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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失恋那天捡了一只猫 > 第30章 莫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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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儿那场大雨半夜停的。

雨后的清晨,格外清新。

太阳像是洗了一把脸,格外妖娆的热。

七月流火,大地变蒸笼。

街道上水汽升腾,氤氲蒸蒸。

宠物大赛燕湖区的分赛场是在青少年体育馆举行,观众很多。

会场熙熙攘攘,喧闹嘈杂。

参赛的宠物以猫狗为主,也有些奇葩点儿的,比如兔子和猪。

那头花纹猪特别胖,捯饬的干干净净,脖子系着红色缎带,能把这种宝贝牵出来,肯定训练有素。

夏梦鱼推掉了事务所的工作,亲自陪同爱宠来参赛。

波姬小丝胆子太小了,她必须得过来陪着,要不然宝贝都不敢出场。

一路行来的时候,这宝贝一直把脑袋扎在妈妈怀里当鹌鹑。

林殊带着波姬小丝出场的时候,夏梦鱼和秦小芊在场外当亲友团紧张的期待着。

有种参加黄金一百秒的既视感。

最终,在小白猫教练的淫威和小鱼干的诱惑下,大白猫完成了辨认彩色图片和数算的表演,掌声雷动。

大白猫下场的时候,都快虚脱了,趴在妈妈怀里小声喵喵,左黄右绿的大眼睛里全是惊吓过后的委屈泪水。

不来了不来了,以后再也不来了,太吓人了。

猫猫都快吓尿了。

林殊和小白猫没等着评判结果出炉就提前离开了,他们还有重要的事情去做。

完成一只小松鼠临死前交托的遗言。

男人得信守承诺。

在江湖上混,无信而不立。

他决定挑战乌鸦背后的黑暗势力。

作为生物链顶端的灵长类,不能让一只乌鸦给吓成怂包。

小松鼠的死跟他有脱不开的关系。

无论如何不能袖手。

他是现实当中的杜拉德,未必没有挫败阴谋的能力。

小白猫说得对,这个事情除了他,估计也没人能提前得悉阴谋。

波姬小丝还得拿超级冠军呢。

他还的实现仨月的财务自由呢。

这个事情大如天,谁破坏谁有罪,谁是敌人。

咸鱼要翻身的关键时刻,不论是谁,敢挡路就统统干掉,按地上使劲摩擦。

……

太阳高照,街上热闹。

林殊戴着大墨镜,T恤短裤,身材高大,不算健硕,但线条不错。

晒黑的皮肤,肩膀上趴着一只小白猫,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也蛮高的。

都说猫咪是撩妹神器,这话不假。

几个水灵灵的妹子主动过来打招呼,都是奔着小白猫去的。

小白猫懒洋洋,不让人碰。

漂亮的妹子们想摸摸它,结果迎来的是一只炸毛的小猫咪。

猫爪尖利,抓哪儿都破。

少女皮肤娇嫩,哪儿抗得了这个。

萌宝宝没摸到,却被带着猫咪的男人骗走了一系列联系方式。

撩了几个漂亮妹妹,林殊脖子上多了十几道浅浅的爪痕,破皮了没见血。

小白猫挠的,但下爪有控制。

警告林殊,再敢随便撩骚,就让他破相。

有她在旁边,还敢叫春,太不把猫咪当干部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才找到滨湖路九十三号。

咖啡色的木板装饰着外墙。

房檐悬挂着几个锈迹斑斑铜铃。

黑底绿字的匾额,慧思书屋。

林殊事前想了很多可能性,唯独没有把这个地址跟书店联系到一起。

小白猫催促他快点进去,别在外面傻站着了。

骄阳似火,日光毒辣。

纤尘不染的猫咪要变成某种烤熟的生物了。

林殊举步向前,一边推门一边思忖怎么打听这里有没有一位叫莫伦的人。

一旦人家问起怎么知道莫伦的,他该怎么回答。

总不能说是一只松鼠临死前告诉他有莫伦这个接头人的吧。

人家不把他当神经病,林殊自己也觉得这事儿挺诡异的。

门开铃铛响。

原来不仅房檐挂着铃铛,门上也有个铃铛,推门就响了。

屋内光线有些暗淡。

环境摆设有种怀旧风格。像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那种老式书店。

墙上贴着现今早已绝迹的彩色故事年画。

《红楼梦》,《西厢记》,《梁红玉》和《昭君出塞》什么的,这种故事年画在那个年代,曾风靡一时,深受民众们喜欢。

林殊在里面逛了会,粗略观察了下,发现这家书店有些奇怪。

没有课本和任何辅导类的书籍和资料。

一部分是线装书,正传历史和野史怪谈都有,有看不懂的竖排古文也有白话字。

另外一部分是漫画书和连环画本,也就是小人书。

在过去的那个年代里,小人书算得上文化风景线,是人们日常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大众读物,不分年龄段,老少皆宜。

店里面很安静,只有顶棚的两个风扇呼呼的飞速旋转,发出嗡嗡声。

几个小朋友坐在书架过道里看小人书。

看板娘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白色碎花裙,略微散乱的齐眉刘海,梳着一条长长的麻花辫。

脸颊红润,大眼睛黑白分明,气质文静恬淡。

坐在小小的一方桌子旁边,单手托腮,睫毛轻动,素雅乖巧的看书。

这是个小家碧玉型的水灵妹子,很符合书屋看板娘的身份。

气质长相搁在高中校园里也是挑动少男们春心的一朵白兰花。

书店里安静优雅,妹子静静的读书。

好似身在闹市,却与世隔绝,独享自己的那份静谧。

打破这份静谧的男人,就是亵渎了一朵空灵小花儿,是罪恶的,不可饶恕的憨瓜。

林殊决定当一回这样的男人。

顶多事后索要一下她的微信QQ还有手机号,全当补偿好了。

“你好,请问这里有位莫伦先生吗?”

林殊自问声音还是蛮有磁性的,虽然赶不上播音腔,但朗诵一首骚男色棍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效果不比那位本职养鸡的网红大叔差多少,最起码得七八分的韵味。

可妹子却震惊地抬头,睁大杏眼。

不会吧,哥的声音居然如此难听?

把妹子的眼睛直径都吓大了两圈儿?

“你好,你找莫伦……先生?”

妹子人水灵,声音也清脆。

“是的。”

听到林殊肯定的回答。

妹子噗嗤笑了,细密整齐的小白牙,白嫩脸腮酒窝甜甜。

梨涡酒坑不要钱的吗?

怎么是个美烧酒就有梨涡呀?

秦小芊儿有,这妹子也有。

秦小芊儿的梨涡甜美,这姑娘的梨涡乖巧。

脸上多俩坑出来,非但没破相,还都那么漂亮,人类这种生物太神奇了。

见林殊有些迷糊。

妹子伸手往他头后指了指。

林殊回头张望。

附近的书架顶部垂下一条尾巴。

刚才没注意,现在才看到。

只听一声脆生生的轻唤,“莫伦,有人找你。”

随后又是忍不住的轻笑。

那条尾巴动了动,一个灰色毛球在书架顶出现。

嘴巴和腹部雪白,其余部分深灰色。

是只超级胖的猫。

林殊睁大眼睛。

莫伦是只猫。

超肥的胖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