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过后,兴安岭的积雪开始融化,露出黑褐色的土地和枯黄的草甸。向阳坡上的冰凌花已经冒出了嫩黄的骨朵,再过些日子就会绽开成一片金灿灿的花海。山涧里的溪流解冻了,叮叮咚咚地流淌,带着碎冰和残雪,奔向远方的黑龙江。
合作社的狩猎队却在这个早春时节,进行着一年中最艰难的一次狩猎。
目标不是凶猛的棕熊,也不是狡猾的狼群,而是一种看似温顺实则危险的巨兽——驼鹿。
这头驼鹿不是普通的驼鹿。它已经在老黑山一带游荡了五六年,体型巨大,角叉繁复如王冠,被猎人们称为“驼鹿之王”。附近的屯子里流传着它的传说:有人说它站起来有三米高,体重超过一千斤;有人说它的鹿角能挂住一个成年人;还有人说它曾经顶翻过一辆拖拉机。
这些传说或许有夸张的成分,但这头驼鹿确实与众不同。普通的驼鹿见到人会逃跑,但这头驼鹿不怕人,甚至敢跟人对峙。去年秋天,它闯入一个屯子的苞米地,糟蹋了十几亩庄稼,几个猎户去驱赶,它不但不跑,反而低头冲过来,把一个猎户顶飞出去好几米,肋骨断了三根。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轻易招惹它。
但现在,俄国商人伊万出高价求购这头驼鹿的鹿角。伊万说,莫斯科有个大富豪,专门收藏各种珍奇动物的角,愿意出五万卢布(约合人民币三万元)买这头“驼鹿之王”的鹿角。
三万元,在八十年代末是笔巨款。合作社一年的净利润也就二三十万。这一笔生意,能抵合作社一个月的收入。
但钱不好赚。托罗布老爷子听了直摇头:“春海,这活儿不能接。那头驼鹿成了精,不好对付。而且现在是春天,驼鹿刚过完冬天,脾气暴躁,攻击性强。”
“老爷子,我知道危险。”郭春海说,“但合作社需要这笔钱。咱们要建养殖场,要买设备,要扩大运输队,处处用钱。三万元,能解决很多问题。”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老爷子反问,“去年那个被顶断肋骨的猎户,现在还在炕上躺着呢。驼鹿的力气比熊还大,一蹄子能踢死人。”
“所以咱们得更小心,更周密。”郭春海很坚持,“我研究了驼鹿的习性,春天它们主要在沼泽地和河岸边活动,吃柳树和桦树的嫩芽。咱们可以在那里设伏。”
“设伏?怎么设?驼鹿的鼻子比狗还灵,几百米外就能闻到人的气味。你还没靠近,它就跑了。”
“所以不用靠近。”郭春海早有打算,“用狙击战术。在远处埋伏,用带瞄准镜的步枪射击。一枪毙命,不给它反击的机会。”
托罗布沉默了。这确实是个办法,但要求极高:枪法要准,距离要算得准,还要有耐心——可能一等就是好几天。
“你打算带多少人?”
“八个,都是枪法最好的。”郭春海说,“您老也去,给咱们当顾问。”
老爷子叹了口气:“行吧,我这把老骨头,就再陪你们疯一次。”
狩猎队很快组建起来。八个人:郭春海、托罗布、格帕欠、二愣子,还有四个神枪手。武器除了常规的五六半,还带了一支带瞄准镜的莫辛-纳甘步枪——这是从苏联买的旧货,但精度很高,有效射程八百米。
装备也很充分:迷彩服、伪装网、望远镜、指南针、干粮、药品,还有一艘橡皮艇——驼鹿活动区域有沼泽,需要橡皮艇才能通过。
出发前一天,郭春海做了详细部署:
“这次狩猎,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侦察。找到驼鹿的活动范围,摸清它的行动规律。第二阶段,设伏。选择最佳射击位置,做好伪装。第三阶段,猎杀。一击必中,然后迅速撤离。”
“为什么迅速撤离?”二愣子问。
“因为驼鹿受伤后会疯狂反击,而且可能会引来其他野兽。”托罗布解释,“咱们打了就跑,不给它反击的机会,也不给其他野兽捡便宜的机会。”
“明白了。”
第二天一早,狩猎队出发。八个人,两条狗,一艘橡皮艇,还有一大堆装备。队伍走得很慢,因为要边走边侦察。
老黑山一带地形复杂:有原始森林,有沼泽湿地,有溪流湖泊。春天冰雪融化,地面泥泞不堪,每走一步都很费力。
第一天,没找到驼鹿的踪迹。只看到一些普通的鹿脚印,还有野猪、狍子的痕迹。
第二天,在一个沼泽边缘发现了巨大的脚印——比普通驼鹿的脚印大一圈,深深嵌在泥地里。
“是它!”托罗布蹲下仔细查看,“脚印新鲜,不超过一天。它在这附近活动。”
队伍沿着脚印追踪。脚印时断时续,有时在硬地上消失,有时又出现在泥沼里。显然,驼鹿很警惕,故意走难走的路线,防止被跟踪。
追踪了半天,脚印消失在一片茂密的柳树林里。柳树刚发芽,嫩绿的叶子在风中摇曳。树林里有被啃食的痕迹——柳树的嫩枝被折断,树皮被啃掉。
“它在这里吃过东西。”格帕欠说,“时间不长,你看这树汁还没干。”
“在附近找找,看有没有休息的地方。”
果然,在柳树林深处找到一个泥坑。坑里还有驼鹿躺过的痕迹,坑边散落着脱落的鹿毛。
“它在这里休息过。”托罗布判断,“白天休息,早晚活动。这是驼鹿的习性。”
摸清了规律,接下来就是选择伏击地点。郭春海看中了一片开阔的沼泽地,那里水草丰美,是驼鹿理想的觅食场所。沼泽边有个小土丘,长着几棵矮松,是天然的隐蔽点。
“就在这里设伏。”郭春海说,“土丘距离沼泽中心约三百米,在步枪有效射程内。而且地势高,视野好。”
队伍开始准备。在土丘上挖了几个掩体,用树枝和草皮伪装。橡皮艇藏在芦苇丛里,随时可以取用。狗拴在远处,防止它们叫唤惊动驼鹿。
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是等待。
等待是最难熬的。趴在冰冷的掩体里,不能动,不能出声,甚至不能大声呼吸。蚊虫叮咬,潮湿阴冷,时间一分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
第一天,没等到。只看到几只水鸟在沼泽里觅食,还有一头野猪带着小猪崽路过。
第二天,还是没等到。
“队长,它会不会不来了?”二愣子有些着急。
“会来的。”郭春海很耐心,“这里是它常来的地方,咱们再等等。”
第三天凌晨,天还没亮,望远镜里终于出现了目标。
那是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树林里缓缓走出,来到沼泽边缘。它先是警惕地四下张望,然后低头开始吃水草。距离太远,看不清细节,但能看出体型确实巨大,比普通的驼鹿大一圈。
“是它。”托罗布压低声音,“准备。”
郭春海接过莫辛-纳甘步枪,透过瞄准镜观察。镜筒里的世界变得清晰:驼鹿庞大的身躯,粗壮的脖子,巨大的鹿角像两棵树杈,在晨光中泛着暗褐色的光泽。它正低头吃草,偶尔抬头张望,耳朵转动着倾听周围的动静。
距离:三百二十米。风向:东南,微风。湿度:较高,会影响弹道。
郭春海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让自己的心跳平稳下来。射击静止目标不难,难的是要一枪毙命。驼鹿皮厚,骨头硬,打不中要害,可能只是轻伤,反而会激怒它。
他瞄准驼鹿的肩胛后方,心脏的位置。那里是致命点,但目标很小,只有拳头大。
食指轻轻搭在扳机上,屏住呼吸,扣动。
“砰!”
枪声在寂静的清晨格外刺耳。子弹穿过三百多米的距离,精准地命中目标。
驼鹿猛地一震,抬头嘶鸣一声,声音凄厉。但它没有立刻倒下,而是转身就跑,冲进树林。
“打中了!”二愣子兴奋地喊。
“追!”郭春海下令。
队伍迅速撤离掩体,向驼鹿逃跑的方向追去。狗也放开了,循着血腥味追踪。
血迹很明显,滴在草叶上,洒在泥地里。但驼鹿跑得很快,一路冲进密林,撞断了无数树枝。
追了半个小时,血迹突然变多了——驼鹿开始大口吐血,说明伤到了肺部。
“它跑不远了。”托罗布说,“小心点,受伤的野兽最危险。”
又追了十几分钟,看到驼鹿了。它靠在一棵大树下,喘着粗气,嘴角流着血沫。看到追来的人,它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前腿一软,又跪倒在地。
郭春海示意大家停下,保持距离。受伤的驼鹿还会做最后一搏。
果然,驼鹿瞪着血红的眼睛,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挣扎着站起来,低头冲过来。虽然受伤,但速度依然很快,几百斤的体重像一辆坦克。
“散开!”郭春海大喊。
队员们四散躲开。驼鹿冲过了头,撞在一棵松树上,松树剧烈摇晃,松针哗啦啦落下。
这一撞耗尽了它最后的力气。它摇晃了几下,轰然倒地,再也站不起来了。
确认驼鹿死亡后,队员们才敢靠近。即使死了,这头巨兽依然让人敬畏:体长超过三米,肩高将近两米,估计体重在八百斤以上。鹿角更是惊人,展开有两米多宽,分叉繁复,像两座精致的珊瑚树。
“我的天,真大……”二愣子惊叹,“这鹿角能卖多少钱?”
“伊万说五万卢布,但我觉得不止。”郭春海说,“这种品相的鹿角,可遇不可求。”
接下来的工作是处理猎物。剥皮,割肉,最重要的是取下完整的鹿角。鹿角要连同头骨一起取下,这样才完整,才值钱。
托罗布亲自动手。先用刀在驼鹿颈部环切,然后慢慢剥离。驼鹿皮很厚,很坚韧,剥起来很费力。老爷子手法娴熟,一点一点地剥,尽量保持完整。
鹿角的取法更讲究。不能硬砍,要沿着头骨和鹿角的连接处慢慢锯开。这个位置有软骨和血管,处理不好会损坏鹿角。
花了两个小时,完整的鹿角和头骨取下来了。清洗干净后,更显精美:鹿角呈深褐色,表面有细密的纹路,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头骨上的眼眶空空洞洞,却有一种沧桑的美感。
“好东西。”托罗布赞叹,“我打了一辈子猎,没见过这么好的鹿角。”
除了鹿角,驼鹿的其他部分也很有价值。鹿皮可以做皮袄,鹿肉可以吃,鹿骨可以入药,鹿鞭更是壮阳的珍品。全部加起来,价值不菲。
但搬运是个大问题。八百斤的驼鹿,加上装备,八个人根本搬不动。只能就地分割,把值钱的部位带走,剩下的留给其他动物。
郭春海让格帕欠带两个人回屯子叫车,其他人在这里守着猎物。
等待的时候,郭春海坐在驼鹿尸体旁,心里有些感慨。这样一头巨兽,活了至少十几年,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最终死在人类的枪下。这是它的宿命,也是猎人的宿命。
“队长,你想啥呢?”二愣子问。
“我在想,这样的驼鹿,以后越来越少了。”郭春海说,“咱们打一头,就少一头。如果一直打下去,迟早会打光。”
“那怎么办?不打猎了?”
“要打,但不能滥打。”郭春海说,“所以我坚持要办养殖场。把野生的动物养起来,取茸,取皮,取肉。野外的就让它们好好活着,保持生态平衡。”
“养殖的哪有野生的好?”
“品质可能差一点,但可持续。”郭春海说,“你看这头驼鹿,要是养起来,每年可以取茸,可以配种,产生的价值可能比一次性猎杀更高。而且它还能活着,还能繁衍后代。”
二愣子似懂非懂。在他观念里,打猎就是打猎,打到就是赚到。养起来?太麻烦。
但郭春海想得更远。他知道,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野生动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如果不加节制地猎杀,用不了几年,兴安岭的野生动物就会锐减。到时候,猎人无猎可打,合作社也会失去根基。
必须转型,必须可持续发展。
下午,格帕欠带着车来了。不是卡车,是拖拉机——山路太陡,卡车进不来。拖拉机后面挂了个拖斗,勉强能把猎物装下。
装车的时候又出了个小插曲。拖拉机的声音惊动了附近的野兽,一群野猪从树林里冲出来,想抢食驼鹿的尸体。队员们赶紧开枪驱赶,打死了两头,剩下的跑了。
“这地方不能久留。”托罗布说,“血腥味太浓,会引来更多野兽。”
队伍赶紧撤离。拖拉机突突地开着,在泥泞的山路上艰难行进。到达屯子时,已经是晚上八点。
合作社大院里灯火通明。听说猎到了“驼鹿之王”,社员们都跑来看热闹。看到那么大的鹿角,所有人都惊叹不已。
“乖乖,这得长多少年啊?”
“听说能卖三万块!”
“三万?我的天,够盖三间大瓦房了!”
郭春海让财务把鹿角拍照,寄给伊万。同时发电报,告诉他货已到手,请他准备好钱。
三天后,伊万回电:非常满意,马上汇款。但他又提了个要求:想看看狩猎过程的照片,莫斯科那位富豪想了解这头驼鹿的故事。
郭春海让合作社的宣传员写了篇详细的狩猎报告,配上照片,寄给伊万。报告里没提具体地点,也没提狩猎细节,只描述了驼鹿的威武和狩猎的艰难。
又过了一周,三万元汇款到了合作社账户。郭春海拿出五千元作为奖金,分给参加狩猎的队员。剩下的两万五,投入到养殖场建设中。
养殖场选址在合作社后面的一片山坡上,占地五十亩。四周用铁丝网围起来,里面建了鹿舍、貂舍、饲料房、加工车间。从省农科院请了技术员,指导养殖技术。
第一批引进了五十头梅花鹿,一百只紫貂,还有二十头野猪。都是从正规养殖场买的,有检疫证明,合法合规。
郭春海给养殖场定了规矩:科学饲养,定期防疫,严禁虐待动物。取茸、取皮、屠宰,都要人道,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
有些老猎人不理解:“养个动物还这么多讲究?以前咱们打猎,一枪撂倒,多痛快。”
“时代不同了。”郭春海解释,“以前是野生资源丰富,打不完。现在不行了,得保护,得可持续发展。养殖虽然麻烦,但长远看,对合作社,对兴安岭,都有好处。”
慢慢地,大家接受了。毕竟合作社赚了钱,大家都有分红。而且养殖场提供了新的工作岗位,很多不能进山打猎的老人、妇女,可以在养殖场工作,一个月也能挣百八十块。
驼鹿之王的狩猎,成了合作社转型的标志性事件。从那以后,合作社的狩猎队减少了野外狩猎的次数,把更多精力放在养殖和深加工上。
但郭春海知道,转型不会一蹴而就。养殖需要时间,需要技术,需要市场。在养殖产业成熟之前,适度的野外狩猎还是要进行。
关键是要有度,要有序。
他制定了新的狩猎规定:每年狩猎数量不能超过野生动物自然增长量的三分之一;不打母兽,不打幼崽;保护珍稀动物,如东北虎、豹子等。
这些规定刚开始执行时遇到不少阻力。有些猎户习惯了自由狩猎,觉得合作社管得太宽。但郭春海很坚持,还说服县林业局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合作社的做法。
时间长了,效果显现出来。兴安岭的野生动物数量开始恢复,以前很少见的狍子、野鸡,现在又多了起来。生态环境好了,连带着山货的品质也提高了。
合作社的山货,因为“绿色、野生、可持续”的标签,在市场上更受欢迎,价格也更高。
这一切,都源于那次猎杀驼鹿之王的反思。
郭春海有时候会想起那头巨鹿。它的鹿角现在应该在莫斯科某个富豪的收藏室里,作为战利品展示。而它的故事,成了合作社转型的起点。
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它死了,但它的死促进了改变,让更多的野生动物得以生存。
猎人打猎,天经地义。但猎人的责任,不只是猎杀,更是保护,是平衡。
这就是郭春海悟出的道理。
他要带着合作社,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这条路很难,但必须走。
因为兴安岭不只是猎场,更是家园。
他要守护这个家园,让子孙后代还能看到成群的野生动物,还能听到悠远的鹿鸣。
夜深了,郭春海站在养殖场的栅栏外,看着鹿舍里安睡的梅花鹿,心里很平静。
月光如水,洒在兴安岭上。远处传来不知名鸟儿的啼叫,清脆悦耳。
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合作社的路,还很长。
但他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