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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合用

阳春三月,桃花盛开,正是一年中游山玩水的好时光。

周毅也是难得闲了下来,带上一些点心吃食,来到了红玉之前生活的那一片山区。

也是在这一片山区中,周毅与红玉第一次相遇,结下了不解之缘。

某座位置偏僻的荒山山顶,周毅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地方,取出桌椅板凳,摆上瓜果菜肴,与化成人形的红玉相对而坐,一起欣赏这山中景色。

“红玉,你我相识也有大半年了吧?”

“公子,是八个月零十二天呢。”

“红玉记得可真清楚。”

“与公子相遇,是红玉此生最大的福气。与公子相处的每一天,红玉都倍加珍惜。所以才能记得清清楚楚。”

“遇到红玉,也是我的福气。有红玉为我铺床叠被,洗衣做饭,红袖添香,这漫漫人生路,也更加有趣了。”

相处大半年,红玉尽到了一个妻子所有应尽的义务,还一直把位置摆的很低,对周毅也是亲近中带着恭敬,仰慕。

对于这样一只忠心,痴情的小狐狸,周毅也是越来越喜欢。

“红玉家中可还有亲人朋友?”

红玉摇了摇头:“红玉的父母本就是山中野狐,并不曾开灵智,早在200多年前便已去了。家中原本的一些亲人,也在这三百年间相继离开。若说起朋友,倒也认识一些修炼有成同类,却也都只是泛泛之交。”

周毅点点头:“你我的身世倒是颇为相似。长生路漫漫,只求你我能够一直相伴,永不分离。”

“红玉定当用心修行,与公子永不分离。”

春光乍暖,微风不燥,赏山间美景,品人间美食,佳人相伴,畅怀天地,真乃人生一大幸事。

清晨乘兴而出,日落尽兴而归。平平淡淡的日子,也有真真切切的温情。

这一日,周毅刚刚结束一上午的修炼,返回家中,就见自家门口站着一位妇人,看上去还有些眼熟。

周毅略一回忆,顿时想起这妇人应该是之前在广宁寺外见到的史家大小姐的随从。

果然,就见这妇人开口道:“公子见礼了,老身乃是史孝廉家的奶娘,名唤蔡三婶。前几日在城东广宁寺外,我们还曾见过,公子可还记得?”

周毅见这蔡三婶行止有礼,面色和善,也不好将人拦在院门外说话,便打开院门:“原来是蔡婶,还请院中叙话。”

到了院中,周毅去给这位蔡三婶倒水,这蔡三婶也在四处打量着周毅的这处小院儿。

院中有一株腊梅,一片竹林,一方小池塘,一个凉亭,一张石桌,面积算不上太大,却也清幽雅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墙角的空地上还种着些花草,生长的颇为旺盛,显然是得了主人精心照料。

只是打量了一圈,蔡三婶就忍不住暗暗点头。

一个年轻男子,能把住所收拾得这般干净整洁,绝非易事。

她当然不知道,周毅这家中还有个勤劳能干的小狐狸。

周毅给对方倒了一杯茶水,才开口说道:“不知蔡婶前来,所为何事?”

“前几日多亏了公子还回了我家小姐的丝巾。老身在此谢过。”

“些许小事,不足挂齿。”

蔡三婶点头继续说道:“我家小姐素来喜爱书法,最近不知听谁说起了公子的字,还特意找来公子以前给别人写的字瞧瞧,很是喜欢。因此特意托老身前来,上门求字。

公子请放心,只需公子随意写首小诗,这润笔之资定不让公子失望。”

周毅闻言,心中略一思索,便知道对方并不只是为了求字。

自己以前帮人代写书信之时,字写的的确不错,但也只能算是比平常人好一些,还不值得别人去收藏。

如今,周毅经历了两次穿越,先后在桃花岛、逍遥派学习各种杂学,这书法水平也是越来越高。

甚至因为练武有成,领悟意境,写出的字还能自带一股意韵,已经自成一家,既有飘逸灵动,又有琴心剑骨。

当然,这件事并不为外人所知。

再回想起原着中有关这位史家大小姐的故事,恐怕她是对自己有一些好感或者好奇了。

能被那样一位倾国倾城的大家闺秀暗生好感,周毅当然不排斥。

“千金易得,知己难寻。一幅字而已,倒也用不着什么润笔之资。这样吧,蔡婶且稍待片刻,我这便写上一幅字,赠予你家小姐。”

周毅转身走入房中,取出纸笔,在院中的石桌子上铺开。看了看院中的小池塘与梅花,挥毫写下一首小诗: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蔡三婶虽只是史家的一个奶娘,却也曾读书识字,再加上自家小姐喜欢这些,她耳濡目染之下,也有了一定的鉴赏水平。

见到周毅的这幅字,蔡三婶连声称赞:“好字!好诗!周公子果然不凡,我家小姐定会喜欢。”

等墨迹晾干,蔡三婶将这幅字珍而重之的收起,随后从怀中取出一块二十两重的银元宝:“还请公子务必收下。”

“不必如此,这书法字画,只有遇到懂得欣赏之人,才算是物有所值。连城姑娘的才名,我也是早有耳闻。诗画相赠,本是雅事,何须金银?”

“既如此,倒是老身唐突了。”

蔡三婶也是大大方方的收回了那银元宝,又朝着周毅行了一礼,这才离去。

说实话,若是在金手指开启之前,二十两银子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都比得上周毅当初全部的身家了。

可穿越之后,周毅曾经搬空了两国皇宫宝库,还有其他各种收入,金银早已堆积成山,倒也不在意这些钱财了。

另一边,蔡三婶高高兴兴的拿着那幅字回到史府,立刻就给连城送了过去。

连城见蔡三婶手中之物,也是有些期待:“奶娘,这是周公子的字?”

“的确是,而且是我看着周公子当场写的。这字,比一年前的更加好看了。至于具体好看在哪,我也说不出来,只觉得看着很舒服。还是要请小姐欣赏品鉴。”

连城闻言更加期待,连忙展开了那幅字。

等看清了上面的字迹之后,连城也是越看越喜欢:“字体飘逸灵动,透着一股子潇洒从容,更是藏着三分傲骨,七分高雅。这当真是周公子所写?”

“亲眼所见,这字墨迹还未完全干透呢。”

“这字好,诗更好。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如今这世上多的是追逐功名利禄之人,又有几人能够独善其身?周公子能写出这种诗句,定然是个品行高洁之人。

对了,奶娘,你有没有跟他说诗会的事儿?”

“还没呢,初次登门,也不好提起。明日我再去。”

“那,那就辛苦奶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