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穿越农家,科举为上 > 第183章 七条律法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李耀安在吩咐完伙房烧火丫头松桃打听消息后,就像没有被埋伏过一样,开始上值。

中午,养心殿内。

李耀安当着赵晏的面给李耀明写信,告诉李耀明。

朝廷这边会派以前的永熙知府,现在统领海师的杨奎过去协助他,目的在于清除倭国人以及倭国奸细。

朝廷这边也会加大力度,清除朝廷以及京城里的倭国人和叛徒。

并且下令,各地方赶走所有倭国人,以及拆除倭风建筑。

李耀安这边针对倭国人,双管齐下。

另外一边,又为了让奸细叛徒放松警惕,提出了一项十分具有争议的律法。

那就是真的要在大昭律法上,注明妇女儿童的保障权益。

一:自己家里的亲眷,不再任人抵押买卖。

意思就是,就算你是一家之主,就算你是孩子的爹娘,都不能买卖家里的人。

二:家里人被自家人打,不再属于家事,如有实施暴行,按暴行轻重定刑罚,最高可至死刑。

意思就是,就算你是丈夫,是婆婆也不能随意打家里的人。

保障在家庭中,处于弱势的群体。

三:邻里之间,若需要作证,有隐瞒谎报者,皆打三十大板,并罚银三十两。

意思就是,你作为邻里,有人因为不公,而要打官司,你隐瞒谎报,就等着罚银子被打吧。

四:地方衙门,若有不管推脱,皆会被降级处罚。

意思就是,你作为一方管理者,看到不公,不作为,就等着降级吧,还是永远不可能再升官的意思。

五:若有家暴或者一方不作为的情况,地方衙门收到离婚诉讼,应立即准许离婚。

有家暴和不作为这两种情况的,不以双方签和离书为准,防止另一方以此为要挟伤害另一方的利益。

六:若夫妻双方过不下去,以和离书为准。

意思就是,如果发生家暴,或者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啥事儿不干,只知道坐享其成,都可以起诉离婚。

并且,不再是男方一纸休书就可以将女方休弃。

要么签和离书,要么拿出证据诉讼离婚。

七:夫妻和离,女方嫁妆归自己所有,聘礼若是不退回,不分男方赚的家财,女方所赚银两也归自己所有。

若女方嫁妆用于家庭开支,则男方需全部补还。

这七条法律一出来,李耀安就相当于犯了众怒。

毕竟这些条例都涉及了当朝每一个人的利益。

若是穷人不卖孩子妻子,那他们哪里有仆从可以买来用?

就算有自卖,或者罪犯家眷被贬为奴的,要抢下来,也很是麻烦。

还有这些规定,岂不是让那些女子可以和他们来个肩并肩?

以后他李耀安怕不是还会提倡,女子为官吧?

毕竟女学都被搞起来了!

有些较为清廉的清官都觉得李耀安提出来的条例,太过分了。

自古以来,女子一旦嫁入夫家,就应该以丈夫为天,哪能给她们这些自由离婚的权利?

朝堂上吵得不行,这七条律法也就没有通过。

出宫的时候,吏部尚书韩建满脸嘲讽地和李耀安说:“你李耀安怕不应该在户部,而应该去刑部!”

李耀安回以微笑,没有回话。

韩建自觉没趣,就哼了一声,甩袖而去。

李耀安对着他的背影眯了眯眼睛,而后又满脸笑容地回了户部。

户部尚书裴行之晚上回家,和自己老妻聊到李耀安提出的七条律法,语气中还有些不满。

黑暗中,躺在他身边的老妻却亮了眼睛道:“你怎的糊涂了?”

“人李大人提出的七条律法,哪一条不是为了百姓着想?”

“只要好好对自己家人,不要对朝廷隐瞒谎报,地方衙门也不要无所事事,那不就没事儿吗?”

“难道,这七条律法有多让人不能接受?”

“这不同意的人,心里才是有鬼呢!”

“而且,这些律法看起来是只帮助妻子孩子。”

“但有些势弱的男子或者老人,不也可以用这七条律法中的来保障自己吗?”

“我看你啊,还真是老糊涂了。”

听了自家老妻的话,裴行之突然觉得,李耀安这七条律法是应该的。

而这样的对话,也同样出现在了其他家,甚至还有人传了出去。

京城顿时热闹了不少,大家都在讨论这七条律法。

而在这些讨论中,松桃也融入其中,穿梭在京城各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