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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南康王韦皋镇守蜀地时,有一个左营伍伯。

他在西山行营,和同火卒学念金刚经。

他的性情顽劣,第一天只学得题目,当天夜里,在营外捡柴草,被吐蕃的骑兵抓去。

走了一百多里才停下来。

天还没亮,就倒在地上,把头发系在木橛上,又用驼毡盖在地上,就睡在那上面。

这个人只念经的题目,忽然看见一铤黄金,放光并在前面停下来。

他便试着抬头动身,结果所绑的都脱落了。

于是就偷偷起身,跟着金铤走,估计走了不到十多里,天还不亮,不知不觉已到家了,家在府东市。

妻儿起初疑心他是鬼。

他就把经过都说了,到家五六天,行营的将官正要在禀告他的逃跑,起初韦不相信。

结果从他逃走之日和他到家的日子一点不差,才免了他的罪。

【原文】唐南康王韦皋镇蜀时,有左营伍伯,于西山行营,与同火卒学念金刚经。性顽,初一日才得题目。其夜堡外拾薪,为蕃骑缚去。行百余里乃止。天未明,遂踣之于地,以发系橛,覆以驰罽。寝(“寝”原作“寤”,据明抄本改。)其上。此人唯念经题,忽见金一铤,放光止于前。试举首动身,所缚悉脱,遂潜起,逐金铤走。计行未得十余里,迟明,不觉已至家,家在府东市。妻儿初疑其鬼。具陈来由。到家五六日,行营将方申其逃。初韦不信,以逃日与至家日不差,始免之。(出《酉阳杂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