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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玄幻魔法 > 恶念空间 > 第四十三章 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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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星暮走出便利店,摊开手心细看,便看到一张粗糙的小纸条。纸条上有土色的字,字体歪歪斜斜的,有的笔画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很是难看。纸条上的内容是:我叫温馨,是蛰城市区的人,在十年前被人贩子拐卖到这个镇子。外来的好心人,请你发发善心,去蛰城市区的黑岩小区,找一个名叫温强的人,他是我的父亲,一定会想办法救我的。

沈星暮能闻到纸条上的异味,像是久置沾染上的灰尘气味,其中还夹杂非常明显的汗水味道。

沈星暮看到纸条上的土色字迹,便很快联想到了血,这字迹的颜色,的确像是干涸褪色后的血。

很显然,温馨被店老板监视得很严,不仅被锁链锁住了脚,平日里也接触不到能传递文字信息的笔墨,甚至都不太敢和来店里买东西的顾客交谈。

所以这张纸条是温馨用自己的血写的,而且求救纸条已经写好很长一段时间,不然纸条不会如此褶皱粗糙,也不会有灰尘与汗水的味道。

沈星暮想到这张纸条是温馨从衣袖里使劲掏出来的,便立刻明白过来,这张纸条对她意义非凡,在寻找到可以托付命运的人之前,她不能让店老板发现这张纸条。所以她把这张纸条藏在最隐蔽的位子,也就是她的腋下。

沈星暮盯着纸条沉思片刻,把手探进衣服口袋,摸出香烟和打火机,点烟的同时,也将纸条烧掉。

沈星暮和夏恬结婚之后,抽烟的量明显减少了很多,尤其是在夏恬面前,他甚至不太敢吸烟。

时间久了,他便渐渐遗忘了香烟的味道。

而今他偶尔吸一支烟,便感觉喉咙干涩、刺痛,肺里更是一阵阵的抵触。

沈星暮一边吸烟一边思考是否拯救温馨的问题。

他在犹豫再三之后,决定暂时放下这件事。

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温馨的第一个求助对象,在这之前,她一定还向其他人求助过。

然而她被拐卖到这里十年之久,她的父亲却一直没来救她,这一点便显得尤为奇怪。

兴许温馨的幻想就如同蜷缩在墙角做梦的少年凡卡,一开始就没有任何希望。

沈星暮回想起前段时间叶黎忧心忡忡提及起的关于蛰城人口拐卖的案件,那时他不以为意,并不上心,而现在第四场善恶游戏才开始,他便接触到了人口拐卖案件。

似乎叶黎的忧虑并非没有道理,这其中有可能藏着莫大的阴谋。

沈星暮记下了黑岩小区与温强的名字,决定在善恶游戏结束之后,直接使用武力,强行解救温馨,再把她送回她父亲身边——如果她的父亲还住在黑岩小区的话。

只不过在这之前,善恶游戏仍在进行,他便没必要节外生枝,徒增麻烦。

毕竟温馨在卢华镇好端端地生活了十年,应该是不在乎再多委屈一两个月。

沈星暮驾车去了陆县,找到较大的超市,购买了一个旅行包,再把买好的罐头、香烟、矿泉水全都装进包里。

沈星暮在驾车前往北风村前,忽然觉得车子在偏远的山区的作用并不大,很多时候不如双腿有用,索性找了一个地下停车场,直接把车子停了进去。

沈星暮选择跑步前往北风村。

事实证明,现在的他的确不需要小车之类的代步工具。

他从陆县一路奔跑至北风村,路程超过四十里,用时却不到半个小时,而且他本人也不觉得太过疲惫,只是额上出了些许汗水而已。

沈星暮找到叶黎时,红艳的阳光斜斜照在山头,已是夕阳时分。

沈星暮没对叶黎说温馨的事情,只问他消息打探得怎样。

叶黎抬手指向村后的大山,皱眉道:“我一连问过七个北风村的居民,问到了关于这座山的较为详细的信息。上世纪七十年代左右,村里还有精壮的年轻人。他们经常上山伐木、采药、打猎,给村里带了不少物资与财富,使得村民们丰衣足食,所以村民很感激它,给它起名为有福山。后来国家变强大了,年轻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也都一一离开村子。因数十年无人打猎,有福山上的狼群逐渐繁衍起来,几乎霸占了整座大山。偶有时候,狼群还会成群结队冲进村子,弄得个天翻地覆,鸡飞狗跳。所以老人们现在都叫它多狼山。”

沈星暮抬起手,颇为头疼地揉了揉眉心,指责道:“我们一起经历了三场善恶游戏,其中还包括好几场凶险的死亡游戏,你的办事效率还如此低下吗?我们现在应该查询的不是这座山的历史,而是这座山上的人。”

叶黎微笑道:“信息总得一条一条地说,你先听我说完。”

沈星暮板着脸点头。

叶黎道:“村里的老人都很害怕这座山,因为满山都是狼。他们很钦佩一个绰号叫斧子的中年人,因为这个人胆子很大,敢在山上伐木、盖房子、安家。斧子的确像一把锋利的斧子,非但不把漫山遍野的狼放在眼里,甚至把狼当做食物,他总能随手一个手刀便将凶神恶煞的狼拍死在地上。偶有时候,斧子还会送些猎物给村里的老人。老人们拿了斧子的猎物,就必须答应帮他盯着他儿子,也就是小斧子。如果小斧子下山来了北风村,老人们必须联合起来制服他。据说小斧子是一个非常调皮的小孩,经常不知天高地厚地满山跑,甚至多次试图离开北风村,但都没能成功。”

沈星暮听到斧子这个绰号,脑中闪过一抹熟悉之感。他隐隐记得,自己曾经似乎听到过这个绰号。

转念间,他又想到在黑道里行走的那群人,大多都有一个凶厉的绰号,刀子、斧子、老虎、狮子等等等等绰号,本就是非常常见的。

他并未将斧子这个绰号放心上,而是问:“所以现在山上只住着斧子和小斧子两个人?”

叶黎道:“据村民们所述,的确是这个样子。”

沈星暮问:“斧子和小斧子在山上住了多久了?”

叶黎道:“几个村民的说法不一,有人说二十年,有人说十五年,也有人说十年。我觉得他们都老了,记忆变得模糊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他们所有的答案都指向一件事,便是斧子父子二人在这座山上至少住了十年。”

沈星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你有问斧子和小斧子的真名吗?”

叶黎摇头道:“我问过,但村民们都不知道。”

沈星暮问:“斧子多久下山一次?”

叶黎道:“我没问。”

沈星暮又问:“斧子为什么不让让小斧子下山?”

叶黎苦笑道:“我也没问。”

沈星暮问:“那你还问过什么?”

叶黎道:“我还问过他们,有没有人贩子来过村子或上过山。”

沈星暮的双目微微一收,沉声道:“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叶黎道:“我比较相信我的直觉,从我遇到易冰雨起,就总觉得蛰城的人口失踪事件里藏着什么阴谋。我问这个问题,就是想尝试把善恶游戏和人口拐卖案件联系起来。”

沈星暮问:“村民们怎么回答的?”

叶黎的神色变得凝重,冷声道:“村民们都说,村里没有人贩子,但距村子不算太远的卢华镇上,却藏着一窝人贩子。”

沈星暮立刻意识到,温馨尤为含糊地提及的的“那个东西”,指的很可能是卢华镇的人贩子窝点。

沈星暮沉吟片刻,皱眉看向叶黎,问:“饿了吗?”

叶黎不解道:“忽然问这个问题干什么?你饿了?”

沈星暮道:“你饿了的话,可以先拆两个罐头吃,吃饱了我们就上山。”

叶黎笑道:“我现在还不饿,也不太想吃罐头。既然斧子可以在山上捕狼,我们当然也可以。其实我很少吃野味,这次善恶游戏的地点在深山里,正好可以好好尝尝野味。”

沈星暮点头道:“那我们走吧。”

多狼山无疑是一座大山,只不过这座大山并没有连接其他山脉,山势也并不陡峭。

它立在这样偏远的地域,到了傍晚时分,若有人在远处观望,或会感觉它并不像山,而像一个高高堆起的坟包。

多狼山本无路,好在斧子父子居住在山上,偶会上下山,踩出了一条勉强可见的小路。

若非如此,两人用一整晚时间也未必能找到斧子父子的住处。

时令已推移到冬季的第二个节气,哪怕是在南方城市,夜晚的气温也变得极低,而海拔较高的山上,气温已低至冰点。

大山上的大部分植被已经凋零,许多乔木都只剩干枯的树枝,但除了松柏,仍有不少不知名的树木四季常青。

大山上仍有一分绿油油的生机。

一轮幽冷的上弦月皎皎升起,四周群星萦绕。于是起雾了,星月之光映着薄雾,变成了皎白的光色。

月光,雾色,像蒙着面纱都妙龄舞女,婀娜多姿,迷人美丽。

低温环境中,地面结了一层薄薄的霜,大部分动物与虫类都已冬眠,深山里还在活动的生物并不多。

夜晚的狼嚎尤为绵长凄厉,而沈星暮和叶黎的跑动中,不时惊奇大树上栖息的斑鸠与喜鹊。

人声,鸟鸣,狼嚎,简易的声谱,在幽深的大山里,却好像格外清明动听,仿佛山的另一头有姑娘亭亭玉立,正起弦轻奏。

正是在这奇异的交响乐中,沈星暮和叶黎同时止步。

他们并不是因大自然的奇妙音律而陶醉。

在越发昏暗的视线中,两人都看清了眼前的血腥画面。

一只白绒绒的野兔在地面蹦跳着,飞速逃窜,而它身后的饿狼奔跑得更快。

短短不到三秒钟,饿狼咬住了兔子,霎时血光弥漫。

不喜叫的野兔在临近死亡之时,也会发出“咕咕咕”的叫声。

那轻微的叫声,像极了沙漠中绝望旅人的呼救声。

凄厉,悲伤,哀婉。

原来动物的叫声也是有感情的啊?

在沈星暮和叶黎的注视中,兔子的叫声越发绵长,越来越有力,直到声线强到某个峰值,终于渐渐减弱,最后溃散在一片血光之中。

沈星暮安静看着狼嘴里鲜血淋漓的兔子,心中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还没来得及感慨,叶黎便先一步笑道:“原本还想着到哪里去弄只狼来吃,却没想到它自己送上门来了。”

叶黎准备动手,沈星暮却手臂一横,将他拦住。

叶黎问:“怎么了?”

沈星暮道:“有大家伙要来了,我们好好看一会。”

叶黎闭眼片刻,惊呼道:“老虎!”

沈星暮道:“兔子吃草,狼吃兔子,老虎吃狼,这就是食物链。”

沈星暮话落的同时,旁边的林子里忽然冲出一只庞然大物。

全身布满花纹的猛虎嘶吼着一跃而起,巨大的爪子对着狼脖子一按,上一刻还茹毛饮血的饿狼,这一刻却变成了老虎的盘中餐。

狼的嘴里发出“呜嗷”的叫声,声音绵长而凄厉,宛如巫峡里的袁鸣。

仿佛这个世界的规则一直是有迹可循,捕猎弱小动物的狼,也是更为强大的动物的捕猎对象。

或许当狼对兔子张开血盆大口之时,老虎的巨爪也已触到它的脖子。

这个牵强的规则,在人类的社会是否适用?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凶相毕露、无情剥夺之时,会否意味着前者也终将被更为凶狠的人制裁?

北风村的居民都说多狼山已经被狼群主宰,因为狼的繁衍数量最多,哪怕是老虎、狮子也无法与数量惊人的狼群作对。

然而落单的狼,依旧是老虎的狩猎对象。

沈星暮看完了老虎啃食狼的整个过程。

兴许是这只狼比较肥,老虎已经吃饱了,居然对活生生的两个人视而不见。

它张开血盆大口咆哮一声,便侧过身,尾巴一甩,冲进林子里不见踪影。

叶黎沉默片刻,感慨道:“物竞天择,弱肉强食,这个规则果然只在大山里展现得最为显着。只可惜我瞧上的狼变成了老虎的腹中物。”

沈星暮道:“狼比兔子强,老虎比狼强,而你比老虎更强。狼吃兔子,老虎吃狼,你为什么不能吃老虎?”

叶黎笑着摇头,却不说话。

沈星暮看着满地的血迹以及兔子和狼狈啃食后留下的肉渣与碎骨,皱眉道:“叶黎,你认为人类在大山的食物链中,处于什么位置?”

叶黎思忖片刻,回答道:“若论蛮力,人类肯定比不上老虎、狮子、大熊。但人类毕竟是高等智慧生物,懂得制造陷阱、使用工具。我认为纵然是在大山里,人类也是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