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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玄幻魔法 > 诸天影视从四合院开始 > 第六十五章 收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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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撂下电话后,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慢慢把听筒搁回座机上。

春三儿的电话来的很及时,高彬前脚刚回到警察厅,后脚消息就递进来了。

因为警察厅的各部门电话,除了最高长官的,其他人的都被电讯科二十四小时监听,所以叶晨不止一次告知春三儿,凡是打到自己办公室的电话,务必要用暗语:

“哥,咱家门口来了一只野狗,差点把老太太惊着,在巷子里转悠了半天。”

闻弦歌知雅意,叶晨心里很清楚,所谓那条野狗,大概率指的是高彬或是他的司机,高彬这是见刘瑛失联,最终没忍住,跑过去打探消息去了。

春三儿他娘,那个刚做完手术,被叶晨安排到裁缝铺当甩手掌柜的、静养身体的老太太,对叶晨交代的事情无比重视,第一时间就把这件事告知了他儿子。

叶晨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在桌面上敲了两下。刘瑛和老邱早就入土了,被处理的干干净净,连块碑都没有。高彬做梦都想不到这二人此时被埋在了乱葬岗。

他就算是把哈城翻个底朝天,也找不到这两个叛徒。但是以他的性格,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因为叶晨给到的压力,他急于在鈤夲人那里扳回一局,而老邱却是避不开的环节。

接下来,高彬会怎么做呢?

叶晨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推演着各种可能。鲁明死了,任长春死了,刘瑛失踪了,在哈城境内,高彬手里能用的暗线几乎都被他给连根拔起。

他总不能自己跑去山上找老邱,那样等于是送死。他需要一个人,一个能替他跑腿、能进山、能扛事的人。

整个特务科里,除了自己以外,谁最适合干这种脏活呢?答案毋庸置疑——刘奎!

叶晨睁开眼,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刘奎是行动队的老人,枪法好,胆量大,对山里地形也算是熟悉。

最关键的是,他是高彬名义上的下属,高彬使唤他天经地义,而且高彬现在也没别人可用了。

走一步看十步,这是叶晨在《渗透》世界里魂穿许忠义时练出来的本事。

那时候齐公子齐思远有多难缠?最后不也还是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要知道历经军统各个培训班洗礼的他,战略情报学的成绩,可一直都是独占鳌头。

战略情报大师的功夫,从来不在临场反应,而是在提前布局。早在刘瑛落网的那一刻,叶晨心里就很清楚,这颗棋子迟早会把高彬逼到墙角。而陷入囚徒困境的高彬,眼下就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果然,一个小时后,刘奎推门进了他的办公室。

那张脸黑的像锅底,眉毛拧成了个疙瘩,嘴唇抿得死紧。他站在叶晨的办公桌前,干巴巴地开口:

“周队,科长派我去执行一项秘密任务。年前这段时间,我可能就不用来厅里了,提前跟您打声招呼。”

叶晨抬起脸,目光落在刘奎脸上。那张脸上写满了什么?是憋屈,是愤怒,是那种被人当抹布一样丢出去的屈辱。

“坐。”叶晨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刘奎有些执拗的没坐,他站在那儿,像一根木头。

叶晨也没强求,他站起身,走到刘奎跟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眉毛微微皱起,语气里带着几分真切的关心:

“刘儿,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最近太累了?”

刘奎还是没回话,只是喉结滚动了一下。

叶晨叹了口气,转身走回办公桌后,拉开了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红绸布裹着,上面压着一张烫金的红纸,写着“长白山老参”几个字。

叶晨把盒子塞进刘奎手里,对他说道:

“拿着吧,这是你嫂子帮我置办的,我一直在忙,也没时间吃。你在外头经常出任务,现在虽然进了六九了,可还是天寒地冻的,身子骨得扛住。回去泡酒也好,炖汤也好,补补元气。”

刘奎直接愣住了,他低头看着手里那个盒子,红绸布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烫金的字刺着他眼睛发涩,他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些什么。

叶晨拍了拍他肩膀,那力道不重,却让刘奎的心猛地一颤:

“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你是我弟弟,我不照应你,谁照应你?去执行任务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我等你安全回来!”

刘奎攥紧了手里的盒子,指节都泛了白。

他只是莽,却不是傻子。高彬派他上山,去找抗联,去打探那批药的下落,这明摆着就是九死一生的任务。

山里那是什么地方?那是抗联的地盘,是连日本人都啃不动的硬骨头。他一个警察厅的特务,进山就等于送死。这一点,高彬他自己也心知肚明。

即便如此,高彬也还是演都不演了,就那么直愣愣地把他往火坑里推,甚至连句场面话都懒得说。

可叶晨呢?他不但给自己送老山参,还关心自己的安全。两相对比一下,高彬简直不是人揍的,那就是个畜牲王八蛋。

刘奎的眼圈毫无征兆地红了,他赶紧低下头,用力眨了眨眼,把那点湿意逼回去。可喉咙里却像堵了块棉花,说话都有些含糊不清:

“周队,我……谢谢!”

“行了。”

叶晨再次拍了拍他,然后发出了邀请:

“晚上有空没?眼看着就要去出任务了,咱哥俩得有段时间分开,去喝两杯吧,我知道一家馆子,杀猪菜做的地道,热炕头上一窝,舒服的很。”

刘奎抬起头,看向叶晨。那张脸上还是那种温和的笑,和平时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可刘奎突然觉得,这笑不一样,不是那种职场上的敷衍,是非常真挚的,带着人味儿的。

“有空,我有空,今天我请客,周队您别跟我抢!”

……………………………………

叶晨把刘奎带去的是一家苍蝇馆子,那家饭馆在道外的一条小巷里,门脸不大,招牌都歪了,但屋子里面热腾腾的,满屋子都是酸菜白肉炖血肠的香气。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东北汉子,和叶晨显然是熟识,一进门就张罗着把他们往里间让。

“周队长,今儿个杀的新猪,血肠还热乎着呢,给您整一锅?”

“整!”

叶晨脱了鞋,盘腿坐上了热炕头,笑呵呵的说道:

“再烫壶酒,累一天了,好好解解乏。你可别用掺了水的酒糊弄我,要不然把你的店砸了。”

“您就瞧好吧!”

炕被烧的滚热,屁股底下暖烘烘的。刘奎也拖鞋上了炕,在叶晨对面坐下。外面的冷风被厚厚的棉门帘遮住,屋子里只有热气和香气,混着灶堂里噼啪燃烧的柴火声。

酒很快就烫上来了,温温热热的一壶,倒在白瓷杯里,冒着细细的白汽。

叶晨端起杯子,和刘奎的碰了碰,笑着说道:

“来,别愣着了,走一个。”

刘奎一仰脖干了,酒是纯粮食酒,很烈,烧喉咙,但是进了胃里暖洋洋的。

两人就这么吃着喝着,谁也没急着说话。酸菜白肉炖的烂糊,血肠嫩滑,蘸着蒜泥酱油,一口下去,满嘴的香。刘奎吃着吃着,忽然觉得眼眶又有点热。

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舒坦的饭了。

在外人眼中,特务科是个很风光的地方,每个人都穿着皮大衣,打扮的溜光水滑的,可是里面的辛苦却不足外人道哉!

在特务科的这些年,他每天吃的最多的就是从家带的饭盒,这还算是好,要是赶上出任务的时候,就只能在街边的小卖部买个大列巴垫吧一口。

没人会问他吃没吃饱,也没人给他夹过菜。高彬只会给他派任务,只会问他办没办成,办不成就骂,办成了也是理所应当的。

可是叶晨不一样,他会想着底下的兄弟,给他们分润好处,会关心自己的身体,会给自己夹菜,会说“慢点吃,别噎着。”

刘奎一仰脖又干了一杯,两杯酒下了肚,状态微醺,话匣子就此打开了。

他先是唠唠叨叨骂了几句外面的天气,骂了几句,破任务不是人干的,然后画风慢慢转到了高彬身上。

“周哥,你不知道。”

刘奎压低了声音,但是语气里还是带着一股子憋不住的怨气:

“科长这次……是真他娘的绝,他居然派我去山上和抗联接触。他跟我说,任务很重要,让我必须完成,还跟我说山上有人接应。

说是这么说,山里哪来的接应?他说的那个“有人”,是死是活还得两数呢!让我去找抗联,打听那批药的下落,这不是让我去送死是什么?他还说什么,事成之后必有重赏!

哼哼,还他妈重赏呢,我能活着回来再说吧!”

叶晨没接话,只是静静的听着,偶尔点点头,在一旁给他添酒。刘奎越说越来劲,借着酒劲,把心里的委屈一股脑倒了出来:

“我跟了他也有两年了,鞍前马后的,哪次任务没办好?他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可结果呢?好事儿从来不想着我,都只惦记着笼络鲁明,有了屎盆子却想着往我头上扣了,而且连句软和话也没有,就那么硬邦邦的命令!周哥,你说,这他妈也叫人干的事儿?!”

叶晨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开口,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听清清楚楚:

“刘儿,你摊上这样的任务,当哥哥的帮不上你什么。毕竟你也知道,我就是个小小的行动队长,上面还有人管着,手里没钱,说话也没分量。有些事儿,我做不了主。”

刘奎低着头,把玩着手里的酒杯,没说话。

叶晨的语气顿了顿,忽然间话锋一转:

“不过,哥哥之前好歹也在哈城混了这么多年,也算是有些自己的关系。”

叶晨一边说着,一边拿过了身旁鼓鼓囊囊的皮包,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包裹的严实的牛皮纸包,放到桌上,推到了刘奎面前。

刘奎抬起头,看着那个牛皮纸包,有些不明所以。

叶晨上手将纸包拆开,里面是一个灰扑扑的马甲,料子摸上去很奇怪,不是棉也不是皮,是一种刘奎从未见过的材质。看上去沉甸甸的,分量应该不轻。这时,叶晨笑着开口介绍:

“我这人最惜命,这东西叫防弹衣,我托阿美莉卡的同学在那边的黑市买的。

那边军方最新研制出来的,钢板和纤维织物结合,能挡住手枪,子弹和弹片。小巧轻便,穿在大衣里头看不出来,关键时候能保住一条命。”

一九三七年,随着世界战事的吃紧,参战的各国早就已经开始了对防弹衣的研制。

小日子是最早研制的,当初淞沪会战的时候,部分鈤军就已经装备了被称为“龙虾甲”的防弹衣。

它是由4—5毫米厚的钢板缝在帆布套里制成。像马甲一样分成几片,用以防护躯干。虽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实战效果并不完美,后世甚至有博物馆实物上,还能隐隐看到上面的血渍。

当时大得意志也拥有防弹衣,与其他国家的同类装备相似,大得意志的防弹衣同样属于金属材质的硬体防弹衣,主要配发给一线精锐部队进行实战测试。

这一时期的代表性型号是工兵突击背心,它是由多块相互重叠的锰钢钢板组成,固定在帆布或皮革背心上,总重量约十到十二公斤,能有效防御弹片和手枪子弹。

主要配发给需要抵近攻坚的暴风突击队等精锐单位,但是因为高昂的成本和沉重的负担,使其无法大规模普及。

这里面防弹衣质量最佳的还得是阿美莉卡的,其实早在19世纪末,他们那边就尝试过用真丝制作防弹衣,能防低速手枪,但成本高昂且无法抵御步枪子弹。

一战后,主流方案转向了将钢板和纤维织物结合的硬体防弹衣。

这会儿他们还没参与进二战,所以哪怕是他们也并没有大规模列装防弹衣。

主要原因是当时金属防弹衣过于笨重,舒适性差,且军械部对防弹效果持保留态度。

可即便如此,以昂撒人贪婪的本性,军械部的那些家伙,为了给自己捞钱,也还是铤而走险,将这些实验性质的防弹衣,出售给富豪之类极少数高级别人物的私人定制,还有一些则是卖给了当地的黑市。

叶晨正是深知这一点,于是借助自己魂穿许忠义时,曾结交过的人脉,用大黄鱼开路,最终弄到了一件。

毕竟他都能给李维公那个老狐狸,,弄到当时总统座驾林肯.阳光,更别说区区一件防弹衣了。

刘奎彻底愣住了,他看着叶晨推到自己面前的防弹衣,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

其实对于叶晨,刘奎一直都保持着戒备的状态,没别的原因,只因为他当初把鲁明给收拾的太狠了,直接把人都给整没了。

后来的任长春也是一样,只因为他是高彬的人,就被叶晨给直接扔去了土匪窝,领了抚恤金。

叶晨索性直接拿起了防弹衣,用力扔到了刘奎怀里,然后说道:

“你是我弟弟,现在要去执行这么危险的任务,到时候能不能回来都是两说,这东西没准能在关键时候保住你的命,现在你比我需要。”

刘奎的眼圈彻底红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可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他低下头,看着怀里的那间防弹衣,上面的针脚很细密,摸着那厚实的钢板夹层。这是能救命的东西,本来是叶晨光给自己准备的,保命用的,现在却送给了自己。

最重要的是,刘奎的心里很清楚,这东西不是谁都能买到的,最起码他接触到的鈤夲人或是特高课的什么人,被抗联打死的时候,可没人身上有这玩意儿。

这份礼实在是太重了,压得刘奎有些喘不过气来,他的声音沙哑的不成样子:

“周哥,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拿着!”

叶晨直接打断了他,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命大过天,活着比什么都重要,你要是真拿我当哥,就把它穿上,别让我为你担心。”

刘奎望着叶晨,灯光下他的脸平静而温和,那双眼睛里没有算计,没有施舍,只有一种真真切切的关心。那是刘奎在特务科这些年,从来没感受过的东西。

刘奎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他狠狠抹了一把脸,把那点软弱抹掉,然后跪在炕头,对着叶晨“梆”的一下磕了一个。

他的声音在颤抖,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了空气里:

“周哥,从今天起,您就是我亲哥!只要我刘奎能活着回来,从今天往后,我这条命就是您的,您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哎呀,你这是干什么了?!”

叶晨直接从炕上蹦了下来,连鞋都没顾得上趿拉上,过去把刘奎扶了起来,轻声呵斥道:

“臭小子,你这不是要折我阳寿吗?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多长几个心眼儿,活着回来比什么都强!”

刘奎用力点了点头,把那件防弹背心紧紧抱在怀里,像是抱着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