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泡书吧 > 历史军事 > 红楼群芳谱 > 第1124章 辅国之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小神医……明明就是更喜欢长靴一些。

不然,为何刚才不看自己?

于某人的滑头之言轻哼一声,再次瞅了瞅脚上的靴子,好像……长高跟……的确更显婀娜身段。

长高跟!

自己其实也挺喜欢的,就是母妃说过最好少穿,万一崴脚了,疼的就是自己了。

长乐姐姐……穿长靴比较多。

自己只要习惯了,应该也差不多吧?

嗯。

还有可能……就是小神医真觉得长靴、短靴差不多,刚才所观是长乐姐姐身上其它地方?

其它地方?

娇俏的小脸上顿有戏谑,小脑袋一转,落于长乐姐姐身后,再一次上下端量着。

唉。

长乐姐姐年长自己,如今身段……真好,个头也高,该大的地方都大了。

身前的一些地方也就罢了。

自己现在还小,以后说不定可以赶上。

身后的一些地方?

长乐姐姐的腿?

屁股?

还是腰肢?

一边说着,一边笑着,还未说完……嘴巴便是被长乐姐姐直接捂住了。

真是的。

自己还没说完呢。

长乐姐姐的屁股比自己大些,自己那个无良王兄平日里说什么……女子一定要屁股大。

那才是好女子。

呸!

呸!

呸!

小神医该不会被无良王兄影响了吧?也喜欢屁股大一些的女子?有可能!

屁股大一些?

自己现在还小,以后说不定也……。

长靴?

比起自己脚上的短靴中跟,长靴高跟的确更为突显身段,以后……穿长靴?

也好!

“咳咳,咳咳……。”

“这个……,今儿天候挺不错的。”

“挺不错的。”

“公主和郡主皆天生丽质,美韵华章,穿啥都好看,都好看。”

“刚才郡主不是问着如何让不守规矩的人守规矩吗?其实……先秦岁月已经有答案了。”

“许多人也都知道。”

“也许,郡主也读过那些答案。”

“……”

秦钟在旁。

觉得自己待在这里是否稍稍有些多余,小郡主和长乐公主……这么放开的吗?

好歹自己也是一位男子吧。

长靴、短靴……都好。

真的都好。

至于小郡主所言长乐公主的腿?

咳咳!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尽管长乐公主的腿的确挺长,能够隐约看出来的长,穿上高跟长靴之后,更长了。

还真是……没得说。

当然,自己是欣赏的眼光。

眼睛,是用来欣赏美的。

当然了。

这个话题是不能说的。

四周环顾,继而直接换了一个话题。

“小神医,你难道不觉长乐姐姐的身段很好吗?”

“嘻嘻,我亲自见过的。”

“好了,好了,长乐姐姐,我不说了,我不说了。”

“嘻嘻。”

“答案在先秦……就有了?”

“什么答案?”

“我怎么不知道?”

“……”

小神医开始换话题了,真是的。

长乐姐姐的身段本来就很好,本想着和小神医再说道说道的,长乐姐姐似乎不愿意了。

又开始准备捂自己的嘴。

真的。

只是……先前自己所问的答案?

小神医有结果了。

自己有可能也知道?

是什么?

“再乱说……回头好好收拾你。”

“……”

长乐公主羞怒的捏住某人小耳朵,真是……什么话都乱说,什么都说。

“咳咳!”

“答案……自然早有了。”

“韩非曾说过:法莫如显,使民知之!”

“国朝虽有律法,但天下之人知晓律法的连百一、千一、万一都不到。”

“就连京城之内,可以通读国朝律法的都屈指可数。”

“若是天下之民都知晓律法,那么,许多事情……一些人想要胡作非为,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起码要守一些规矩,必须要守规矩!”

“其次,韩非又说过: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此言,更深一层。”

“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公侯贵族,亦或者黔首庶民,亦或者寻常人,在律法面前,皆一样。”

“商君在秦变法之时,便是遵守此道,纵然太子有错,也一力惩处,绝不姑息。”

“如此,满朝文武,还有秦国之民见状,还有谁不遵守规矩呢?”

“规矩立下,耕战有力,奖赏有序,方有秦国百余年后,一统天下之势。”

“其后,商君虽死,其变法的果实……大多数都留下来了,被后来的秦国国君奉行之。”

“如此,秦军之强,合山东诸国之力莫可争焉!”

“秦国给你来真的,你立下战功了,立下军功了,真的可以荣华富贵。”

“山东诸国,则难为之。”

“还有诸如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之言!”

“归根结底,想要让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守规矩,就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审判一个案子,要有理有据,而且能够令人信服,如何……谁还会有意见呢?”

“比如,一位贵人因不守规矩,满门抄斩,如此,以后守规矩的人更多了。”

“比如,落下一则国策,让全天下的百姓都知道,如此,一些别有用心的欲要从中取利,就难了!”

“郡主觉得这个答案如何?”

“是否早早就有人提出了?”

“而且,遍观历朝历代的更替,便是因不守规矩的人越来越多了。”

迎着小郡主和长乐公主落过来的求知目光,秦钟整理了一下思绪,便是娓娓道来。

这个答案。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

正因为很多人都知道。

才知道施为起来的难度。

自然,也知道施为起来的好处。

“先秦……韩非?”

“韩非子?”

“法家?”

“小神医,你说的是法家之道?”

“好像以前大致看过,觉得无趣,便是没有细看,长乐姐姐看过,长乐姐姐以前还抄录过《韩非子》呢!”

“小神医,你所言……有些道理。”

“若然真的可以做到,想来肯定可以让许多不守规矩的人守规矩。”

“对于更多的人来说,就有莫大好处了。”

“长乐姐姐,你说呢?”

小神医所言好像有些熟悉,有些听过,韩非子?法家的那位?先秦的那位?

小郡主秀容恍然。

小神医之言,自己可以听明白。

的确是那般道理。

是那样的道理。

若是真的做到了,不守规矩的人就少了。

那么久远以前,就有人道出答案了?

韩非子?

长乐姐姐了解的多一些,自己以前见过长乐姐姐抄录那部书的。

“韩非子!”

“小神医喜欢法家?”

长乐公主微微颔首。

对于《韩非子》之书,自己的确读过,读过数遍,现在都能诵读出来。

个中道理,法术势诠释的很清晰。

璇儿刚才之问,以韩非子应对,可为。

小神医所学……颇杂,诸子百家好像都有,小神医所写的小说文字,自己都看过。

百家身影在其中都可隐约见到。

最喜欢的一家?

儒家?

好像不一定,小神医的医道就很好,医家?

画道?

画家?

……

“法家?”

“秦虽亡,汉顺行其法,不过小小修改一二。”

“千年以来,也是如此。”

“没有人不喜欢真正的法!”

法家?

喜欢?

不喜欢?

这倒是没有什么为难说的,一两千年来,历朝历代尊儒的同时,从未丢掉法家。

建造一栋房子,主架构是法家,其余则可随意填充,只是儒家占的最多最多。

“真正的法?”

长乐公主笑语。

“公主通读韩非子,当知晓法家之道的本意。”

“法家不相信任何人。”

“人,皆有私欲。”

“圣人?”

“圣人自然不在其列。”

“有私欲,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是一位贵人有了私欲,对法就容易造成很大的冲击。”

“只有天地之法,才能永存。”

“世间万物万民,都在其中。”

“天地之法,执行不怠,即便没有国家的依存,那是法家的最高目标。”

“法道煌煌,法道大昌。”

“如此,有那样的法道存在,一个国家便可长治久安。”

“有功的得到赏赐,无论他是谁!”

“有过的会有惩罚,无论他是谁!”

“缺点……这样的法道……稍有太无情冷酷了一些,对于圣明天子而言,有不小的限制。”

“然,对于平庸的天子而言,就是最大的保证。”

“额,哈哈……,说多了,说多了。”

“一家之言。”

“一家之言。”

“……”

“公主和郡主听听就好,天下事,自有才学之人谋之!”

“咱们……继续看看府邸。”

“……”

法家!

真正的法家!

真正的法道,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是谁都不行,起码不以一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视线落于枯素的庭院内,又抬首看向远处的亮堂晴空,虽晴……不为夏日的万里明亮。

小郡主之问,天下间许多人都知道解决之法。

然!

知道法子是其一。

真正做到又是其一。

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法道是必须要得到保证的,许多人也都明白。

但真正做到……很难。

人!

有私欲。

话语些许,有所觉,视线一转,再次落于长乐公主和小郡主的身上。

嗯。

公主和小郡主这么看着自己做什么?

自己说错了?

这个问题……似乎也不该过多谈论,谈论起来也没啥用,也容易引起麻烦。

旋即,笑语摆摆手。

指着偌大的公主府,都在这里说话了,还没真正看看呢。

“嘻嘻,小神医,你真厉害!”

“虽然有些道理,我听得不是很明白,但……很有道理,很有道理!”

“……”

小郡主清眸生辉,满是流光溢彩。

小神医刚才又在发光了。

真的发光了,自己看到了。

秀眉弯弯,很是不住的赞誉,小神医说的很好很好,绝对很有道理的。

自己相信!

“……”

“天地之法,执行不怠,即便没有国家的依存!”

“法道!”

“冷酷无情!”

“小神医,你……很好。”

“真的……很好!”

长乐公主喃喃一语,美眸亦是泛着奇异之色,小神医所言……是自己读韩非子所没有感悟、参悟的境界。

自己所读韩非子,看到的是法术势一体,看到的是操持权势二柄之论!

小神医看到的却是……煌煌法道。

天地之法。

长治久安。

与之相比,自己……小矣。

小神医。

辅国之才。

国朝定鼎百年,许多问题都有出现,遍观历朝历代,也是最危险的一个时间。

前明岁月。

出了一个张太岳,为前明至少续命一甲子!

小神医!

真的很好!

好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