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

那天黄昏,京城的城墙出现在天际线上。阿勒坦变成了一只浑身脏污、羽毛稀疏、伤痕累累的秃毛鹰,缩在京城外的护城河边灌了一肚子水,然后撑着一口气飞过了城墙。

他飞过城南的集市,飞过那些他曾经被关在笼子里被人围观的街巷,飞过沈府门前那条长长的深巷。他的翅膀在最后一刻彻底力竭,他从半空中坠落下来,摔在沈府后院的石板地上,像一只被人随手丢弃的破布娃娃。

可他的爪子里,还死死地攥着那枚玄月佩。

阿蘅第一个发现了他。小姑娘正在后院里晾衣裳,听见“砰“的一声响,回头看见地上躺着一只惨兮兮的秃毛鹰,吓得尖叫了一声,然后她看清了那只鹰金色的眼睛,尖叫变成了嚎啕大哭:“小姐!小姐!阿勒坦回来了!“

沈暮辞坐着轮椅从房里冲出来。她的腿比之前有力气了许多,已经能自己转着轮子跑得飞快了。她停在阿勒坦面前,低头看着地上那只几乎看不出原样的鹰,浑身的羽毛像被人薅过一遍,翅膀歪歪扭扭地耷拉着,嘴角还有干涸的血痂,但那双金色的眼睛看着她的时候,依然是亮的,像沙漠里的落日。

“鸽子肉……“阿勒坦的喙翕动了几下,用沙哑得几乎听不见的气音说了四个字,“再吃一块。“

沈暮辞的眼眶瞬间红了。她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把他从地上捧起来,放在自己的膝上。他的身体轻得不像话,羽毛掉了一半,露出下面瘦骨嶙峋的骨架,她不敢用力,怕一用力就把他捏碎了。

“不吃了,“她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但嘴角的笑却怎么都压不下去,“再也不让你去找什么法器了,你就在我身边待着,吃一辈子鸽子肉,吃多少都行。“

阿勒坦把脑袋靠在她的掌心里,像一年前在皇宫牢房的那个夜晚一样,轻轻地蹭了蹭。然后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把爪子里攥着的玄月佩递到她面前。

“带回来了,“他说,金色的眼睛缓缓阖上,“快送去轻罗馆……别让它出来……“

沈暮辞握紧了那枚玉佩,感觉到上面残存的一丝阴冷妖力,把它隔着帕子包好,交给阿蘅:“送去给郡主,就说东西带回来了,请她处置。“

阿蘅拿着玉佩跑走了。沈暮辞抱着怀里那只奄奄一息的秃毛鹰,坐在后院的槐树下,一动也没有动。她把他的脑袋贴在自己的心口上,让他听着她的心跳,一下一下的,慢而稳,像深水下的暗流。

“我等你回来,“她低声说,“等了两个月零二十三天。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要坐着轮椅去大漠里找你了。“

阿勒坦在她怀里微微动了一下,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了一句:“别去,大漠太远了,我……会回来的……“

沈暮辞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一滴一滴落在他的羽毛上,把那几根稀疏的金色飞羽打湿了。她没有去擦,只是把手臂收得更紧了一些,把那只从大漠飞来的鹰、偷吃过皇宫丹药的鹰、替她找回了玄月佩的鹰,好好地护在自己的怀里。

轻罗馆里,顾凉月接过阿蘅送来的玄月佩,指尖在那暗红色的纹路上轻轻一抚,那股阴冷的妖力就像被抽走了骨头一样软塌下去,玉佩恢复了漆黑的沉寂。

“干得不错。“顾凉月把玉佩收进一只刻满符文的玉匣里,盖上盖子,对阿蘅笑了笑,“回去告诉你们家小姐,她的命保住了。还有那只鹰——让他好好养伤,硬碰硬地干了一架还能活着回来,这筋骨还不错,日后说不定还有大造化。“

阿蘅听得云里雾里,只知道自家小姐和阿勒坦都活了,千恩万谢地跑了回去。

当天晚上,凉月来到了沈府,掌心的妖主咒印,轻轻搭在沈清辞的腿上,许久之后。

凉月忍着被转移过来的疼痛,说:“你可以走路了。以后,你会比别人还要健康。”

凉月有将手搭在了鹰妖身上,治愈了他的伤。

妖主咒印转移过来的疼痛,让凉月脸色惨白如纸,凉月还是硬撑着,没有多言。离开了。

后来,沈暮辞用了很长的时间把阿勒坦养回原来的样子。他的羽毛重新长齐了,比之前更亮,翅膀断掉的骨头愈合之后甚至比原来更有力。灵髓丹和玄月佩的力量在他体内反复冲刷,他的妖力比以前精纯了不止一星半点,化形之后的人形轮廓也比原来更加凝实,五官凌厉中多了一股沉稳的威压。

沈暮辞第一次从轮椅上站了起来。

那是一个黄昏,夕阳把整个院子染成了熔金色。沈暮辞站起来的时候比阿勒坦矮了一个头,她抬头看着他,金色的落日映在她的瞳仁里,把她的眼睛也染成了温暖的琥珀色。

“我站起来了。“她说,声音有点颤,但嘴角的梨涡露了出来,笑得像一朵终于开了的花。

阿勒坦低头看着她,三百年的岁月在他眼底流转,最后凝聚成一个笨拙的、认真的、像是练习了很久的笑容。

“好看。“他说,“你站起来,好看。“

沈暮辞笑着抬手捶了他一下,然后整个人靠进他的怀里,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听着那颗属于妖族的心脏在胸腔里沉稳地跳动着。。

但她不在乎。她只知道眼前这个人有一双像沙漠落日一样的金色眼睛,会笨拙地说“鸽子肉再吃一块“,会把自己裹成一只秃毛鹰从大漠深处爬回来,会在她站起来的那一刻对她笑一笑,说“你站起来,好看“。

那就够了。

后来阿蘅总是跟人讲,说沈家的大小姐养了一只鹰,那只鹰后来变成了人,长了一双金色的眼睛,对大漠上所有的事情都了如指掌,但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坐在自家后院的槐树下,给坐在轮椅上的姑娘暖腿。阴雨天的时候他就把那个姑娘抱起来放在自己膝上,用体温替她暖着那条受过伤的腿,一坐就是一整个下午。

没有人信她。但每年冬天最冷的那几天,总有人看见沈府后院那棵老槐树上停着一只巨大的猎鹰,翼展将近四尺,深褐色的羽毛中夹杂着金色的飞羽,一双金色的眼睛在风雪中亮得像两盏灯。那只鹰安安静静地蹲在树枝上,替树下的两个人挡着风。树下坐着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姑娘,和一个站在她身后的青年,三个人就那么待着,像是在等一场雪停,又像是在等很多很多个春天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