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洪七公站在自己房间的铜镜前,左右手各捏着一柄木梳,对着自己那头乱蓬蓬的花白头发发了好一阵呆。
尹志平推门进来时,便看见这位前丐帮帮主正用一种极其悲壮的目光盯着铜镜,仿佛那镜子里映出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一头即将被赶上架的鸭子。
“小子。”洪七公头也不回,“老叫花子这辈子没求过人。今日求你一件事——能不能不戴这劳什子道冠?”
尹志平走到他身后,从桌上拿起那顶早已备好的青布道冠:“不能。”
洪七公的肩膀垮了下去。
他今日换了一身簇新的青布道袍,袍角以银线绣着八卦图,腰间系着墨绿丝绦,脚上蹬着一双十方鞋。
料子是上好的青绢,针脚虽粗糙了些,却胜在挺括,穿在洪七公身上竟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意思。
前提是不看他的肚子。
尹志平将道冠扣在洪七公头顶,退后两步,上下打量了一番。说真的,洪七公中等身材,肩宽腰窄,骨架本就生得端正,若非贪吃了几十年将肚子撑了起来,这本该是一副英武的体魄。
“不错。”尹志平点了点头,“有几分我师傅的意思。”
“丘处机?”洪七公嗤笑一声,抬手摸了摸自己那三缕花白长髯,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屑,却又有几分压不住的得意,“那牛鼻子老道成天板着张脸,哪有老叫花子这般潇洒?”
尹志平从怀中取出一张早已拟好的名帖,递到洪七公面前。帖子上以极工整的楷书写着四个字——“玄真道人”。
洪七公盯着那四个字咧嘴一笑:“玄真?这名字倒是不赖。比丘处机那‘长春子’少了些俗气,又比马钰那‘丹阳子’多了几分仙气。你小子肚子里倒是有些墨水。”
“前辈谬赞。”尹志平将名帖收回袖中,“待会儿到了大将军府,前辈不必多言,只需保持这副高深莫测的模样便好。完颜仲德若问起来,我便说前辈是一位隐世高人,精通奇门遁甲与相面之术。”
洪七公点了点头:“这个好办。老叫花子走南闯北几十年,什么奇人异士没见过?装个道士唬唬人,保管他看不出来。”
尹志平点了点头,心中那块石头却只落了一半。
日头升上东墙时,尹志平与洪七公已策马行在长街之上。
两人行至大将军府门前,守门的亲兵认得尹志平的深红战袍,连忙抱拳行礼,转身便要去通报。
尹志平却抬手止住了他,翻身下马,对那亲兵朗声道:“劳烦通报大将军,就说龙虎大将军完颜傲天,携玄真道人,特来拜会。”
不多时,府门便从里面敞开了。完颜仲德亲自迎了出来,“傲天将军!”完颜仲德大步走上前来,一把攥住尹志平的手腕,用力晃了两晃,那份热络与昨日在朝堂上别无二致,“昨日你大闹刑狱司,老夫还替你捏了一把汗。结果倒好——皇上非但没有怪罪,反倒夸你少年英豪!来来来,里面请!”
尹志平抱拳回礼,心中却暗暗留了三分警惕。
二人寒暄了几句,尹志平便侧身让出身后的洪七公,朗声道:“大将军,这位是玄真道人,精通奇门遁甲与相面之术。晚辈在城外征战时偶遇道长,相谈甚欢,便邀道长同行。今日特地带道长来拜会大将军,也好让大将军沾一沾道长的仙气。”
洪七公上前一步,将拂尘在手中轻轻一拂,微微颔首,将那份高深莫测的得道高人气度拿捏得恰到好处。
完颜仲德上下打量着这位“玄真道人”,只见此人身形中等,肩宽腰窄,青布道袍虽有些紧绷,却掩不住那股从骨髓深处透出来的从容与渊渟岳峙的气度。尤其是那双眼睛——精光四射,仿佛能洞穿一切皮相,直看到人骨子里去。
完颜仲德不由自主地收敛了脸上那副粗豪的笑容,正色抱拳道:“老夫完颜仲德,见过道长。敢问道长仙居于哪座道观?”
洪七公将拂尘在手中轻轻一转,不紧不慢地说道:“贫道居无定所,终日云游四方。倒是大将军这府邸——坐北朝南,前有朱雀,后有玄武,左有青龙盘踞,右有白虎俯首,乃藏风聚气之宝地。只是宅中东南角那片竹林,种得过于密了些,阻了地脉中的生气。若能砍去几株,将竹根挖深三尺,地气便能活络起来,对大将军延年益寿颇有裨益。”
完颜仲德的瞳孔微微收缩。他这府邸的东南角确实有一片竹林,那是他十年前亲手栽种的,从未对旁人提过。这位道长只看了一眼便说出方位与弊病,这份眼力,绝非寻常江湖术士所能及。
“道长所言极是,所言极是!”他连连拱手,“老夫改日便让人去砍竹子。道长里面请,傲天将军里面请——今日定要在老夫这里用一顿便饭,老夫有好几坛陈年花雕,正愁没人共饮呢!”
尹志平却抱拳道:“大将军且慢。末将此番登门,实有一事相求——末将自入城以来,手中一直没有趁手的兵器。军中配发的刀剑太轻,使着如同拈了根稻草。听闻大将军武库中藏了不少神兵利器,不知可否让末将开开眼?”
完颜仲德先是一怔,随即仰头大笑,声震屋瓦:“老夫当是什么大事!你要兵器,老夫这武库里多得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你随便挑,看中哪件便拿走哪件,老夫绝不小气!”
尹志平抱拳道:“大将军厚爱,末将愧不敢当。”
完颜仲德摆手打断,一把攥住尹志平的手腕便往后院拽:“走走走!先挑兵器,挑完再喝酒!”
洪七公将拂尘在手中轻轻一转,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
三人穿过前院,沿着一条青石铺就的甬道朝正堂走去。尹志平走在完颜仲德身侧,洪七公落后半个身位,拂尘在手中轻轻摆动,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那双精光四射的眼睛已将沿途的每一处细节都纳入了感知。
大将军府的规模比将军府大了将近一倍。前院是议事厅,中院是演武场,后院才是主人起居之所。演武场中央立着数根粗木桩,桩身布满了刀砍斧劈的痕迹,边缘处还残留着几道尚未清理的暗红色血痕。
穿过演武场,完颜仲德领着二人径直朝后院的武库走去。那是一间独立的石屋,四壁以青石垒成,没有窗户,只有一扇厚重的铁门。铁门上挂着一把铜锁,锁身足有成人拳头大小,锁面上錾刻着繁复的云雷纹,显是有些年头的老物件了。
完颜仲德从腰间解下一把极大的铜钥匙,插入锁孔之中,只听“咔哒”一声闷响,铜锁应声而开。他将铁门推开,率先跨了进去,朗声道:“二位,请随意看。老夫这武库中的兵器,虽比不上皇宫大内的珍藏,却也有几件是旁人见都没见过的稀罕物。”
武库中的光线略暗,只有屋顶天窗透下来几缕灰蒙蒙的日光。四面墙壁上挂满了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应有尽有。每一件都擦得锃亮,显是日日有人打理。
完颜仲德走到墙边,从架上取下一柄宽刃斩马刀。刀身长约四尺,宽逾一掌,刀背厚达三分,他手腕一翻,斩马刀便在空中划出一道凌厉的弧线,刀风过处,连空气都被撕裂出尖锐的嘶鸣。
“这柄刀叫‘劈山’。”完颜仲德将刀横在身前,“是当年金兀术大王留下的遗物。刀重八十八斤,以西域玄铁混合天山寒铁铸成,淬火时用的是狼血。兀术大王年轻时在漠北草原上遇狼群围攻,他独力斩杀头狼,剥下狼皮做了刀鞘,用狼血淬了刀锋。从此这柄刀便有了灵性——寻常人握不住,握住了也挥不动,挥动了也砍不准。只有被它认主的人,才能将它使得如同手臂延长了半截。”
他将斩马刀重新搁回架上,又引着二人朝武库深处走去。越往里走,兵器便越显古旧,有些刀身上已覆了一层薄薄的暗红锈迹,有些剑鞘上的镶金已斑驳脱落。可每一件兵器上都残留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肃杀之气,如同那些曾经握过它们的主人,即便死后也依旧不肯散去魂魄。
完颜仲德在一面石壁前停住脚步。那石壁上单独挂着一杆断枪。枪杆从中折成两截,断口处参差不齐,像是被什么极猛烈的力道硬生生砸断的。枪尖已卷了刃,枪身上的红缨早已褪成了灰白色,却依旧被小心翼翼地绑在断口处。
“这杆枪。”完颜仲德的声音忽然沉了几分,“是高宠的。”
尹志平心中一震。高宠——这个名字在《说岳全传》中被浓墨重彩地书写过。他是岳飞麾下第一猛将,号称“南宋第一枪”,使一杆碗口粗的錾金虎头枪,在牛头山一役中单人独骑冲入金军大营,连挑十一辆铁滑车,杀得金兵尸横遍野。
可在挑第十二辆时,他胯下的战马力竭摔倒,将他整个人掀翻在地。那辆铁滑车从他身上碾了过去,将他连人带枪碾成了两截。
“这杆枪是高宠战死时握的那杆。”完颜仲德缓缓说道,“枪身上的断口不是被刀剑砍断的,是被铁滑车碾断的。那一战,他独自一人杀了我们金国不知多少好汉,说实话,便是我这般恨他入骨的人,也不得不在心中暗暗佩服。这等人若是活到今日,便是南宋最锋利的刀。”
他转过身,又引着二人朝另一侧走去。
尹志平的目光在那些兵器上缓缓扫过——忽然,他的脚步停住了。
那是一对金锏,静静搁在一只檀木架上。锏身长逾三尺,通体乌金之色,每一只锏的末端都嵌着一枚拳头大的铜箍,铜箍上刻着两个古篆大字——“秦公”。
他见过这对锏。准确地说,他见过这对锏中的一只。在临安皇宫,金无异的兵器库中。那时他刚被封为神威天宝大将军,假皇帝带他去看那些珍藏的兵器——七星龙渊、双铁戟、开山斧、大食宝刀、菊一文字。
还有一只秦琼的金锏,一只,六十五斤。
金无异说,秦琼的双锏本是成对的,可惜另一只不知所踪,搁在库房里也是落灰。那时他将那只金锏塞进自己怀里,自己掂了掂分量,觉得不错——可惜不成对。金无异便又将金锏收了回去,随手搁回了架上。
而此刻,他面前搁着的是一对。成双成对。
尹志平伸出手,握住其中一只金锏的锏柄。入手便是一沉,寒焰真气自行流转,从虎口灌入锏身,那金锏便发出一声悠长的嗡鸣,如同被唤醒的猛兽在喉间滚动着呼噜。
他忽然想起自己穿越之前读初中时,和几个同学躲在被窝里看《说唐》。瓦岗寨的秦琼秦叔宝,使一对一百三十斤的镀金熟铜锏,号称“双锏打成唐世界,单鞭撑住李乾坤”。那时他们几个少年人只觉得这兵器当真威风,还为了秦琼和李元霸谁更厉害争得面红耳赤。
此刻这对金锏就搁在他面前。不是演义,不是话本,是真真切切的、秦琼用过的那一对。一只六十五斤,一对一百三十斤。分量正好,不长不短,恰是他最擅长的双手兵器。
完颜仲德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对金锏,不由得哈哈大笑。他走上前来,伸手在尹志平肩头重重拍了一下,那张被风霜刻满沟壑的脸上满是毫不掩饰的欣赏与豪爽。
“傲天将军好眼力!这对金锏是当年秦叔宝的遗物,在老夫这武库中搁了好些年了。使双锏的人本就少,能使得动一百三十斤重锏的更是寥寥无几。老夫年轻时也曾试过——挥是挥得动,可要使出秦叔宝那套杀手锏的变化,却是力不从心。搁在这里也是落灰,老夫便将它赠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