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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玄幻魔法 > 当行星沉睡时 > 第十九章 骑上罗西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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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不是来交朋友的,更不可能沉浸于这个破工作。

夜幕降临,仆人发了食物,陪练们狼吞虎咽,亚伯啃着略带酸味的黑面包,双眼紧紧地盯着菲勒尔城堡,琢磨着她的构造。

盘根错节的石块整齐地垒在一起,那些枯萎的爬山虎就好像她的神经血管,有呼吸地跳动着。

骑士陪练的宿舍位于整座城堡后侧,比温暖的主殿更矮、位置偏北,中间以两座塔楼和一条悬空通道链接。塔楼里放置着旋转往上的陡峭台阶,各自尽头是通向另一侧的门。

按照正常逻辑,这些门肯定上了锁。

绕是如此,等陪练们睡着,亚伯蹑手蹑脚地溜了出去。

月光泠泠落下,星期十一的满月是双月迦努斯,祂结束了漫长的一星期。

行星变化充满未知,透过窗户望向夜空,十二轮色泽不一的月亮愈发坚定着亚伯追逐超凡的决心。

当一轮月亮从新月变为满月,夜晚开始,在早晨6点,这轮满月光芒大作,犹如白昼,提醒着人们时间的流逝,又叫“白日之月”。

直到第二天夜晚6点,白日之月化为黯淡的新月,与其它行星一同休息,祂的职责由另一轮月亮代替,划分了昼夜。

十一次月亮交替为一星期,交替三次为“一月期”。

今晚的双月伽努斯代表了“开始和终结”,是信奉真理的德鲁伊之月,也是唯一一轮有双面性的月亮,每月的前两个星期,祂的光芒“清澈”又“透明”。

然而,月底的伽努斯一改常态,变得暗淡,几乎没有光芒,而被轮转周期排除在外的灾月拉斯洛特趁机化作满月,压过当晚处于“浑噩”状态的伽努斯,这种自然现象被称作“灾月月圆之夜”。

每个月33天,一年有11个月,却共有364天,多出的一天被称为“灾月耀世之日”。灾月拉斯洛特彻底释放祂的光芒,整整一天不曾间断;在那天,智慧生物必须要找到庇护所,不能沐浴在绯红色的光芒下太久,否则……

后果是什么,亚伯不得而知,超凡力量者包括那位魔法师似乎对灾月讳莫如深。

不过,他读过这轮绯红之月的由来。

天空曾有十二轮月亮,共同照亮这个世界,直到拉斯洛特被【深渊】蛊惑,堕落成黑暗的源泉、并发了疯——从那时起,祂不再是带来光明的神明,而是肆虐大陆的邪恶魔鬼。

拉斯洛特亦是魔族之神,传说中的死神和梦境之主,祂的陨落兴许跟苏沧提到的人类和魔族大决战有关系。

拉斯洛特堕落后,死亡的权柄被冥府之主提灯女神接过,但梦境的权柄永远地遗失了,导致智慧种族不再做梦,亚伯只在故事书里听过历代吟游诗人、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们有关“梦境”的猜测。

他们说,梦境就是“伊利西姆”,一个没有痛苦的极乐世界。

想着行星的传闻,亚伯不知不觉走到塔楼下方的入口,他用半边身体推动着木门。

纹丝不动,它被牢牢地锁着。

以亚伯的力气,他有把握直接破门而入,再不济也可激活斗气打碎门锁,但他不想打草惊蛇,毕竟他还不清楚委托里那副祭坛画的具体位置。

脚步声从转角传来,亚伯思索片刻,选择了待在原地。

蜡烛忽闪忽闪地照亮了阴冷的走道,亚伯定睛一看,竟然是白天主动打招呼的年轻陪练。

“你在做什么?”

“睡不着,出来转转,”亚伯回答。

“你是不是想找东西,结果迷路了?”

一语道破真相。见亚伯抿起嘴巴,陪练连忙解释:“我只是觉得,以你的身手,没必要来这里挨打赚钱。”

亚伯眼珠转动,陪练看上去并无恶意,在城堡呆的时间也比他长,说不到能套出些有用的情报。

于是亚伯掏出木牌,模棱两可地说:“不瞒你说,我确实想找个人。白天有位好心的老先生给了我这个,我想找他道个谢。”

陪练拿近烛台,诧异地说:“这是……贵族老爷们的配饰!”

“什么?可给我的人是一个管家。”

“啊,艾尔·特德雷尔先生,维舍家族的总管家先生。”陪练无不羡慕地说,“他来自贵族,是贾尼达里城某位爵士的表叔父。这种木质配饰喷洒了特殊香薰,防止他在马厩附近被动物冲撞。毕竟管家先生年纪很大了,也不擅长战斗。”

总管家!

亚伯有点惊讶,没想到老管家竟然这么大来头。

仔细嗅了嗅,这块木牌散发出略微刺激的香气,怪不得战马们一旦靠近亚伯,就打着响鼻走开,被骑士刻意驱赶才不情愿地靠近他。

所谓的“bezet”是指贵族们正在穿行这些关住动物的设施,占用了道路。

管家怕亚伯初次进入练兵场,陌生的气味刺激得马驹过于兴奋,频繁朝他冲击,特意给了他这张“护身符”。

好吧,他对我还挺好的。

“他的房间在哪里?”亚伯接着问。

“管家先生住在主殿。虽然你敲对了门,但我们不能私自拜访贵族住处。不过,他早上一般会带着骑士们到练兵场,检查一下仆人们的工作成果。”

原来如此,亚伯陷入沉思,贵族极度注重血统和出身,简直到了病态的程度,哪怕指定仆人,也要有名有姓的人才能贴近他的身边,或提拔成高级管家。

除非此人真的能力过硬,比如依兰的宰相科莱·扬克大臣,他立于布若塞尔宫廷的权力顶端,却是位彻头彻尾的平民。

抛开坚固的血脉阶级观念,只有宫廷和军队是平民出头的地方,任职期间他们陪着贵族出席上流社会的宴会时,说不定能得到其他贵族的青睐,入赘他\/她的家族,一跃成为贵族一员。

至于外国商人推崇的“中产”,只在民间流传,贵族尚武,既不在乎做生意,也很少亲自参与其中——他们认为商人是他们的服务者、纳税人。

思索片刻,亚伯有了粗略的计划,余光瞥见略显不安的年轻陪练,把木牌递给他。

“送你,我不需要。”

陪练大喜过望,语无伦次地道着谢,少挨几顿揍意味着他不仅能多拿钱、还能带上钱,活着回到他的村庄,或继续实现他的梦想。

“唉。”亚伯轻轻叹了口气,拍拍年轻人的肩膀,“加油吧。”

无需多言,来城市闯荡的农户几乎都跟亚伯一样,怀揣着对超凡、权力、金钱、知识或艺术的憧憬,不明白它们根本是可望不可即的贵族特权。

最可悲的是,但凡他们旅途中花完积蓄,就很难回家了,只能滞留在下城区,被时代浪潮冲刷成了感情麻木的城市公民。

如果没遇到苏沧……亚伯心情复杂,这位陪练大概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写照吧。

次日,亚伯早早去了练兵场,拿起闲置的日安棒,沐浴着月光舞得虎虎生风。双月伽努斯化作白日之月不久后,那位眼熟的管家果然和早起的骑士们一同到来。

看到亚伯,他们惊讶不已。

骑士们交头接耳,其中有几人还记得亚伯昨天的表现。

老管家以为是他一时的偏袒惹人非议,忍不住侧耳倾听少年贵族们的议论,谁料结果与想象中大相庭径,并非是木牌起了作用,而是亚伯本身有着警觉的战斗技巧,给骑士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等少年贵族换马裤、穿马靴之际,老管家走向亚伯,递给他一张擦汗的毛巾。

礼貌地客套几句,他直入正题:“您想不想试试骑马呢?”

亚伯点点头。

“那么,假如您显示出骑士的潜力,择日我会把您的表现报告给维舍男爵。”

不难理解,军队永远缺人。

可惜亚伯只想盗走油画,溜之大吉。

骑士们挑完喜爱的马驹,满地狼藉的马厩只剩一匹牙齿稀疏、眼珠浑浊的老马,它的身体有些肮脏,百般聊赖地嚼着干草。

亚伯拿起马刷,顺着鬃毛为它洗刷。

老马人性化地露出些许诧异之色——不是褒义的方面,而是“我已经退休了你还逼我上班”的那种惊讶——套上口嚼时,亚伯十分确信这匹马翻了个白眼。

亚伯翻身跨上马鞍,抓住缰绳,用脚尖踢了踢它。

老马不情不愿地走着,脑袋低垂,边走边低头捡食着地上散落的干草。

骑老马的感觉跟骑驴差不多,它们一样瘦,一样的犟脾气,四只蹄子走起路一颠一颠地磨损着骑手的胯下,跑又跑不起来。

老管家隔着栅栏,远远望着亚伯的身影,时不时点头以示鼓励。

忽然,一阵深入骨髓的愧疚和羞耻袭击了亚伯的心灵,老管家慈祥的神态像极了心情不错的兰斯村长,但自己混账十足的算盘总是惹得他勃然大怒。

不知道兰斯村长是不是还生着我的气。亚伯想,毕竟,我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橡果村,一句道别的话也没跟他说。

等我进阶正式斗师,等我在莱茵城成了像样的男人,等我出人头地……

亚伯在胸口画出新月的轮廓,这是“对神起誓”的手势。

我一定会报答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让他们过上好生活。

“该死,我要砍掉您的大拇指!您这个罪该万死的小偷!”

骚动打断了亚伯的雄心壮志,他看到几名骑士围住一个陪练,策马狠狠碾过他。无力反抗的年轻人缩成一团,抱着脑袋,发出呜呜咽咽的哭声。

受伤的陪练似曾相识,赫然是亚伯熟悉的那个年轻人。

换做陌生人,亚伯懒得管;但年轻人一直态度友善,亚伯也想拉拢他成为助力,行动前期帮自己打听情报,或者放风。

况且,那几个骑士好像气急了,铁了心要把他踩死,亚伯无奈地出声阻止。

“先生们,为什么要欺负那边的可怜虫?他一无所有,不值得你们怨恨。”

围攻陪练的骑士转过身,他们共有四人,各个身姿挺拔,英武不凡;其余骑士被骚动吸引,停下来好奇地探头探脑。

看清亚伯的脸,骑士们嗤笑连连。

“刚刚是您在喊话?您这个骑着Rocinante(西班牙:劣马,唐吉坷德的坐骑)的家伙,竟敢质疑贵族的作风!哼,若非走好运交到了一位仆人朋友,您根本不配站在我们面前。”

他们的态度是如此傲慢,一下子惹火了亚伯。他记得这几名少年是普通人,只是从小接受了剑术和马术和教育,不禁有了一较高下的胜负欲。

“我倒是打赌你们连风车也不如呢!”他抖机灵地说。

“大言不惭!”

同样年轻气盛的小骑士们急眼了,丢下气息奄奄的陪练,以四角之势围住亚伯。

“因为这句可恶的挑衅,您将付出生命的代价,骑士的尊严绝不容您这样口无遮拦的人践踏!”

“你们准备一起上,还是一个一个来?”

“对付您这种无名之辈,先生,没有决斗的必要。我们会速战速决。”

“先生。”亚伯模仿着他的口吻,“那就来吧!话先说在前头,是你们袭击了我!一群恨不得自比圣罗兰、加拉哈德爵士或者威廉·马歇尔的骑士,在众目睽睽之下,向一个手无寸铁的平民群起攻之!”

这话果然有杀伤力,四人面面相觑。

“他只有一个人,我们却有四个,哪怕胜利了,传出去对我们的名声有损。尤其是我,作为坎特家族的成员,怎能如此胆小?”

“我也继承了父亲大人的姓氏。我发誓绝不做以多欺少的混账事。”

“不管你们怎么想,这种人不配跟我决斗!”

“喂,喂,快点决定!”亚伯大声嚷嚷。

“那么,让我单独来吧。”最初说话的骑士策马走出,“我会漂亮地斩杀他,不用脏了你们的手,我的同伴们。”

亚伯眯起眼睛打量着他的对手。少年贵族穿着覆盖全身的铠甲,头盔后露出一双细长的眼睛,他摘下腰间的备用长剑,扔给亚伯。

“拿着!我给足了您的面子,现在准备好受死吧!”

亚伯丢掉剑鞘,剑尖朝下准备战斗。

骑士们让出中心空地,两人环绕了练兵场半圈,举着武器冲向彼此。

“当!当!当!”

年轻骑士是正统的剑术高手,还很擅长驱马作战,当他进攻时,整个人和坐骑融为一体,共同进退。亚伯充其量只会胡乱劈砍,胯下的老马相当不配合,让它跑快点仿佛要了它的老命。

过了几招,亚伯杂乱无章的招式把缺点暴露无遗,以至于他在交锋中一直落于下风,好几次险些被对方的长枪刺中肩膀。

真是糟糕,我没有马背战斗的经验。

亚伯咬紧牙齿,眼神暗沉。

虽然不想用出斗气,亚伯的身体经受过斗气的增强,在彻底落败前还能防住七八次攻击。

没必要恐惧,他比托马斯弱得多。亚伯对自己说,相反,这是个绝佳的机会。打败一位贵族……绝对能引起维舍男爵的注意,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