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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恐怖灵异 > 娱乐纪元 > 第一章同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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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歌曲的传播范围可比网络小说广多了。

而且,看网络小说的人,很多都是只喜欢某部小说,并不怎么关心作者如何,有读者甚至连作者名字都记不得。除非他们特别喜欢某部小说时,才会去关注作者。

龙族和傲世几百万的书迷,再加上林风现实中的名声,也才为他带来了40多万的粉丝罢了。

虽然林风知道,只要他在网文圈一直写下去,很多书迷就会逐渐从书的粉丝转变为子瞻的粉丝,但这过程耗时有些长了……

然而,歌曲就不一样了,想想看,有多少粉丝仅仅因为一首歌便喜欢上了一个歌手?!那实在是多了去了!

兑换之后:

粉丝值总额:

粉丝值可用余额:

看着一下子缩水到13万的粉丝值,林风有些肉痛,只得安慰自己道:“等视频上传到网上后,很快就会赚回来的。”

“林风,你准备下,还有5分钟就到你了。”

闻言,林风睁开眼,对着那人笑了笑,表示知道了。

……

“说起来,下面要出场的这位同学可是我的偶像啊!”女主持带着甜美的笑容,对身旁的男主持道。

闻听此言,台下顿时一片骚动,所有人都变得精神奕奕起来,与刚才无精打采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而那些刚才还在闲聊的媒体工作人员也立马停下了话题,开始紧张地忙碌起来。

“快快快,狂生林风要登场了,你,赶紧把摄像机调好。还有你,灯光调好。对了,还有你,做好笔录,不要遗漏了什么!还有你……”有领头者不停地指挥着。

男主持故作不知,道:“哦?你的偶像?难道我们学校还出了个明星不成?”

女主持甜甜一笑:“那可不是吗?虽然他才崛起三个月,但却已聚集了不知多少的粉丝。其中也包括我哦,我可最喜欢他那句‘心字已成灰’了!”

“心字已成灰?”男主持恍然大悟道,“你说的是‘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的狂生林风吗?”“嘻嘻,你也知道他啊?”

男主持微微一笑,道:“那是自然,我是令狐冲的粉丝,自然也是他的粉丝。我想,在场的很多同学都是他的粉丝吧,你们说对不对!”说完,把话筒往前一伸。

顿时,观众席上传来一片回应声——“是!”

后台处,很多表演的同学都对视一眼,无奈苦笑——他们表演到最精彩的时候,都没有这样的待遇,人家林风还没出场,观众们就开始欢呼了。

男主持笑了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有请狂生林风登场,为我们带来他的原创歌曲——《同桌的你》!”

话音刚落,观众席上就传来一片哗然声——这……狂生林风的表演节目是唱歌?

当然,这不是重点,很多人都猜测他会唱歌,因为唱歌是最常见的表演节目。

重点是——原创歌曲?!

这……这能行吗?

写歌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啊!

没有足够的音乐功底,是写不出好歌的!没有足够的音乐天分,也是写不出好歌的!

换句话说,音乐功底和音乐天分要两者兼备,才能写出优秀的歌曲啊!

这……狂生林风是不是自信过头了?该不会被胜利冲昏头脑了吧?

他在诗词和武侠小说方面是很厉害,但在音乐方面也行?

而后方的媒体则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显得很是兴奋——狂生林风自信过头,竟以为自己在音乐方面也无所不能,最终贻笑大方,惨遭打击!

这……这……这多有噱头啊!多有卖点啊!

甚至,很多人都开始构思起新闻的标题了。

《被胜利冲昏头脑的狂生》

《残酷的事实告诉你——你不是万能的》

《原创音乐?狂生,你想太多了》

《好好搞你的诗词吧,音乐不是你能玩的》

……

主持人预想中的欢呼声并没有出现,相反,从观众席上不断传来各种议论声。

“狂生林风也太自信了吧?!诗词方面行,他还真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

“是啊,原创歌曲?哪有那么容易?我看他今天要出笑话了。”

“放屁,林风既然敢上台,那肯定行!”

“你这脑残粉,冷静下来客观地想想好不好?他明显是被报纸上的夸赞冲昏了头脑!”

“没错,他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斤两了。唉,原本还蛮喜欢他的,现在看来,他真是太自负了。”

“我冷静下来客观地想过了,我还是觉得他行的。”

“……你这脑残粉。”

“老子也是脑残粉,你能咋地!”

……

领导席上,王作淘简直要乐出声来了。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这小子居然狂妄自大到用原创歌曲!

白痴,你还真以为原创歌曲跟市场上的大白菜一样,到处都是吗?

在诗词方面有些成就,就真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诗词跟音乐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啊!

原本,我把晚报找来,是想找机会激你写歌,让你用原创歌曲,然后拍下你出丑的样子。你不是原创厉害吗?你不是才华横溢吗?

结果呢,我还没出招,你就自己先作死了!

真是——干得漂亮啊!

……

当然,也有少数几个人并不关心这个问题,比如说……

高二(1)班处。

林依晨听到歌曲名字,小脸蛋儿顿时嗖的一声变得通红,只觉得自己的脸上、耳朵上都是火辣辣的发烫,脑袋也晕乎乎的。

同……同桌的你?

这是写给我的?

也难怪林依晨会这么想,因为林风暗恋林依晨一年多这件事,可谓全班皆知,甚至这都不能叫暗恋了!

其实,林风选这首歌时并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地觉得这首歌适合快毕业的高二年级罢了。

虽然高考要后年六月份,但说实在的,在高二高强度的学习下,时间过得很快的,不知不觉,高中就会结束了。

高二(1)班处。

陈慧欣显得有些不高兴。

林风喜欢他的同桌林依晨一年多,陈慧欣自然知道。

哼!他怎么这么死脑筋啊?!还喜欢那个林依晨?还给她写了首歌?

真是不值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