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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玄幻魔法 > 出马异闻录 > 第九十五章 南茅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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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又走了十几分钟,我们来到了一座十分气派的小洋楼前。

钟施郎指着小洋楼跟我说:“到了,就这。”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小洋楼,我原以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钟施郎这么不着调,他的朋友估计也强不到哪去。

结果现在看来,我好像真的错看这位南茅的传人了。

钟施郎掏出手机准备打个电话,结果发现手机被冻的自动关机了,于是他把手机踹回兜里,抬头对着小洋楼的二楼方向就喊:“凯子!我到了,开门!”

本来周围很安静,他这猛的一嗓子把我吓一跳,忙四下看去。

好在,这块除了我俩也没啥别人,于是我叹了一口气,刚想劝钟施郎注意素质,结果从二楼传出了另一个人更夸张的喊声:“没穿衣服呢!密码6个1!自己开门上来!”

我心里那叫一个汗啊,你说你喊就喊吧,没穿衣服还挺光荣啊?而且你把你家大门的密码这么喊出来,你就不怕让哪个路过的毛贼听见?

一瞬间我都产生了一种想掉头就走的感觉,这都什么人啊,简直比他妈钟施郎还不着调。

但钟施郎似乎很满意楼上这位的回答,他呲牙一笑,拉着我就往里走。

我叹了一口气,无奈跟了上去,毕竟大老远来一趟,还是静观其变吧。

打开门进屋之后,屋内的景色更让我吃了一惊。

屋子很大,家具很少,但收拾的相对比较整洁,起码比钟施郎家强多了。

家里面上下左右能看到的地方全是木质的,暖气好像开的特别足,木头的材质在高温的烘烤下愣是被烤出了一股子桑拿房的味道,这让整个屋子格外的暖和。

钟施郎很随意的脱下了外套扔在了木质的沙发上,顺手从口袋里面掏出了那2根雪糕递给了我一根。

我没有接,而是小心的脱下外套,四下找着挂衣服的架子。

这时,楼梯口处传出了一个懒散的声音:“别找了,衣服扔沙发上就行了。”

我寻着声音望去,一个光溜溜的身影逐渐出现,外面零下三十多度的天,丫的竟然就穿了一条大裤衩。

此人身材高挑,目测有个一米八五左右,一头长发随意的耷拉在脸上,相貌清秀,不得不说,长得十分的帅气,属于那种让女人一看就合不拢腿的类型。

钟施郎把我不要的那只雪糕向那人丢了过去,那人抬手接住,熟练的撕开包装咬了一口。

可能这一口咬的太大,把他凉的打了个哆嗦,待他皱着眉头把雪糕咽进去之后才开口说道:“你们到挺早啊,还没吃饭吧,先在这等我一会,我换个衣服带你们吃烧烤去,隔壁有家烧烤里面的烤实蛋味道老霸道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都晚上9点了,还早?而且这人这样明显是刚睡醒啊,这个点睡醒?这都什么生物钟啊?

全程我一言没发,就这么傻愣愣的坐沙发上等着,钟施郎倒是早就习惯这人的德行了,看来这俩人的关系确实不错,那人洗刷穿衣服的功夫,钟施郎就随意的再他家里面溜达。

大概十几分钟之后,楼上传来的咚咚咚的脚步声,我抬头看去。

嚯,好家伙,西装皮鞋外面套着特别厚的羽绒服,这羽绒服还是个牌子,我好像还有印象,貌似叫什么加拿大鹅,只记得特别的贵,一头乱发打上了发胶整齐的梳了个大背头。

如果说刚才只穿了大裤衩的造型算帅的话,此时他的造型俨然就是一个霸道总裁啊!这跟我想象的那个驱魔道长的造型简直是天上地下啊!

见我发愣,他向前两步作了个自我介绍:“你好,你是老钟朋友吧,我叫刘延凯,你可以叫我老凯,或者凯子都行。”

说罢他向我伸出了手,我僵硬的也伸出手跟他握了握,然后说道:“那个,你叫我小墨就行了,老钟平时就这么叫我。”

钟施郎见我俩此时说话有点官方,于是开口道:“行了,别客套了,都自己人,小墨是北马一派的,拜在三排教主门下。老凯是正八经的南茅,道法师从龙虎山张真人,厉害的一批。”

这么说来,眼前这位帅哥是个道士?这未免跟我想象的道士造型差的也太多了点。

老凯听我拜在三排教主门下,明显是吃了一惊,然后拱手说道:“哎呀,兄弟你还真是有本事,能让三排教主收为地马,真是佩服佩服!”

这人句句都如此的有礼貌,让我有种错觉,这跟刚才那个不着调的小伙是一个人吗?

钟施郎见老凯又在跟我客气,不耐烦的说道:“你快算了吧,你不说吃烧烤嘛?赶紧走吧!我今天都吃一天盒饭了!”

酒是男人之间的感情的加速器,这话一点不假,几瓶啤酒下肚之后,我跟凯子慢慢的聊开了,推杯换盏之间,竟然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凯子的酒量明显没有我跟钟施郎好,当喝到第四瓶的时候,他的一张俊脸就跟猴屁股似的,他一边端着酒,一边把他们的特产烤实蛋往我盘里面放。

这烤实蛋我还真头一次见,是鸡蛋不假,但是是绿色的,看起来就像发霉了一样,一开始我还真没敢吃,可后来真吃了之后却发现这玩意还真是人间美味!尤其是配上孜然和辣椒之后,味道十分的下酒。

酒局上钟施郎也跟他讲了婴灵的事,他听完之后摆了摆手说道:“我当啥事呢,这个简单,咱先喝酒,吃完了再说。”

见凯子酒意如此高涨,我们也不好败他兴致,本来我跟钟施郎就是俩典型的酒蒙子,难得碰上同样爱喝酒的人,比起强打精神谈正事,真不如先痛痛快快喝一场。

虽然凯子酒量不行,但他是真是爱喝啊,这一点让我想起了宿舍里的大耗子,他也是东北人,看来在爱喝酒这一点上,东北的男性同胞们还真是很有共同语言。

就这样,我们三个不着调的货喝了整整2箱啤酒之后,这才结束了这场酣畅淋漓的酒局。

痛快,真是痛快,我俩一人架着凯子的一只胳膊,跟他一起回了家,什么婴灵不婴灵的,酒醒了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