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新婚夜,老婆把我当成野男人替身 > 第七十五章 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七十五章 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夜深人静,只有月亮还在自己的岗位上苦苦坚守,沈墨看着怀里江听晚已经熟睡的面庞,不禁苦笑,在他和沈砚的这道选择题面前,他从来都不是正确选项。

沈墨看着怀里的人儿,低语:“听晚,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情知所起,一往情深,不怕时间辜负,最怕无所终……

和沈墨的谈话并没有影响到江听晚的睡眠,她一夜好梦,并且在第二天还神清气爽的起了床,比沈墨起的还早。她刚一动,就被沈墨给抱回怀里,“再睡会儿。”

沈墨的语气还带着严重的鼻音,早上本就喑哑的嗓子此刻还带着没睡醒的慵懒,再配上沈墨这张俊美的脸,有种别样的味道。说沈墨和沈砚章的很像,要是细说起来,按照现在的什么哦来说,还是沈墨的这样阳刚之气更吃香一些,在富贵窝里长大的沈砚本就要比别人精致,但是从小就生活的不是那么顺意的沈墨现在看起来还要精致更多。

江听晚看着这张让自己心神不定,之前失眠好久的面庞,气恼的说了句:“我不睡了,你自己睡吧。”

然后拉开沈墨的手,起身下了床。

沈墨也清醒了过来,把江听晚扔在他头上的枕头拿了下来,笑了。

江听晚用余光看了他一眼,心里暗想:被打了还这么高兴,有病!

她并不知道沈墨的感受,也不知道沈墨是有多么希望早晨一醒来就能看见她,晚上能和她相拥入眠。

当原本的奢望成了真,即使被打,也是甜蜜的。

江听晚起床之后,沈墨也起床了,他比江听晚收拾的快,等江听晚都收拾好了之后,沈墨已经开始在厨房里准备早饭了。

江听晚走过去,看了看沈墨准备做的早餐,没有食欲。她提议,“沈墨,我不想在家里吃了,我们今天出去吃吧。”

她昨天刷手机,刷到了美食博主在小巷子里吃早餐的视频,馋的她不行,她也想去体验体验了。

和沈砚在一起的时候,两人也去探索过巷子美食,但是还是少,沈家的家风也不允许他们经常在外面吃。现在没有人管那么多了,倒也是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去了。

今天,她没有什么事,再加上受到短视频的影响,也想去尝尝了,毕竟从视频上看的食物真的是太诱人了。沈墨第一反应就是,“你不喜欢我做的食物了么?”

沈墨以前在江听晚面前最自以为傲的就是做菜的技术,而且从她每次吃饭的表现来看,江听晚是喜欢他做的饭菜的,但是听到她喊他去外面吃的时候,他瞬间不确定她的想法了。

是吃腻了他做的么?

“当然不是。”江听晚实话实说,沈墨做的食物很好吃,她当然还没有吃够,“咱们也需要经常换换口味嘛,再说出去吃也方便,我发现了一家特别好吃的早餐店,咱一起去尝尝看啊,今天就给你放一天假,出去吃,我请客!”

从江听晚回来之后,家里的早餐一直都是沈墨做的,她每天就等着吃就好,有时候也挺不好意思的。

“好,走吧。”听到不是他想的那个原因,他松了一口气。

沈墨准备了一下上班用的东西,打算待会儿吃完早饭接着就去公司了。、

江听晚带着他七拐八拐的去了一个很偏僻的小巷子里,这里虽然偏僻,但是胜在住民比较多,而且还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所以小吃摊上也有不少人。

江听晚给自己和沈墨点了两份最火爆的他色小吃,又点了两碗现磨豆浆,她学着美食博主的吃法,把油条撕成一小块的,然后泡进豆浆里,再把裹满汤汁的油条放进嘴里,入口的一瞬间,豆子的清香和油炸的酥脆软糯一下子在嘴里爆开,那是真的满足啊!

江听晚已经一亮,有着吃到喜欢的食物的满足感,她高兴的对沈墨说:“沈墨,你快尝尝这种吃法,简直是神仙吃法啊,太好吃了!”

沈墨应着,也试着这样吃,等他入口的时候,江听晚期待的看着他,问他:“怎么样,很好吃吧?”两人之间分享食物最大的乐趣就是能够获得同样的认同感。

沈墨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江听晚才又继续品尝这份早上难得的美味。

时间还很充足,两人吃的也不着急。

这种早餐对于沈墨来说并不陌生,他无论是幼年在沂城还是成年之后在沂城,他的早餐基本上也就是这种小吃。沂城的早餐更加丰盛多样,大多也都是干了几十年的老买卖,味道不逊于这里,甚至要比这里更好。刚才他看着她推荐成功的开心的样子也不忍心说出来这种早餐他已经吃了十几年的话了。

两人吃完早餐,步行走出巷子,就在走在窄窄的边巷的时候,突然旁边窜出来一辆机车,轰隆声巨大,从他们身后传来,就算是到了他们身边也没有减速,还是沈墨眼疾手快的把江听晚揽到自己那一边,让她在自己的前面,同时,机车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巷子再窄一点,非得撞上他们不可。

江听晚吓的心惊胆颤,沈墨抱着她轻拍后背以示安慰,而差点撞了他们的机车的主丝毫没有道歉的意识,一加速,飞快的离去,他们俩人光靠两条腿,铁定是追不上了。

江听晚叹气,“现在的年轻小伙,太火了都。”什么都不在意,这可是一不小心就会出人命的事啊,还丝毫不上心。

“怎么,我们不属于年轻人了么?咱们也没有他那么火。”

江听晚瞥了她一眼,“沈先生,你都是马上要步入中年的人了,好意思说这句话么!”

沈墨点头:“好意思。”

人就是要有不服老的精神,精神到位了,干到七八十也不是问题。

“不过,刚才小伙子骑机车的样子确实挺酷哎。”江听晚回想刚才那个人疾驰的样子,只看背影,也能感受到他的朝气与活力。

“喜欢?”沈墨问。

“还行吧,也就。”要是十几岁的时候肯定会很喜欢,现在虽然喜欢,但更多的是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