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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永不褪色的印记 > 九十一:肤色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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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视镜里的汤德正在嚼口香糖,阳光把他的金发照得像一团融化的蜂蜜。他的白皮肤在夏天总是晒得发红,脖子上还留着上周去海滩玩时晒出的泳裤印,像条滑稽的白绷带。

“你确定要去那个派对?”我调整了一下方向盘,路口的红灯突然跳成黄色,“听说主办方查得很严。”

“放松点,”汤德把口香糖吹成一个泡泡,“我们只是去看热闹,再说——”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又指了指我,“你见过这么守法的白人吗?”

我笑了笑没说话。其实我不是白人,只是出生时就得了白化病,皮肤比汤德还要白,头发是浅金色,瞳孔是淡褐色,不熟悉的人总以为我是混血。只有汤德知道我身份证上的种族栏写着“黑人”,这是我们从穿开裆裤时就共享的秘密。他总说这是上帝开的玩笑,把两个本该活在不同肤色世界里的人绑成了死党。

绿灯亮起时,一辆卡车突然闯了红灯。刺耳的刹车声像把钝锯子,狠狠割开了午后的燥热。我只记得方向盘猛地往左边拧,汤德的惊叫声混着玻璃碎裂的脆响,然后眼前就被一片刺目的红糊住了——不是血的颜色,是安全气囊炸开时的红色。

再次睁开眼是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时,我动了动手指,发现手背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护士说我们俩都伤得很重,尤其是皮肤大面积擦伤,医生用了最新的皮肤再生技术,“就像给你们重新刷了一层漆”。

拆纱布那天,汤德先掀开了自己的袖子。他发出一声怪叫,我凑过去看,他原本晒得发红的胳膊变得像宣纸一样白,连手肘处的那颗褐色痣都不见了。“这是什么鬼?”他摸着自己的皮肤,指尖划过的地方连一丝纹路都没有,“我妈要是看到我这么白,肯定以为我在医院偷偷美白了。”

轮到我拆纱布时,护士递来一面镜子。镜中的人让我愣住了——我的皮肤比汤德还要白,是那种没有任何杂质的瓷白,连白化病患者特有的淡粉色毛细血管都消失了。头发依旧是金色,可瞳孔变成了纯粹的浅灰,像蒙着一层雾的玻璃。

“医生说这是技术的副作用,”护士在旁边记录着什么,“新生皮肤暂时无法生成色素,可能需要几个月,也可能……永远这样。”

汤德突然笑了,撞了撞我的肩膀:“现在好了,我们俩站在一起,连亲妈都分不清谁是谁。”

我勉强扯了扯嘴角,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以前虽然是白化病,但我知道自己是黑人,知道外婆总爱在我手心画黑色的太阳,说那是我们血脉里的光。可现在看着这双手,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被掏空了的瓷娃娃。

出院后我们搬进了汤德租的公寓,他的白人父母来看过一次,对着他的新皮肤唉声叹气,最后塞给他一沓钱让他买防晒霜。我的家人在非洲,打视频电话时,妹妹盯着屏幕里的我尖叫:“哥哥你怎么变成雪人了?”

那天晚上汤德喝醉了,抱着酒瓶坐在地板上:“你说这算什么?我们俩都成了种族叛徒。”他的手指在自己胳膊上用力掐出红印,“我以前最讨厌那些晒日光浴的白人,现在自己白得像张纸。”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窗外的月亮。它把我的影子投在墙上,是个模糊的白色轮廓。

大概半个月后,我在网上看到了FFG的招募广告。页面设计得像廉价恐怖片海报,黑色背景上用血色字体写着“找回真实的肤色”,下面是一行小字:“如果你也被肤色背叛,加入我们。”

我以为是某种行为艺术组织,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填了申请表。第二天收到回复,让我去郊区的一栋废弃工厂面试。

工厂里弥漫着铁锈味,十几个和我一样皮肤苍白的人坐在长凳上,有男有女,眼神里都带着一种诡异的狂热。一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站在台上,他的皮肤是正常的小麦色,说话时嘴角总扯着冷笑:“我们都是被现代医学污染的人,他们夺走了我们的肤色,就像夺走了我们的灵魂。”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有人开始低声啜泣。

“FFG的使命,就是帮大家找回真实的自己。”西装男举起一个针管,里面装着深褐色的液体,“这是我们研发的色素激活剂,只要注入静脉,就能唤醒沉睡的色素细胞。”

我突然觉得很荒谬,起身想走,却被旁边的人按住了肩膀。西装男朝我看过来:“这位先生好像有疑问?”

“我只是来看看。”我挣扎着想站起来。

“看看?”他笑了,“你敢说你不渴望找回自己本来的肤色吗?白人想晒成古铜色,黑人想拥有健康的巧克力色,我们都被困在这层假皮里,不是吗?”

他的话像针一样扎进我心里。这半个月来,我总是在半夜惊醒,摸自己的脸时总觉得在摸别人的皮肤。妹妹的话、汤德的醉话、镜子里的陌生面孔,像无数根线缠着我,越收越紧。

“我加入。”我说。

加入FFG后的生活变得诡异起来。我们每周在工厂聚会三次,听西装男——他让我们叫他“导师”——讲肤色与身份的关系。他说现代社会用肤色划分阶级,而我们这些“变色人”是最特殊的存在,既不属于白人也不属于黑人,是被世界抛弃的孤儿。

“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归属。”导师每次说这句话时,眼睛都会发亮,“FFG会帮你们做出正确的选择。”

他们给我发了黑色的制服,还有一本手册,上面写着各种“肤色测试”方法:看头发的卷曲度,看手掌的纹路,甚至看耳垂的形状。“这些不会骗人,”导师说,“只有皮肤会撒谎。”

我渐渐发现这个组织有点不对劲。他们收集每个成员的家族信息,要求我们定期汇报自己的“肤色变化”,甚至有人偷偷告诉我,那些拒绝配合的人,后来都失踪了。

那天导师突然单独找我:“听说你有个朋友,和你一样?”

我心里一紧:“你说汤德?他……他对这个不感兴趣。”

“不感兴趣?”导师冷笑,“他是在害怕。害怕自己本来的肤色,害怕面对真实的自己。”他递给我一个黑色的布袋,“帮我们把他带过来,这是为他好。”

布袋里是一卷绳子和一瓶乙醚。我捏着那冰冷的玻璃瓶,突然想起小时候汤德替我打架,被白人小孩打得流鼻血,却笑着说:“没事,我皮糙肉厚。”

“他是白人,”我低声说,“他本来就是白人。”

“你怎么知道?”导师猛地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指甲陷进我苍白的皮肤,“在FFG,只有测试才能证明一切。你难道不想知道,你的好朋友到底是谁吗?”

那个晚上我失眠了,看着身边熟睡的汤德,他的睫毛在灯光下投出淡淡的影子。我突然想起医院里护士的话,想起妹妹的尖叫,想起外婆画在我手心的黑太阳。

第二天我约汤德去废弃工厂,说发现了一个很酷的涂鸦墙。他毫不知情,还兴奋地带上了喷漆罐。

刚走进工厂大门,埋伏在暗处的FFG成员就冲了出来。汤德反应很快,一拳打倒了一个人,可对方人太多,他很快就被按在了地上。当我拿出绳子时,他的眼睛里先是震惊,然后是失望,最后变成一片冰冷。

“是你?”他的声音发颤,嘴角还在流血,“我们不是朋友吗?”

我别过脸,不敢看他的眼睛:“他们说……能帮我们找回肤色。”

“找回肤色?”汤德突然笑了,笑声里全是讽刺,“你忘了我们是谁了吗?我是汤德,你是马库斯,我们是在便利店偷啤酒被老板追三条街的混蛋,不是什么需要找回身份的可怜虫!”

导师走过来,蹲在汤德面前:“年轻人,别激动。我们只是想给你做个测试。”他拿出一个银色的仪器,像个小型扫描仪,“只要照一下,就知道你真实的肤色基因了。”

仪器的红光扫过汤德的脸时,他突然停止了挣扎,眼睛死死地盯着我:“马库斯,你看着我。”

我犹豫了一下,抬起头。

“你还记得外婆家的老槐树吗?”他的声音突然放轻,“你说那树上的蚂蚁是黑色的,和你一样。我说不对,蚂蚁是棕色的,和我晒黑的胳膊一样。”

我的喉咙突然发紧,那些被白色皮肤覆盖的记忆突然涌了上来——外婆的手,妹妹的笑,非洲草原上的太阳,全是温暖的黑色。

“测试结果出来了。”导师看着手里的仪器,皱起了眉头,“汤德·怀特,白人基因,纯度98%。”

汤德嗤笑一声:“看吧,我早说过。”

导师没理他,把仪器对准了我。红光扫过我的脸时,我突然很害怕,好像那束光能穿透这层白色皮肤,照出我藏了很久的秘密。

“马库斯·琼斯,”导师念出我的名字时,声音突然拔高,“黑人基因,纯度100%。”

工厂里一片死寂,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那些目光里有惊讶,有羡慕,还有一种让我毛骨悚然的狂热。

“原来如此。”导师突然笑了,拍了拍我的肩膀,“你才是我们要找的人。一个被白色皮肤掩盖的黑人勇士。”

我愣住了,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现在是白色的,可它们曾经抚摸过外婆种的棉花,曾经帮汤德擦过鼻血,曾经在非洲的红土地上抓过蜥蜴。它们一直是属于一个黑人的手。

“我……”我张了张嘴,突然明白过来,“你们不是要帮我们找回肤色,你们是要按基因划分阵营。”

“聪明。”导师的笑容变得冰冷,“肤色会骗人,但基因不会。白人就该回归白人的世界,黑人就该坚守黑人的荣耀。”他指了指汤德,“像他这样的白人,就该回到属于他的地方。”

“那我呢?”我问。

“你?”导师走到墙边,掀开一块黑布,后面是一排玻璃罐,里面泡着深褐色的液体,“你会成为第一个成功注入色素的人,成为所有被掩盖的黑人的榜样。”

恐惧像冰冷的水,瞬间浇透了我的全身。我看着那些玻璃罐,突然明白这不是什么行为艺术,不是什么组织,是一群被极端思想洗脑的疯子。

“我才是黑人。”我突然大喊一声,声音在空旷的工厂里回荡,“我是马库斯,是黑人,但这不是你们伤害我朋友的理由!”

导师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看来你还没明白自己的使命。”他朝手下使了个眼色,“把他们都绑起来,让马库斯好好想想。”

绳子勒进手腕时,我和汤德对视了一眼。他的眼眶有点红,却没说话,只是趁他们不注意,用脚轻轻碰了碰我的脚。那是我们小时候约定的暗号,意思是“别慌”。

他们把我们关进了工厂的地下室,潮湿的空气里弥漫着霉味。汤德靠在墙上,看着我手腕上的勒痕:“你刚才为什么要帮他们?”

“我以为……”我低下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我以为真的能变回原来的样子。”

“原来的样子有那么重要吗?”汤德叹了口气,“你是黑人,我是白人,这从来都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原因。”他动了动手指,“我口袋里有个打火机,刚才没被搜走。”

我眼睛一亮,慢慢挪到他身边。他的手被反绑在身后,我费了半天劲才从他牛仔裤口袋里摸出那个小小的打火机。金属外壳很烫,像是被他的体温焐热的。

“小心点,”他低声说,“绳子是尼龙的,烧的时候会有味道。”

我打开打火机,蓝色的火苗在黑暗中跳动。火苗舔舐绳子时发出滋滋的响声,刺鼻的气味呛得我直咳嗽。汤德咬着牙,汗水顺着他苍白的脸颊往下流:“快点,他们可能随时会来。”

绳子断的那一刻,我们几乎同时跳了起来。汤德揉着发麻的手腕,突然笑了:“你说我们现在像不像越狱的逃犯?”

“不像。”我也笑了,活动着手指,“像两个被自己蠢哭的混蛋。”

地下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一道手电筒的光柱扫了进来。“你们在干什么?”是FFG的人。

汤德一把将我推开:“快跑!”他抓起身边的铁棍,朝着那人冲了过去。

我愣了一秒,转身就往地下室深处跑。黑暗中我能听到汤德的闷哼声,听到铁棍砸在肉上的声音,听到有人在喊“抓住那个黑人”。

“马库斯!这边!”汤德的声音从左边传来。

我冲过去,发现他踹开了一扇生锈的铁门。门外是工厂的后院,月光把杂草照得像一片银色的海洋。我们翻过围墙时,汤德的胳膊被铁丝划开了一道口子,鲜血在苍白的皮肤上格外刺眼。

我们一路狂奔,直到再也听不到身后的追赶声,才瘫倒在一条废弃的铁轨上。远处的城市亮着灯,像一片散落的星星。

“你流血了。”我想帮他包扎,却发现自己身上什么都没有。

“没事。”汤德喘着气,笑着说,“正好给这张白纸添点颜色。”

我看着他胳膊上的血迹,突然想起导师说的话。他说肤色是灵魂的颜色,可现在我看着汤德苍白的脸,看着他流血的伤口,看着他眼睛里映出的月光,突然觉得灵魂的颜色从来都不是皮肤能决定的。

“我们接下来去哪?”汤德问。

“不知道。”我摇摇头,“但我们得离开这座城市。”

他突然从口袋里摸出个东西,是半块巧克力,大概是从工厂里顺手拿的。他掰了一半递给我:“你看,黑的。”

我接过来,巧克力在手心慢慢融化,留下黏糊糊的痕迹,像极了外婆画在我手心的太阳。

“等我们找到安全的地方,”汤德看着我,眼睛在月光下亮晶晶的,“就去晒太阳,把你晒成黑人,把我晒成红人,像以前一样。”

我笑了,把巧克力塞进嘴里。甜腻的味道在舌尖散开时,我突然觉得,不管皮肤是白是黑,只要身边有这个蠢货,我就永远知道自己是谁。

远处传来警笛声,大概是有人听到了工厂的动静。我们相视一笑,站起身,朝着和警笛声相反的方向走去。铁轨在月光下延伸,像一条没有尽头的银色带子,带着两个被改变了肤色,却从未改变过彼此的朋友,走向未知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