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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历史军事 > 留里克的崛起 > 第1394章 却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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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是森林,北方也是森林。

在森林的夹缝中是较为宽阔的利耶卢佩河河道,以及河畔的农田与村庄。

前进的瑟米加利亚-奥克什泰特军浩浩荡荡得抵达下泽米村镇,面对着村镇被破坏的惨状,人们多少知道了此事是何人所为。真相并不重要!倘若不是瓦良格人入寇,平静的村镇怎会被破坏?

所以,一切的责任都是瓦良格人,以及跟在那些恶人身后如同哈巴狗的拉脱维亚人。

联军看到了被洗劫一空的村镇,此刻大首领纳米西斯带领骑兵巡视全军,他奋力高呼:“记住你们看到的!这是瓦良格人所为!杀死他们,保卫我们的财产,保卫我们的家园!”

很多人明明知道这是梅佐特内难民所为,既然大首领这么说了,现在指责难民也没了意义。

再说,那些由难民组成的最后的梅佐特内军,在全新的的战斗中他们必将打头阵。

下泽米村镇的人们就在军中,事到如今家园被毁他们也懒得再怪罪梅佐特内人。

水路并进的人们在当今包斯卡城的位置展开渡河行动。

一条关键支流汇入利耶卢佩河,迫使联军必须通过该支流抵达大河的右岸(北岸),方可走在麦苗茁壮成长的农田里直奔梅佐特内。

他们急于赶路,在上泽米村镇没有察觉到这里有着奇怪的马蹄印,在直接淌水过河时,一样没有注意到近岸泥地中的马蹄印记。

因为瑟米加利亚骑兵很大程度上只是“会骑马的人”,钉马掌与马镫属于高级的玩意,哪怕没有它们,骑兵一样可以进退自如。纳米西斯本人就是两腿夹着马腹,他本人成了罗圈腿,臀部也显得比别的男人肥大,也唯有如此他才能凭借一双腿如夹子一般,将整个夹在马背上不掉。

他与他的骑兵训练得足够娴熟,即便马鞍只是一块铺在马背上的裹布皮垫,他们都能抓住缰绳一记纵跃就窜上马。

他们的马匹没有蹄铁,固然这样的马蹄不够耐磨,介于拉脱维亚地区整体缺石头、土壤偏湿润,马蹄的磨损并不明显,纳米西斯也就没有计划斥巨资跑到尤特文人的地盘,拜托当地匠人给自己的骑兵全体钉马掌。

还有谁如罗斯一样可以大规模装备铁器吗?

纳米西斯的联军兵力极为庞大,这给了战士们前所未有的自信,也令她这位指挥官有了必胜的信心。

“我有兵九千,我的精锐尽出,仅仅靠着人数的优势,我只要发动一次勇敢的冲锋,纵使瓦良格人再摆出该死的盾墙,也会在我洪水般的冲锋下崩溃!那些骑兵又算什么?我的骑兵可以和他们碰一碰,再不济步兵全部压上让那些家伙逃不掉,最后我一战俘获大量马匹,我的权势就更强大了。”

纳米西斯做着美梦,当然为了这一战他也赌上了家族命运。可以打仗的儿子、女儿全部参战,只要打赢,自己家族的统治就坚如磐石。至于战败的可能……看看这浩浩荡荡的长矛之林吧!难道这世间还有比这更强大的军队么?

兵力数量前所未有,它掩盖了联军诸多方面的劣势。

譬如,这个时代仅有少数军队重视后勤,联军携带的食物不多,糟糕的是其中还缺乏油脂。

战斗是极为消耗体能的行为,仅以留里克为罗斯军做的标准,非战斗时期一名战士一日的军粮配给里必然有一磅麦子,其余的副食虽然五花八门,它们以鱼干和奶制品为主。在副食中的极品就是单纯的油脂,牛奶黄油与驯鹿油是准备量最大的,成膏状的油脂封坛,在军队宿营熬煮麦粥时候一定要放一些,它的目的虽是增加麦粥的口感与香气,客观上也为战士提供额外的超大热量。

完全状态的罗斯军真的参与到战斗,战士的一天伙食之基础主粮将迅速提高到至少三磅麦子。

罗斯军并不能做到大鱼大肉,为了应对鏖战时期的巨量消耗,就只能依靠着高碳水饮食找补。这也是留里克为何计划着罗斯军主力要在拿骚-科布伦茨地区驻军,不仅那里是罗斯早早布局的安全区域,更在于当地的物产丰富。普通葡萄酒根本就是一坛轻度发酵的浓葡萄汁,它极为甜蜜!以留里克对于甜型葡萄酒的理解,恐怕从拿骚进口的葡萄酒,那糖含量肯定是超过了一升三百克。那可是一坛“浓糖水”,就补充战士体力而言实在是神器。何况它也是北方世界过去罕见的果酒,喝着它来补充体力,战士会因自豪而自信。

但是这一切纳米西斯的瑟米加利亚-奥克什泰特联军根本做不到。

那些民兵战士带着各种农具上战场,装备量最大的就是长矛。

所谓长矛,一批是真的狩猎用长矛,一批则是用鱼叉、镰刀、匕首做矛头临时制造。

更有甚者的矛根本就是一根长松木,它至少是笔直的,在前端削出尖刺,这就算矛的。

某种意义上用斩木为兵形容这支民兵武装颇为贴切。

男人女人,老的少的,他们并没有堂堂大军的威严,在全体过河后战士们必须解决一件事——想办法弄干自己的衣服。

就在如今的包斯卡城的北部,一片开阔地成为联军的大营地。

他们钻木取火费了一些劲点燃第一摊篝火,很快大量篝火伴随着呛人的浓烟腾空而起。

纳米西斯并不懂军事伪装,他只知道天色渐暗、所有人衣服潮湿不堪,很多人的粮食也沾了水,这一切都迫使联军必须大肆点燃篝火。

对于他这位大首领,伪装与否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畴内。

没有伪装也没有斥候,就只是一支水路并进的大军慢慢地进入原是梅佐特内部族的地盘。

这并非一种因必胜心态而引起的傲慢,完全就是他的无知,因为在东北欧与北欧的各方势力中,曾有过、知道如何打万人规模大战的国家就只有罗斯。

正巧,参与多次万人之战的罗斯大将菲斯克,正当联军磨磨蹭蹭之际,他已经得到斥候骑兵快马加鞭的重大情报。

骑兵风一般冲到梅佐特内罗斯军营,当连日无战事、闲适到一直在河里摸鱼抓螃蟹取乐的罗斯战士看到头顶插了大量羽毛的斥候归来,就凭着这些人狂奔的姿态就意识到战争之事终于稳了。

罗斯军巴不得再有一场大战,待正式的消息还没明确,闲情逸趣的战士纷纷抱着极大的热情紧张行动。“休假”到此为止,训练有素但他们相信菲斯克老大即将下达作战令,接着就是兵力变得空前强大的罗斯-拉脱维亚联军主动出击。

因为,梅佐特内城本身对罗斯根本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它的地理位置。罗斯没有理由固守这座城,以罗斯过往的经验,主动出击从来是罗斯的优选,正所谓来自与罗斯王的教导——我们永远要抓住战场主动权,如牵牛般牵着敌人跑。

斥候冲入大将的指挥所,此房舍高悬多面罗斯旗,它变得极为号召。

这些带着重大消息斥候立即下马,他们都是第一旗队的老兵,都敢称呼菲斯克一句“大哥”尽显彼此的信任。

“终于,敌军出现了?”不劳部下汇报,已经大喜过望的菲斯克猜测问道。

“老大你都猜到了?”小队长吃了一惊。

“一切尽在掌握。说吧,敌军兵力如何?”

于是这些斥候将自己的见闻一五一十说个清楚,奈何他们并非真的近距离观察敌军,对敌的描述显得模糊与苍白,并非菲斯克期待的那样。

不过他们实在给自己提了个醒,菲斯克轻捏胡须微微思考:“内河船队,长矛之多向行进的树林。他们居然大肆装备长矛,我怎么想到了梅德韦特的斯拉夫旗队?那些兄弟也是人均持矛的。该不会,他们是打算用这个克制我的骑兵?”

他想了一番,此事斯普尤特也在这间屋舍,两人凑在一起正好想一些应对招数。

敌军兵力如何尚不明朗,可以估测到敌人兵力极为强大。

“也许我该派出一支队伍试探一下他们的实力。”像是自言自语,实则也是菲斯克在询问斯普尤特的意思。

“你在问我吗?”

“算是吧。你怎么看?全力压上?还是派出轻兵试探实力?”

“你是大将,你经验丰富。”斯特坎德耸耸肩,把决定权还了回去。

该如何是好?菲斯克知道自己必须快点拿定主意。

于心,他从不觉得拉脱维亚民兵是战斗意志坚决之人,再从那些新到的里加城市居民的态度又可见到一些端倪,那是一群很市侩的人,仿佛所有的拉脱维亚人都是这场战争的投机者。

他们不仅是只能打顺风仗,也不想主动站在风险承担最初的伤亡。

“嘁,要是你们都是勇士,岂能十多年前就把军权卖给了丹麦佣兵?现在还不是把军权又委托给了我罗斯。”越是这么想菲斯克就越觉得那兵力已经膨胀到四千人的拉脱维亚兵靠不住。

也许把他们逼急了他们也会去拼命,现在完全没到那个份儿上。

现在整个河道两岸的村庄被彻底洗劫,后劲的那些里加投机者们,在运输完必要的军粮货物后,就开始划着船挨个清扫无人的村庄,将最后一尊陶瓮、一个木盆也带走,就好似鬣狗舔舐干净角马肋骨上最后的血丝。

菲斯克使劲咬咬牙,他勃然而起使劲跺脚:“我带着骑兵去和他们碰一碰,敌人到底是什么档次,我一战便知。”

斯特坎德耸耸肩,抬着头看着这位秃头将军:“就像最初的作战那样?说不定这一次又是你的九百骑将敌歼灭得七七八八。”

“愿奥丁赐予我力量!不过,你……”菲斯克俯视道:“我的骑兵不会离城太远,你的人也抓紧时间布置。我对拉脱维亚战士缺乏信心,他们倒是可以为我军支撑起庞大体量。你们所有人就在梅佐特内待命,我将在明日主动出击,倘若有全歼敌人的机会,我会给你们发信号。”

斯特坎德狠狠点头:“很好,这样我们一拥而上获得胜利。”

待在土丘之顶的目光敏锐战士看到了远方的烟尘,他们高度警觉并向菲斯克做汇报。

再到入夜时分,天空的云朵不再骗人。

一边是梅佐特内城的罗斯联军大军营,由于篝火甚众,天上的云彩又被照得发红发亮。

一边是瑟米加利亚联军的河畔大营,他们的篝火比罗斯更多更密,天空一样发红发亮。

彼此变得透明,这下大家都不能忽视对方的存在,战前一切的估计都因全新的局面而调整。

对于罗斯,由于翘首以盼的敌人终于出现,急得挠痒痒的战士喜闻乐见于即将有杀敌以血祭奥丁的机会。

对于瑟米加利亚,可以见得在梅佐特内方向的确为一大群人占领,篝火之多天空都烧着了一般。

菲斯克这番连夜与众军官开了会,那些拉脱维亚贵族们纷纷与会。

这些五花八门的人各方面素质参差不齐,罗斯也不可能指望他们做到捻成一股绳做复杂战术动作。

毕竟人数最多的拉脱维亚军成分五花八门,他们也完全不懂罗斯军的号角系统与旗语系统。战争回归了它的原始本质——群殴。

倘若战争变成两伙人冲在一起没有章法的乱打乱杀,那么罗斯要做的就是在乱战之前尽可能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与士气。

骑兵们都得到了命令,所有人连夜饲喂自己的战马大量加了盐的麦子,个人整顿好全部的武器,尤其是箭矢必须在马鞍左右各带一个基数。

清晨,当弥漫大地的浓雾散去后,三支骑兵队在菲斯克的带领下,由先前的斥候引路,他们在利耶卢佩河右岸(北岸)向着做完看到的红彤彤的方向前进。

与此同时,未曾见面的双方像是有着极大的默契,纳米西斯觉得时机已经成熟,果断派遣完全有梅佐特内难民组织的武装作为先锋官、或曰“肉侦”去试探一下瓦良格人的实力。

毕竟纳米西斯的瑟米加利亚军主力未曾与敌交手,他们究竟如何还需要自己亲眼去瞧瞧。

也许这样做有些残忍,派出近千名难民兵探路,也许他们会遭遇重大损失,这样梅佐特内部族也迎来彻底毁灭。

纳米西斯的理由充分,这是彼此间的约定,梅佐特内民兵没有资格拒绝。

为了确保这千人起码的信心,也是提防这些人畏战逃跑,加之纳米西斯本人的好奇,他亲自带着骑兵催促这些人的推进,自己成为观察者,骑兵队成为了督战队。

就这样,当雾气散去,瑟米加利亚军先头部队出发!

两军未曾见面,都派出了少部分军队做试探性进攻,巧合的是双方的指挥官皆在军中。

如果菲斯克杀了纳米西斯,决战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至于纳米西斯有没有机会杀死菲斯克……

纳米西斯对罗斯几乎一无所知,对罗斯大将就完全没有概念了。

一边是步兵,一边是骑兵,双方在平坦区域内愈发彼此接近,终于遭遇战爆发了。

“全军注意!敌人来了。号手!倾听我的话给他们发信号!”

菲斯克这便又说起短语词汇,号手翻译成不同频率曲调的号声,很快三个旗队都明白了自己的战术动作。

毕竟敌人乍看去就是一群扛着矛的兵,莫名其妙的是他们兵力何其之少,乍看去还不及骑兵的一半。

本是呈现较为松散队形推进的骑兵整体就像是庞然大物,他们得令后迅速分开。好似一支老虎钳伸了过去,菲斯克的第一队在中军,卡尔和斯温分属两翼,三支罗斯旗队以最传统的钳形攻势意欲杀敌一个片甲不留。

与此同时,见得骑兵乍现的难民武装,他们的士气顷刻间竟土崩瓦解。

这令在后方督战的纳米西斯难以置信,但难民军的崩溃已经无法用一触即溃形容,只能说望风而逃。

“不准退兵!没有打就撤,不可以!来人呐,杀了他们阻止他们撤退!”

可是,瑟米加利亚骑兵也不想亲手杀死这些同族,尤其是其中还有一些女战士。

好在他们很快不用纠结于杀不杀的问题,因为闻所未闻的瓦良格人骑兵风驰电掣而来。

比那马蹄先一步到来的是大量箭矢。

因为菲斯克吃惊得注意到敌人居然也有骑马者,罗斯三个旗队的战士们从没想到还能与瑟米加利亚骑兵碰一碰,老战士毫不犹豫联想到了法兰克骑兵。那可是敌人的骑兵!战士们顿时收了自己的傲慢,这番打算把敌人骑兵也一股脑消灭。

菲斯克倒是想得多了些:“我的神射手们!杀死敌人的骑手,夺了他们的战马。大王来了献上我们的战利品,这是大功!”

战斗开始了。

箭如雨下,密密麻麻的箭矢让本就士气崩溃的难民武装糜烂到无可附加的程度,他们在溃逃,这场面令纳米西斯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可能稀里糊涂被杀。

因为已经有瑟米加利亚骑兵中箭坠马。

双方都有骑兵,一方是兵强马壮兵力多,人人配备弓矢确保了非接触作战。

罗斯骑兵一贯战士就是所谓“放风筝”与“帕提亚”,坚决贯彻不接触搏杀、拼命射箭原则。

“该死,这也算是瓦良格人?他们绝对不是!”纳米西斯完全不懂,他干脆下令撤退。

瑟米加利亚骑兵全然不顾那些难民武装在敌方的蓝白色调为主的骑兵袭击下毁灭,纳米西斯带着自己的人一顿狂遁。

不料他注意到那些怪物般的骑兵竞对自己穷追不舍,他们一边追还一边放箭,仿佛知晓了自己的身份并落实着“斩首行动”。

逃命的人风驰电掣,菲斯克也改了主意,他相信这群逃跑的家伙能将自己引到他们的大营,这下便于接下来的决战。

果不其然,菲斯克在关键的位置悬崖勒马。

只见眼前密密麻麻坐着人,见得自己的骑兵队抵达,那些家伙迅速站起来。

“啊!居然是真的!他们兵力如此庞大,全都是人?!”接着菲斯克又是一番语无伦次的嘟囔、

“老大,打不打?”掌握号角的副手问。

“再看看,我们就站在这里。听着,没有我的命令不准主动攻击!你不准吹号。”菲斯克咬紧牙关命令道。

现在三个旗队排成骑墙,他们不进攻,就如塑像一般杵在瑟米加利亚联军的北方不远处,蓝白色调与环境格格不入,怪异的姿态仿佛来自于另一个世界——鬼神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