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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再回花粉迷林后,虽已经是深夜,伸手不见五指,二人却并未在原地过多停留,这是张茉的主意,她说,李长笑既然不打算离去,那如此一来,二人自然也算是患难朋友,一荣俱荣,易损俱损,理该互相协作才是。

她双眸开过玄窍,目力远非寻常人,故纵使是深夜,也可继续行进,而李长笑双手双脚皆是自由,处理起一些杂琐之事,更为方便。

二人走着,好不容易,寻到一适合歇息之地,这才停下歇息。

四周隐隐有簌簌响动,好似微风吹拂,不过这点动静,倒是把堂堂的江湖高手,大衍花宗长老张茉,给吓了一跳。

等那动静褪去,知晓仅是一阵风后,张茉脸上不免有些挂不住,看了李长笑一眼,心想自己的脸,可算是在此人面前彻底丢尽了。

她心底暗恼,十分爱惜名声,可却也无奈。

李长笑笑而不语,有几分看戏心态,因为夜色已经很深,李长笑原地燃起了篝火。

他环顾四周。

闭关前,他为了不让人打搅,深入花粉迷林,误打误撞发现天残角。

故此,从天残角出来,此地正是花粉迷林的最深处。

张茉在他身前坐下,为缓解尴尬,便想了一些话题,与李长笑闲聊了起来。

大多是问问李长笑,家住何处,因何缘故到此。

李长笑思索许久,告诉张茉,自己姓名,然后随意编造了一个背景,假话中添加几分真意,让人不会轻易去怀疑。

见李长笑说得头头是道,张茉心中对李长笑的戒备,又减轻了几分。

一夜无话。

两人继续赶路,张茉倒是有些适应了如今这副状态,一连赶路数个时辰,都未遇到黑衣人,让她有些怀疑,那黑衣人是否已经离去。或者压根便不在这一片。

实则是,她已经深入花粉迷林深处,黑衣人难以靠近,这里的花粉,是会死人的,若不是李长笑在她身旁,她早便死去了。

只是李长笑没说,他倒是乐意张茉认为自己,仅是一个寻常人。

午间,休息时分,李长笑看到张茉手上的老茧,知道她也是修剑之人,再观其打扮,估计剑也是丢了。

张茉在运转功法,长发无风自动,至于一些吃食,则是李长笑随手采摘的一些果子。

虽说肉体已经逐渐适应,但精神总是会饱受折磨,若仅是一人,那倒也就罢了,偏偏身旁还有一人,还是一个男人,张茉两颊红晕,依旧感到十分不好意思。

不过这些时日,倒是真切多亏了对方,否则自己束手束脚,会有诸多不便之处,张茉诚若道:“长笑兄弟,若是我能出去,大衍花宗必有重谢。”

一日。

行至一条河流旁,河水清澈透亮,张茉瞬间便动了心思,只是此地深处迷林,具备一定的迷惑性,她需要探探虚实。

只见她左右环顾,见到一半人宽的大石块,让李长笑走远些,随后自己跳到石块跟前,运足了内力,双腿一瞪那石块。

只听轰的一声。

那巨大石块,一下子飞出十余米,轰隆隆一声,砸进了河流中。

河水瞬间变得浑浊。

待那河水再度变得清澈,这才确定,这河水并未问题,可用来洗漱。

李长笑暗暗点头,对此女实力,又有了一些了解,当真是不弱。难怪那伙黑衣人,针对此女设了这么大一个套。

正是想着,张茉突然有些欲言又止了起来,搞了半天,原来是想脱去脚上的靴子,好叫她下河痛痛快快游上一回。

她能踢得动巨石,可对脚上靴子,却是无奈,需借他人之手,这点小事自然只能指望她那“患难之交”的同伴了,李长笑自然无所谓,至于此女那点旖旎的心思,李长笑也是见怪不怪,帮其脱下靴子后,张茉已经红到了耳根,除却不好意思外,还有便是确实有些味道,在这林中不知过了几日,从未换洗过,自然不会好到那去。

她偷瞄了李长笑几眼,见对方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后,暗暗松了一口气,心中有些感激,若是李长笑此刻掩住鼻子,或者说声好臭,那可真是叫她不知如何做人,想寻个地洞钻进去了,好在这些都未发生。

心中对此人,顿时生出几分好感。

她跃入河中洗漱,李长笑去河中,洗了洗手,大方观察着张茉。

他发现,张茉体内,是藏有一些奇异的能量的。

生命力、力量、恢复力、等等,都远远非寻常人能比。

不仅仅是修行武学所带来的。

李长笑与如今世道脱轨,所知甚少,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十年变化便已经足以让人耳目一新,更别说百年了,而这张茉因为行动不便的原因,处处都需要动用武学等手段,倒是恰好适合李长笑观察。

李长笑发现,此女身体里,似乎有几处窍穴极其玄异。

是牵扯更深的窍穴。似乎生命力、体力……都是从窍穴中,源源不断涌现出来的。

“通窍道?”他想起自己,陷入沉睡之前,刚刚兴起的一条延寿之路。

燕家村的燕十六,似乎与此道有些关联,当然,当时通窍道仅仅是概念,燕十六那时才十五六岁,自然难以接触到,只是燕十六那轻功,之所以异于常人,是因为他先天便开了“足风窍”,跑起步来,脚下似有风助。

不知张茉体内的窍穴,与燕十六的足风窍一类,是否有关联。

李长笑对外界的变法,越发感兴趣了。

不过,纵使此女以凡人之驱,搏得不短的寿元,可终究是存在一些,凡人的桎梏,简而言之,便是吃喝拉撒等等不可避免,不过换个角度而言,这些倒未必是限制,这才是人。

这河中确实没有危险,李长笑便在附近走动了走动,他沿途采摘了一些花朵,准备到时候拿来酿酒。

值得一提的是。

他体内的十大神髓,还留存有大半。纵使是十神髓化神,也要不到那么多的神髓,如何应用余下神髓,李长笑倒真有些犯难。

在外游走一圈。

李长笑又回到河流旁,这时张茉已经上岸,坐在河边烤火,她入花粉迷林时,身上穿着灰色的罗裙,此刻被水打湿,在水的张力作用下,紧贴肌肤,甚至还有几分透明。

见到李长笑回来,她下意识的咬了咬嘴唇,装得落落大方,不在意的模样,极重名誉的她,一天天在别人面前,尽出丑态,让她无地自容。

“长笑兄弟,我早便想要问你了,你脸上这焦黑之物,到底是什么?”忽的,张茉寻找话题,缓解尴尬之色。

这是雷劫过后,蜕下的死皮,李长笑说道:“可能是污浊之物吧。”

张茉疑惑,“既是污泥之物,为何不洗去呢?那不正是有河流吗?”

李长笑看了她一眼,想了想,洗去倒也无妨,此女将自己视为患难之交,自己却不愿以真面目示人,倒是有些太过不尊重对方了。

他走到河边,将脸上的焦黑死皮洗去,露出里面那新生之肌肤。

再回到篝火旁时。

火光渐渐打在李长笑走来的脸上,张茉呼吸一滞,一时有些呆愣,原本只觉得此人,气质怡人,处世自然不拘小节,便是自己身陷囹圄,也不会感到丝毫不适,如今见其真容,竟让她身处一种不真切之感,俊秀得好似梦中人一般。

旋即有些扭捏的说道:“长笑兄原来生得这般俊俏。”

说着,她俏脸有些发红,走南闯北多年,倒是第一次,见到这般样貌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