,你是优秀的,但我不得不说,你与陆续比起来,一个是在天上,一个是在地下。”

说实话,当我听到我最尊敬的教官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内心相当不舒服。

后来,事实证明,陆续确实比我厉害得多。

每次案子到了黎明前黑暗的时候,陆续就会请我喝酒,大醉一场之后,案件就基本有眉目了。

尽管我跟他走得比较近,但我承认,我还是不了解他。

我见过他爱心泛滥,天天投喂小区里的流浪猫,也见过他因为路边的一只狗对他狂叫,他一脚将那只狗给踹飞了的事情。

记得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母亲从老家给逮了一只母鸡回来。

生日当天晚上,母亲晕血,不敢杀鸡。

陆续自告奋勇,同志们,我这一辈子都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

我亲眼见到他抓住那只母鸡的脖子,就这么一拧,鸡脖子就耷拉了下来。

而他,还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

就那件事,让我充分地明白了天才与疯子是邻居的这句话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