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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武侠修真 > 都市之修仙狂帝 > 第七十四章 华国科研界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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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华国科研界的太阳

“你们谁看见那个……那个漂亮先生去哪里了吗?”宋元昊想要叫林风的名字,但是却发现,自己现在都不知道哪个漂亮的不像话的男子到底叫什么。

而众人看着现在情绪非常激动的宋元昊,倒是一头雾水,反应不过来。

那个中年人却是知道宋元昊在激动着什么,因为同样工作在科研第一线上的他,虽然不是能够完全看懂林风留下来的数据,但是至少能够看懂一部分。

可就是他能够看懂的那一小部分,对他而言就像是在他的学术生涯之中划开了一道晴天霹雳一般。

那是划时代的假设,大胆,但是却又能够用让人觉得完全联系不到一起的公式加以证明!

天马行空的假设,严谨详实的逻辑证明。

这绝对是大师之作!

他此刻浑身颤抖的冲到了那群空姐的面前,急切的问道“刚才的那个先生呢?你们看到他去了哪里了吗?”

“不知道,我们也没见。”空姐摇了摇头,她们倒是想到了一个可能,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震惊。

“月敏,快追!”宋元昊一见如此,连忙催促自己的孙女去追赶林风,而他自己也在后面紧紧追赶,那步伐之矫健,竟然比年轻人还要快!

那神色之急迫,比之他的第一篇论文被导师认可还要兴奋!他手里紧紧地抱着林风留下的数据,就像是抱着无上至宝一般。就连电脑都扔在了飞机上不要了。

那中年人也反应了过来,大步的跑了下去。

三个人在飞机场疯狂的找了起来。

可是,诺大的飞机场,人来人往,谁都没见过林风。

最后宋元昊的身体实在是支持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月敏想要过来搀扶他,他却掏出手机看着林风的照片,那照片上,青年的眼神清澈,那笑容就像是天上的一抹阳光。

那是林风解开了数据之后,冲着月敏一笑的样子。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做这位先生的学生!”良久之后,宋元昊站起了身子,他把手机揣进了怀中。

把那些珍贵的数据交给月敏吩咐道,“把这些数据传给团队里面的那几个老家伙,什么都不用说,他们自然会明白。”

月敏乖巧的点头,然后有些好奇的问道“爷爷那你要干什么呢?”

“找人。”宋元昊抬头看向天边的太阳,忽然张开了双臂,像是要拥抱那骄阳一般动情的大喊道“我要给我华国科研界,找到这一轮新的太阳!”

老人的声音高亢而洪亮,脸上闪烁着信仰的光芒,引得人们纷纷投来诧异的目光,但是宋元昊一点也不在意,他保持着伸出双臂的姿势,任阳光洒在他的身上,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

而这个时候,我们的漂亮先生林风早就已经离开了飞机场。

对他而言,无声无息的离开飞机场而不受注意实在是太过简单了,就连那橘志雄的潜行术都能够做到在宗师面前遁形,更何况是他。

此刻,他正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在一家米线店大快朵颐。

刚刚上来的米线锅,汤汁还在沸腾,红油翻滚,桂花肠就像是真的桂花一般盛开在红汤之中,热辣之意滚滚,即便是屋中开着冷气,食客们依旧吃的满头大汗。

林风捞了一块桂花肠吹也不吹的放进嘴里,有些含糊不清的说道。

“十亿!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就算了。”

“你未免太狮子大张口了……”

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犹豫的声音,林风果断的挂断了电话,又吃了一口米线,却觉得缺了点什么,拍了拍脑袋,冲着里屋喊道“老板,加一块钱豆芽!”

红锅米线,林风以前最喜欢吃,却吃不起的吃食,即便是在他成了名震宇宙的风宇神帝之后,整个宇宙的珍馐美味在他的面前,依旧比不过这一锅红锅米线,怎么也吃不够。

因为这是母亲在自己高考成绩下来之后,第一次带自己在饭店吃饭吃的东西。

说起来可能让人觉得可笑,但是那真的,林风长到了高三,才第一次去过饭店,那只是一家街角阴暗潮湿的米线店,但是对于林风而言,那是以前从不敢踏足之地。

拿盘子端碗,一切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母子两个共食一锅一人份的米线,争相喝着汤汁,都想着把米线让给对方。

林风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天。

那一天,那个男人忽然闯进了米线店,本来可能以后去一所一流的大学,以后出来当一个医生或者律师的自己,走到了那个号称地狱的学院,在里面学了一身杀人技,从此人生改变。

“豆芽来了!”胖老板端着一碗煮熟的豆芽放入了红锅之中,黄白的豆芽瞬间变红,林风捞起来一根,清脆的豆芽在他的口中发出了咔嚓的一声。

“林萧。”

……

叮!

林风看了一眼手机,一条短信进来了。

一周后,江北云山市。

林风看着短信的内容一笑,关上了屏幕,在桌上放上了一张五十元钱,起身走到了门口离开。

“鱼儿咬钩了。”林风的心情不错,他发帖子这么久了,终于有人给自己打电话了。

他刚想把手机放进怀中,电话却又响了起来。

“大英雄,你在哪里啊?最近有没有背着我撒尿和泥玩啊!”

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吃吃笑声,林风笑了笑,听声音,云瑶应该是吃了自己的药,体内的寒气已经少了一些。

“没有啊,我去天海大学办点事。”

“是去讲课吗?我正好有个堂弟叫做唐暮,是天海大学的大三学生,让他去接你吧!”

林风先是诧异了一下,但是随即想通了,云瑶应该是误会自己去天海大学讲医学,毕竟天海大学是一个综合性大学,医学也算是他的王牌专业。

林风没有解释,而是答应了下来,反正他怎么去都可以,自己这位发小的弟弟既然也在天海大学上学,那也算是缘分。

“好的,我的大英雄,那我就要那臭小子去接你。”云瑶在电话那头笑道“对了,大英雄,你在天海市大概要待多久?”

“这个我也不清楚,可能很久可能很短。”林风倒是没敷衍云瑶,这次之行,时间的长短取决于他什么时候能够拿到灵石。

“那这样的话,你抽个时间来给人家探探班呗。”云瑶说道“我们拍戏的蒙市就在天海市的旁边,而且我们拍戏也是在两个市之间的交界处。”

林风沉默了一下,电话那头却传来了云瑶撒娇的声音。

“好不好嘛,就当给人家一个谢你的机会嘛。”

“好,我过两天就去看我们的小天后。”林风无奈一笑,说道“你现在让你表弟唐暮来接我吧。”

“好嘞,咱们一言为定,你把你的定位发给我,我给我那表弟发过去,导演招呼我演戏了,拜!”云瑶一听林风答应了,顿时干脆了起来,直接挂断了电话,颇有卸磨杀驴之意。

“这丫头。”林风无奈的笑了笑,心中却是有淡淡的温暖。

这就是朋友,忙的时候不必闲聊,可是想起你的时候便随时随地的联系,也绝不会尴尬。

把自己的地点发给了云瑶之后,林风便靠在柳树的阴影下假憩了起来。

大概十五分钟之后,一个戴着鸭舌帽,身上还穿着肯德基服务生衣服的青涩男孩从出租车上下来了。

他一边看着手机,一边在嘴里轻轻抱怨着“表姐也真是的,让我来接人,就给我一个地址和名字,连张相片和穿什么衣服都不告诉我,就说什么长得最帅的就是了。”

“谁知道表姐你的帅是指什么,是阳刚的,还是阴柔的?表姐真是的!”大男孩一边嘴里碎碎念,一边皱着眉四处张望着,心想表姐可真不靠谱。

然而,当他的目光扫过一个在柳树下站着的青年身影时,他忽然明白了表姐的意思了。

有生以来,他第一次觉得“帅”不是一个形容词,而是一个名词!

这个字简直就是为了柳树下的这个青年造出来的。

与这个青年一比,什么男星啊、男模啊、豪门公子啊,简直是都不能够看了!

如果说这些对于青涩男孩来说体会都不深的话,那么青涩男孩可以拍着胸脯举出一个他感触最深的!

那就是在柳树下的这个青年,比他们学校,那个收到情书如雪,无数女孩倒追的校草柳欢要帅上一百倍!

他跑到了青年的面前,有些紧张,有些手足无措。

林风感受到了男孩的窘迫,睁开了眼睛笑道“你就是云瑶的表弟唐暮吧。”

“是,让林风哥久等了。”林风清澈的目光似乎带走了唐暮的紧张。

“没关系的,刚才正好吃饱眯一觉。”林风温和的道“带我去天海大学吧。”

“好的,林风哥你跟我来。”唐暮转过身,招呼了一辆计程车,做进去之后摸了摸脑袋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姐姐让我来接林风哥干嘛,我也得打车。”

林风笑了,冲着司机说去天海大学,然后便和唐暮说起了话来。

这个略显羞涩的男孩给林风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在交谈之中得知,唐暮是云瑶的一个远方表弟,现在在天海大学的物理系读大三,学习成绩不错,基本上年年都能拿到奖学金。

小伙子挺要强的,家中的条件并不是很好,但是云瑶多次想要帮他,但是都被他拒绝了,刚刚接到云瑶的电话时,他还在肯德基打工,接到了云瑶的电话之后,便匆匆忙忙的赶来了,可见两个人的感情还算不错。

车开到了大学城附近,但是司机忽然说没油了,要去加油,林风两个人下车,唐暮原想着再打一辆车,但是林风却拒绝了,唐暮也没有多执着,现在这个路是他每天在肯德基和学校之间来往的必经之路,所以他也很是熟悉。

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边走,一边聊着。

唐暮对于林风这个长相帅到爆,谈吐又无比温和,而且所知非常广博的大哥哥,也有着发自心底的亲近。

聊着聊着,两个人就从家乡特产,聊到了学术学业,又聊到了唐暮的私生活,当林风笑着问唐暮谈没谈过女朋友的时候,唐暮吞吐了半天之后,回答说有一个,但是脸上明显露出了异样的神色。

林风没有追问,因为他已经感知到了远处的一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