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隋朝开皇年初,扬州有个和尚,忘了他的原名。

诵读精通《涅槃经》,引以为豪并作为自己的职业。

岐州东山下村中的沙弥,诵读《观世音经》。

两个人一起暴死,一同到阎罗王那里。

于是对待沙弥是让他坐在金高座,非常敬重他,对待涅槃僧则是让坐在银高座,对他的敬重就稍微差一些。

涅槃僧非常愤恨,问明沙弥的住处。

已经复苏后,就从南来到岐州,找到了沙弥,问他原因。

沙弥说:“每次诵《观音经》,在另外的地方穿着净衣,点上名香祝愿,然后再诵经。坚持不懈,再也没有别的本领。”

涅槃僧谢罪说:“我的罪太深了,所诵的涅槃经,没有隆重的仪式,也不净口净身,如今才验证了”。

【原文】隋开皇初,有扬州僧,忘其本名,诵通涅槃,自矜为业。岐州东山下村中沙弥,诵观世音经。二俱暴死,同至阎罗王所。乃处沙弥金高座,甚敬之。处涅槃僧银高座,敬心稍惰。僧情大恨,问沙弥住处。既苏,从南来至岐州,访得沙弥,具问所由。沙弥云:“每诵观音,于别所衣净衣,烧名香咒愿,然后乃诵,斯法不怠,更无他术。”谢曰:“吾罪深矣。所诵涅槃。威仪不整。身口不净。于今验矣。”(出《法苑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