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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玄幻魔法 > 毫无修为的我,被女山贼逼成绝世 > 第414章 最后一碗粥凉了,天下却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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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最后一碗粥凉了,天下却热了

碗底的热气顺着掌心的纹路往肉里钻,烫得有点发木。

苟长生保持着那个捧碗的姿势僵了足足半盏茶的功夫。

他在等,等那预想中的烂菜叶子、臭鸡蛋,或者更直接点,谁家愤青扔上来一块板砖。

毕竟把一群天天磕头烧香的信徒心中的“神”给亲手砸了,这就好比去人家祖坟上蹦迪,按理说得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可风里只有稀稀拉拉的柴火味。

他僵硬地转动眼珠,往山下瞟。

原本应该哭天抢地的三里长街,这会儿竟有些拥堵,但堵的不是来讨说法的暴民,而是西域那帮为了几两银子能把命豁出去的骆驼商队。

领头的胡商正扯着破锣嗓子跟本地粮商划拳,听那意思,是要把原本准备进贡给“神”的几百车香米,运到北境去换皮草。

私塾里的读书声也没停,“人之初性本善”念得参差不齐,中间还夹杂着夫子那一成不变的戒尺敲击声。

这就……完了?

苟长生心里那个悬着的大石头没落地,反倒像是被棉花给兜住了,软绵绵的没个着力点。

没人等着神仙下凡来救命,也没人因为神仙是个骗子就觉得天塌了。

合着我这视死如归地演了一出大戏,观众不仅没退票,还顺便在台下摆摊做起了生意?

一道灰扑扑的影子无声无息地从廊柱后面飘了出来。

阿雾走路从来没声,跟个活鬼似的,把苟长生吓得差点把手里的碗扔出去。

她手里捧着那本厚得能砸死人的《言行碎片集》终卷,封面甚至还没来得及烫金。

“给我的?”苟长生挑了挑眉,心说这里面莫非记录了我刚才那段并不怎么光彩的“自首”语录?

阿雾没说话,只是把书递过来,翻开最后一页。

没有密密麻麻的小楷,也没有那些让他脸红的肉麻吹捧。

那页纸正中间,粘着一块干巴巴、皱缩成一团的东西。

苟长生凑近了闻闻,一股子土腥味。

是一块风干的山药皮。

这玩意儿他熟。

三年前大旱,他为了忽悠那群饿得想吃人的流民别造反,硬是把后山那片没人要的野山药吹成了“土龙根”,说是吃了能强身健体,其实就是为了填饱肚子。

“您没造神。”阿雾的声音轻得像烟,“您只是往那堆快熄灭的柴火堆里,扔了个火折子。”

人心热了,神像冷了,这才是对的。

苟长生捏着那页纸,喉咙口有点发堵,想说两句俏皮话把这煽情的劲儿给岔过去,却听见脚边传来一阵令人牙酸的“嗤嗤”声。

低头一看,铁红袖正盘腿坐在那个被砸歪的神像底座旁。

她手里拿着那把还没来得及洗的豁口菜刀,正跟一块硬得像石头的枣木较劲。

木屑乱飞,沾了她那一身并不合体的绸缎寨主服。

“媳妇儿,你这是……要给这神像雕个替身?”苟长生蹲下来,视线跟她平齐。

铁红袖头都没抬,手里的动作笨拙得要命,每一刀下去都像是跟那木头有仇。

“那个勺子,断了。”她嘟囔着,刀尖用力一挑,一块木茬崩飞出去,差点戳中苟长生的鼻孔。

苟长生往后仰了仰:“咱库房里不是还有金勺子吗?”

“那玩意儿刮嗓子,喝粥不香。”

铁红袖终于停下了手里的暴行。

她举起那个被削得坑坑洼洼、比起勺子更像是个微型狼牙棒的木制品,眯着眼睛端详了一会儿,似乎很不满意,又似乎很是释然。

她忽然转过头,那双总是带着点混沌憨气的眸子,此刻却清亮得像武圣桥下的那弯冷泉。

“我想起来了。”

苟长生心里咯噔一下:“想起啥了?是想起咱家藏在床底下的私房钱在哪了?”

铁红袖没理他的插科打诨,她伸手,粗糙的指腹在他脸上蹭了一下,带起一点微痛的麻痒。

“那天雪很大,武圣桥边上全是死人。我拎着断刀问你,这世道是不是没救了。”

她顿了顿,把那个丑陋的木勺子硬塞进苟长生的手里,指尖用了力,像是要把它嵌进他的掌纹里。

“你说,‘红袖,成神太累,容易面瘫。活着比成神重要,哪怕是当个缩头乌龟,只要能喘气,就能等到雪停’。”

苟长生觉得眼眶有点热,肯定是刚才那碗粥的蒸汽熏的。

他张了张嘴,刚想在那煽情的氛围里再添把火,铁红袖却猛地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木屑,恢复了那副凶巴巴的模样。

“所以现在,既然不是神仙了,就不用端着架子了。这勺子归你,以后每天三顿饭,少一顿我就揍你。听见没?”

“……听见了。”苟长生吸了吸鼻子,把那只丑勺子揣进怀里,贴着心口窝,“肯定比那金像好使。”

视线越过铁红袖的肩膀,远处的菜园子里,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寂灭尊者,正把那串盘得油光锃亮的碎菩提珠往土里埋。

旁边鲁巧儿正叉着腰教训他:“埋深点!不然怎么当肥料?这可是种萝卜!”

老和尚一边唯唯诺诺地点头,一边挥着锄头,脸上那股子苦大仇深的晦气散了个干干净净,看着竟比在神坛上顺眼多了。

原来那盏长明灯,从来就不在冷冰冰的神坛上,而在那油腻腻的灶台边。

三天后的日子,过得有点不太平。

朝廷那帮不知道从哪个耗子洞里钻出来的残兵败将,居然真的整了一出“大军压境”。

领头的是个姓赵的偏将,据说是因为苟长生这“欺世盗名”的大罪,连累他没领到去年的年终奖,这会儿正憋着一肚子火要来拿人。

黑风寨的大门敞着,连个看门的狗都没有。

赵偏将骑在高头大马上,手里的长枪指着寨门,心里有点犯嘀咕。

按照兵法,这叫空城计,里面指不定埋伏着几百个刀斧手。

“冲……还是不冲?”副将在旁边咽了口唾沫。

就在这时候,寨门口那块破门槛上,慢悠悠地站起来一个人。

不是什么绝世高手,也不是什么伏兵。

铁红袖穿着那身洗得发白的粗布红衣,手里没拿兵器,就拎着一把还沾着葱花的锅铲。

她往那一站,身后陆陆续续走出来的一群人,瞬间让赵偏将的眼皮狂跳。

那是山下的张屠户,手里提着杀猪刀;是卖豆腐的王大娘,举着根擀面杖;还有那群本来该在私塾里念书的生瓜蛋子,一个个手里攥着弹弓和石头,眼神比狼崽子还凶。

没有整齐的方阵,没有肃杀的战鼓。

只有一群刚放下饭碗、准备为了护住自家那个“骗子宗主”跟正规军拼命的凡夫俗子。

赵偏将愣住了。

他打了一辈子仗,见过怕死的兵,见过贪财的匪,唯独没见过这种阵仗。

这些人的眼睛里没有对皇权的敬畏,只有一种名为“护短”的执拗。

就在两军对垒、气氛尴尬得快要凝固的时候,寨子里忽然飘出来一阵歌声。

调子跑到了姥姥家,歌词更是粗俗不堪。

“山下的女人是老虎,山上的土匪没裤子穿啰……”

那声音懒洋洋的,透着股子吃饱喝足后的惬意,正是那个被通缉的“骗子”苟长生。

这破歌声像是有毒,刚才还紧绷着的山民们,嘴角都忍不住抽了抽,原本那种要拼命的肃杀气,瞬间变成了一种“这货又在丢人现眼”的无奈与温情。

赵偏将猛地勒紧了缰绳,战马吃痛,长嘶一声人立而起。

他看着那个举着锅铲如同女武神的女人,又听着那不着调的歌声,忽然觉得手里的长枪沉得像灌了铅。

这哪里是贼窝?这分明是人心所向的铁桶江山。

“撤。”

他咬着后槽牙,从牙缝里挤出个字。

副将一愣:“将军,这可是大罪……”

“罪个屁!”赵偏将一鞭子抽在副将的马屁股上,压低了声音,“这里没神仙,但有一群不要命的刁民。跟他们打,赢了也是输。”

马蹄声乱糟糟地远去,扬起一片尘土。

风吹过寨头那杆破破烂烂的大旗。

原本绣着“替天行道”四个大字的地方,早就被烟熏火燎得看不清颜色,只有苟长生前天喝醉了酒,在那下摆上重新胡乱涂鸦的一行墨迹,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长生不长,凡人万岁。”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