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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赵云VS夏侯惇

第263章 赵云VS夏侯惇

也因为此,曹操也还没来得及,再去徐州讨伐吕布。也就是说,吕布还好端端的,在徐州享受天伦之乐。

所以——夏侯惇的眼睛还没瞎掉一只,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珠子,看得刘风总觉得怪怪的。

原因就在这!

一听到夏侯惇的名字,总认为他应该是一只眼。看到他两眼完好,长得居然还挺帅,就有点出戏。

“呀,夏侯将军,刚刚看你的面相,我算出你命中当有一劫。”

这话说的,周围所有人都是一愣。

大喜的日子,怎么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但因为是刘风说的,大家又感觉很好奇。到底夏侯惇会有什么劫,让刘风竟然在这个时候,不顾忌讳地说出来?

夏侯惇本来是个不信邪的人。

可偏偏,说这话的人是刘风,不是什么江湖术士。

就很疑惑。

“刘公看出什么了?”

刘风假意掐指又算了算,装模作样地思索了一会儿。

才开口说道。

“近期不要去徐州,我算出徐州是你的凶地。要是不听劝阻,将会有身体残缺的危险。”

一听不是会丧命,曹操先松了一口气。

拍着夏侯惇的后背,对他说。

“刘公既然说了,那你就别去徐州了。不管你哪里有了残缺,都会让我痛心疾首!”

夏侯惇自己却没当一回事。

拍着胸脯说道。

“我乃征战沙场的大将,干的就是刀口舔血的事。要是怕这怕那的,那以后还怎么打仗?”

“生死有命!如果哪天我战死,也算死得其所!”

这一番话,说得十分豪迈。

刘风也对夏侯惇,竖了个大拇指。

他也没说错,他们不知道历史走势的,的确每次上战场,都是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可夏侯惇要是知道,他是瞎了一只眼睛,估计将军不会像现在说的这么豪迈了。

相比送命,他更在意自己的形象。

但话已经说到这了,刘风自然也不会再劝。

没必要了。

躲不过去的话,那就是他的宿命!

刘风眼睛一转,看到了一旁的赵云,静静地坐在那里,慢慢吃肉。

赵云这个人,不会说夏侯惇那种豪迈的话。

表面上看起来,一副与世无争的高人形象。

他这样的性格,在军队之中,往往会被忽略。因为他太不合群了。

也因此,他虽然战绩不少,可是却很少被人传,导致名气远没有典韦大。

今天,刘风就想借这个场合,帮赵云打一打名气。

名气也是一种实力,在战场上震慑敌人,非常好用。

“许褚,昨天比武,你输给了太史慈,好像有点不服气?”

“正好,今天我的头号猛将来了,有没有胆量再比一次?”

头号猛将?

周围的人,都听到了刘风的这句评价,非常震惊!

在别人的印象中,刘风的头号猛将,不应该是典韦吗?

居然是这个面如冠玉,看上去很不经打的年轻小伙?

怎么那么不信呢!

就连曹操都吃了一惊,他也不知道,刘风为何会把头号猛将这样的称呼,送给这样一个华丽的年轻小将?

此人,真有那么猛?

曹操不由自主地,就朝许褚看过去。

许褚是曹操刚收的猛将,夏侯惇也是第一次见到,并不知道许褚的实力。

听到要比武,夏侯惇本能地觉得,自己义不容辞。

在夏侯惇的概念中,他还是曹操的头号的猛将。两个头号对战,这才理所当然。

因此,还没等许褚答话,夏侯惇就先站了起来。

“刘公,就让我来领教一下。”

“你要怎么比?”

第一句是对刘风说的,第二句就已经转向了赵云。

赵云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放下筷子,就站了起来。

“主公大婚,不宜动刀动枪。咱们就用棍,在地上比划比划吧。”

赵云提出用棍,并且不骑马,在地上比试。

曹操这一边的人,都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按理说,像赵云这样的俊俏小生,不是应该琢磨怎么取巧吗?

骑马的话,胜负还比较有悬念一些。

可他居然提出要步战!

尤其是看过太史慈和许褚对战那一场的人,就会很清楚。如果不骑马,太史慈连一点战胜许褚的机会都没有。

怎么拉开距离?怎么射箭?

只会一开始,就被力量强大的许褚,压得死死的。

赵云和夏侯惇的对比,也大概类似。论体型,论力量,感觉赵云都跟夏侯惇差得远。

步战对力量较小的赵云来说,会更吃亏。

这一下,连曹操和许褚,也都被勾起兴趣来。

询问的目光,看向了刘风。

“刘公,赵将军说要用棍,步战。你看是否妥当?”

刘风自然跟他们想的不一样。

知道赵云是师出名门,学的就是枪法。

用木棍,武艺虽然打了折扣,但也能发挥出很大的威力。跟别人的野路子不一样,名门枪法,必然是带步法的。

所以,就算是不骑马,也不会对赵云有影响。

该担心的,应该是夏侯惇。

“席间比武,只为图一乐。你们去吧,注意安全!”

刘风发话了,那就是一锤定音。

所有人都放下筷子,转过来,专注地看着这一场即兴小节目。

赵云自己虽然是信心满满,但他普遍不被看好。

夏侯惇不仅胜在体型,而且成名已久。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夏侯惇的以往经历。

他从小喜欢耍枪弄棒,脾气暴躁。十四岁的时候,正式拜师,学的主要也是枪棒。

有人侮辱他的老师,他小小年纪,就把那人当街杀了。

绝对是个天生狠人!

这种情况下,自然认为夏侯惇赢的人,就要多一些。

甚至有些兵油子,现场就开盘设赌局。总归是押注夏侯惇的人要多不少,但也不乏有人想抽冷子赢大的,而押注赵云。

那些押注赵云的人,是这么跟人说的。

“我不清楚赵云的实力,但我相信主公。主公都说了,赵云是头号战将,那必须横扫曹营所有大将,不留情面!”

这话也没错,得到了刘风这边,大多数士兵的支持。

他们黑山军的士兵,虽然才是第一次跟随刘风打仗,可是对刘风的运筹帷幄,已经有了比较深的认识。

对刘风,有一种迷一样的崇拜。

只是碍于军纪,大多数人,还是不会出手去赌。况且出来打仗,身上都是不带钱的,免得死了便宜别人。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赵云和夏侯惇,各自选了一条木棍,双方就都开始变得凝重起来。

相比他们平常用来杀敌的铁枪,木棍的重量要轻不少。

一开战。

夏侯惇就是一棍直刺,但双手之间的握距,留下一尺。这是为了一刺落空之后,迅速变招用的。

高手过招,每一招都会留下变招的余地,这样可以让节奏变得极快,连绵不绝。对付不会武艺的人,往往一两次变招,就足以取胜。

但在赵云眼中,就太普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