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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十六章 挽一缕青丝!

第七百十六章 挽一缕青丝!

薛白绫的字迹谈不上苍劲,却也绝不清秀。

用含而不怒四字形容最为恰当。

薛贵很喜欢看神仙姑姑写字,就像他喜欢看绝世强者pk一样,对薛贵來说,两者最大的差别无非是前者透漏的是一股精神气,后者则是明目张胆的宣泄。

pk是要放血的,是会让人心惊动魄的。

写字不会。

看神仙姑姑写字,尤其是每个字的最后一划落于纸上,薛贵总会生出一股畅快的暗爽。无法表露出來,却相当愉悦。

一个女人漂亮到极致,是很善心悦目的。

一个男人帅到极致,也是很让人心旷神怡的史上第一祖师爷。

事实上,任何事儿一旦做到极致,都能给人一种极为舒服的感觉。

薛白绫写字便是如此。

又或者说,薛白绫做任何事儿,都会全心全意心无旁骛,所以她做任何事儿都能很快上手,很快精通。包括对女人而言天生就有些难度的吹牛。她也能上手就能把林泽打垮。

一个如此认真的女人,总是会比普通女人多出几分庄严,缺乏几分柔性的温润。

可薛贵喜欢,死心塌地地喜欢自己的神仙姑姑。

薛贵何等人物?薛家大少爷,只要他愿意,他就能跟燕京最出风头的第一大少陈逸飞把酒言欢,杯觥交错。能让他信服的人会是普通人?足够的钱权根本无法在他眼里加分,只有强烈的人格魅力,才能让骄傲的薛贵低头。让他完全折服。

薛白绫算一个。林泽算半个。

当然,要是这小子有能力当上自己的姑父,薛贵会当他是第二个。

“越写越漂亮。”薛贵砸吧着嘴巴,烟瘾犯了,却又舍不得脱离视线出去抽烟,只好拍了拍嘴唇道。“姑姑,你要把家里的那些废稿拿出去给那帮老古董瞧瞧,非得把他们酸得牙齿掉光。”

“要他们牙齿掉光非得用这个办法?”薛白绫勾勒最后一笔,放下毛尖恬淡道。“那块砖头就能敲下來。”

“额。”薛贵揉了揉鼻子,摇头道。“咱们是文明人,能避免暴力就尽量不用。”

“你会这么听话?”薛白绫漫不经心地横了他一眼。

“肯定会。”薛贵重重点头,问道。“陈逸飞的请柬昨儿就到了。去不去?”

薛白绫唇角上翘,淡淡道:“一个人的独角戏,又有什么好看的?”

“就一点儿也不好奇?”薛贵试探地问道。

“的确很好奇。”薛白绫点头道。“那去吧。”

“好。”薛贵笑了笑,说道。“到时穿什么衣服?我给你准备。”

“我是沒长手还是沒长脚?”薛白绫深深地瞥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道。

“哈哈,算我多事儿。”薛贵揉了揉鼻子,笑道。“我先出去抽支烟。”

“嗯。”薛白绫淡淡点头,蘸了墨汁继续写字。

薛贵出了书房,啪嗒点了一支烟,眼角泛起浓浓的笑意,嘀咕道:“姑姑啊,你现在是连陈家大少的心思都不愿花太多时间揣摩,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吗?唉,难道连我家的神仙姑姑也逃不出热恋中的女人智商为零的怪圈吗?”

……

林泽被韩小艺拉近卧室推到镜子前,上下打量几番,末了很俏皮地打了个响指,说道:“穿一身黑应该很酷。”

“我一猥琐宅男要那么酷做什么?”林泽沒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陪我参加晚宴呀。”韩小艺翻箱倒柜,将事先准备好的西装打开,递给林泽笑道。“试试,看合身不。”

“去参加陈家的晚宴?”林泽好奇道。

“嗯。”韩小艺点头。

林泽沒多嘴问韩家跟陈家明明不对盘了为什么还要去,上次韩镇北过世陈逸飞也來了,在他们豪门之间,明面上的面子恐怕是很重要的吧?

反正小林哥不会这么为难自己,都跟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了,不至于恶心到见一面喷一次口水,肯定也不会屁颠颠跑去吃饭风口浪尖上的小兵。

上位者真不好当,小林哥觉得以自己的性格,这辈子还是当个跑龙套好了。真要给自己驾驭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非得把自己作践死。

西装革履,皮鞋锃亮。连带着头顶抹了一瓶发胶,镜子里的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让林泽自恋起來。

“要是皮肤再黑点,就可以给古仔当替身了。唉,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林泽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禽兽,给我梳头。”韩小艺坐在梳妆台前,递给他一把梳子。

“怎么不去发型屋做头发?”林泽苦笑着走过去,挽起一缕青丝无奈道。“就算你不好大庭广众去做头发,总也可以请个私人发型师的吧?我自己都不会梳头,给你梳头肯定不好看。”

“不乐意吗?”韩小艺冲着镜子中的林泽做了个鬼脸。

“愿意啊。你的头发又顺有滑,跟绸子似的,怎么会不愿意。”林泽微笑着替韩小艺梳头,不谦虚地说,那梳子若是沒手掌的驾驭,往头顶一放,能自己顺着柔顺的发丝滑落在地,说不出的滑腻。

“哼,狡猾的家伙。”韩小艺撇撇嘴,有点不高兴道。“你肯定心里在说我那么有钱,还非得折磨你,对吧?”

“天地良心,我真沒这么想。”林泽梳头的动作更专业了。

“哈。逗你玩呢。”韩小艺很难得地开着弱智玩笑,身躯微微往后一靠,冲镜子中的林泽说道。“我小时候有一个愿望。跟很多女孩儿嫁给白马王子不同,我沒想过将來嫁给白马王子。但脑子里有个大致的模型,嗯,应该属于那种不一定多帅,但看着一定顺眼舒服的男生。当然,本小姐可不是那么外貌协会的人,不是非得帅哥不嫁。相反,我希望那个我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男人能给我梳头。而且不能嫌弃我的发质不好。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头发又稀又干,根本不像现在这么柔顺。那时候我就想,只有不嫌弃我的头发,还肯天天为我梳头的男人才是真心爱我的。”

“这个愿望持续到现在我还一直保持着,尽管我的头发变好了,不像以前那么跟稻草似的。但你知道的,儿时的一些东西是很难改变的,尤其是心愿。”

“后來我知道要证明一个男人爱自己,其实有很多方式比梳头发更好,可又有什么方式,比一辈子为自己梳头这个承诺更让我感到安心呢?”

林泽梳头的动作沒停下,嘴角却是流露出一丝苦涩。

他之前对韩小艺还算了解,或者他自以为还算了解。可自从韩镇北过世后,她总会表露出自己不知道的一面。或许,自己以前了解的,不过是她故作成熟的一面,兴许有那么几分是真实的她。但要完全了解她,林泽觉得很难。

事实上,谁又能真的十分了解另外一个人呢?正常人连自己都无法读懂,何况是别人?

林泽微微蹲下來,将她的秀发缓缓盘在头上,用一根很古朴的发簪贯穿,而后又亲自为她戴上那串黑乎乎沉甸甸的卖价过亿的珠子,轻声道:“今晚按照我喜欢的风格打扮如何?”

“好呢。”韩小艺抿唇笑了笑。眼里跳跃着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微微将耳畔那一缕被林泽遗忘的青丝拾起,递给林泽道:“这一缕,你忘了。”

林泽会心一笑,重重点头道:“以后再也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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