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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历史军事 > 娶贾元春海外建国 > 第101章 大治理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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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帮会好理解!

改变职能,就让政务人员好一阵解释!

如同协会,政党,公司之类。前者代表的有煤炭协会,漕运协会,地方商会等。中间有民进、共和等会党。

最后,就是像物业,安保,拆迁,果栏,鱼栏等公司。此外还可以加入,各地方政务院的下属城市清理与道路清理等机构!

除了这些,还有将要被打击的就是土匪、山贼、水匪。不过,对付他们的就是中华军方了!

被迫加入的,先前都已经给过机会了!剩下的就是武力清理了!

最后才是对恶行满满的地方士绅的审判!

清理完这些影响新中华快步发展的负面势力。才是中华律建立威信的时候。也是中华踏上快速道路的时候。

至于所谓的私人财产。

中华律明确规定,合法的私人财产。受到中华律的保护!

这就牵扯到中华的治政目标。

是国富民强,还是民富国强!

别小看这一点儿区别。一不小心就会变质。国富民弱、民富国弱、国强民贫国弱民弱都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历史上不乏例子。当然,更好的是国强民强!

至于国强民弱,还未有先例!

新中华追求的是民富国强!

所以,在保证百姓合法财产的同时。也一定要激发百姓的自强意识。

这也是现在对外法律有些过严的原因。虽然有些矫枉过正。但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升被压抑了两百多年的民族自强自尊意识!新朝也只能如此!

用先前统治者与侵略者的话!

只有暂时委屈一下他国来到中华的百姓了!

随着中华境内大治理的进行。境内的帮派全部被取消!有害的被清除。危害没那么严重的,都被监督限期解散,接受整改。而且以后他们的行事,自有相关法律与规范治理!不再像前清那样,游离在法律边缘!

其他的匪类。无论土匪、水匪、还是山贼、响马!都被全部清除。为中华内部的通畅与商业的兴起,塑造了良好的环境!

对于地方官绅地财的处理。也是同样严格按照中华律处罚。

可惜的是,这些前清或是更早传下的官绅地财。

大都不是像他们自己所说那般良善。最后八成以上被处以极刑,罚没所有家产。一成多,只是被罚没部分不法所得,当事人依律判刑!最终平安落地的不足百分之五!

而正是有着这百分之五的存在。

才真的让中华律真正的深入了中华百姓的心里!

让他们知道,中华政府是真正的依法行事。任何人包括政府行事都有一定的准则!

而且有了私有财产的保障。所以,中华虽然宣布所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是,原有合法土地所有者包括土地、住宅地,依然拥有终身使用权,并可以传承!不过,田地不允许私人买卖。

所以,为了国家建设不被这些土地影响。特意制定了国家土地使用规定!每一级的权限都有严格限制。不再是所谓的地方官员一拍脑袋,就能动得了的!

至于,这些势力背后的修行者。

邪派的,全部被修行管理局带着想要获得功德或是财物的正道修士。给清除了。其他修行者也大都被劝走了。最多,在修行域补偿了一定的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