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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表妹且慢 > 第七十六章 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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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冬荣从未见过苏鹤延,但她对她却颇有些了解。

在江南的时候,方冬荣因为祖父的离世,大病一场。

每日里都要喝苦死人的药汤。

方冬荣不喜欢,却也知道“良药苦口”的道理,她会忍着苦味儿,捏着鼻子,将药汤喝下去。

师兄偶尔遇到了一次她吃药,第二天再来看她的时候,就给她带了一包蜜饯。

方冬荣脸颊飞上红晕,心里像是揣了一只小兔子,她忍着羞涩,故作玩笑的试探着:

“师兄,谢谢你!你怎么知道我想吃蜜饯?”

她很想从钱锐口中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还能怎么知道?当然是看重她,这才关注她的一颦一笑。

他,心里有她!

方冬荣最期盼的就是能够在钱锐眼底、身上,感受到他对她的情谊。

就在方冬荣少女心泛滥,周身开始飘着粉红泡泡的时候,温润稳重的少年,柔声道:

“昨儿看到你吃药,这才想起药很苦!”

“就像阿拾,她从小吃药,最不喜欢这苦味儿,家里便常备着蜜饯、糖渍果子等甜点。”

方冬荣那羞涩腼腆的笑容僵在唇边,直觉告诉她,师兄口中的“阿拾”,应该不是钱家的孩子,而是某个女子。

因为钱锐吐出“阿拾”二字的时候,有着他自己可能都没有察觉的温柔。

还有他的眼底,也闪烁着不一般的暖意。

“师兄,阿拾是谁啊?”

忍着心慌,方冬荣小声询问。

钱锐愣了一下,似是没有想到,自己竟无意间提到了“她”。

他笑着回道:“阿拾是京城安南伯府的姑娘,是我姑祖母的嫡亲孙女儿!”

也是他嫡亲的表妹,是他从小一起陪伴着长大的小伙伴,更是——

钱锐想到回家后,娘亲对他的“试探”,素来早慧早熟,且已经有了梦x的少年郎,他已经有了青春萌动,也明白了男女之事。

如果像母亲说的那样,为了照顾表妹,让她百年后有香火祭祀而娶她做娘子,好像、似乎也不错。

阿拾多可怜啊,天生心疾,长到了十三岁,便吃了十三年的药。

在京城这几年,钱锐没少看到苏鹤延发病时的样子。

精致的小脸毫无血色,瘦弱的身体毫无生机。

躺在榻上,就像一个失去生命的破娃娃。

阿拾那么可怜,却又那么的乖巧、懂事。

明明自己正在忍受心绞痛、窒息等折磨,却从不发脾气,从不迁怒他人。

她甚至还能忍着病痛,宽慰心疼、愧疚的亲人们。

或许阿拾有许多京中贵女都有的缺点,比如奢靡、重享乐、不爱学习。

但钱锐依然心疼她、怜惜她,将她放在心尖上。

当然,钱锐不否认,他会亲近阿拾,亦有她容貌极好的缘故。

人有爱美之心,小小君子亦不能免俗。

可能钱锐自己都没有察觉,面对一张精致的、病弱的面容,哪怕是重规矩、守礼仪的他,也禁不住多几分耐心与包容。

钱锐对苏鹤延的感情,可能比较复杂,不是纯粹的男女之情,而是糅杂了亲情,以及从小一起长大的友情。

但,当听到长辈们担心苏鹤延因为重病而嫁不出去,死后可能会成为孤魂野鬼的时候,钱锐心底便陡然冒出一个想法:

没人娶阿拾,我娶!

我照顾她,我给她正妻的名分与尊荣,我让她葬在我家的祖坟,我让我的孩子们认她为母,三节两寿(生辰、冥寿)香火祭祀不断!

有了这样的想法,钱锐对苏鹤延就不只是单纯的“兄妹”“亲戚”。

如今在师妹这样的外人面前提起来,钱锐更是本能地不好意思。

方冬荣只顾着关注“阿拾”的身份,倒是没有发现钱锐的微表情。

“师兄,阿拾是你姑祖母的亲孙女儿,也就是你的表妹?”

“是啊!阿拾是我表妹——”也有可能成为我的妻子。

后头的话,钱锐没有说出来。

他和阿拾的婚事,现在还只是双方长辈的意思,没有确定下来。

名分未定,钱锐不敢胡说,没得毁了阿拾的名声。

“阿拾身子不好,常年吃药,每次吃药,都要吃颗蜜饯、糖渍果子!”

“她啊,最喜欢东大街那家干果店的蜜饯,还喜欢米香居的枣泥酥,稻香园的山楂小方……”

提起苏鹤延,钱锐就有着说不完的话。

看着他顶着一张俊美、沉稳的脸,却絮絮叨叨说着“家常”,方冬荣只觉得违和、割裂。

师兄不是持重端方的少年君子嘛。

他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嘛。

他、他怎的对“表妹”如此上心?

从他的滔滔不绝中,方冬荣知道了苏鹤延的许多事:

出身京中勋贵之家,不幸的是先天心疾,幸运的是六亲宠爱。

身边仆从环绕,从小锦衣玉食,养了一只叫百岁的乌龟做宠物,还有自己的玻璃暖房、百兽园。

喜欢吃蜜饯、糖渍果子,以及各种甜点。

喜欢坐在玻璃暖房里,晒着太阳,听人读书、说书,看伶人演戏。

不喜读书,却擅长书法,还“久病成医”的精通医术。

院子里的暖房,既有珍贵花木,亦有草药、果蔬。

今年十三岁了,出门的次数却屈指可数……

从还在江南的时候起,到这一路上,钱锐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提及“阿拾”的次数,方冬荣都数不过来。

以至于,她明明从未见过那位伯府的千金、宠妃的侄女儿,却对她很是了解。

在方冬荣的心底,她更是无数次的描绘着苏鹤延的模样——

苍白、病弱,瘦小、可怜,病歪歪,走路都喘,稍有刺激就会发病、晕厥。

有时候,方冬荣拼命告诉自己:“阿拾是师兄的表妹,日后便也是我的妹妹!”

“我会和师兄一起照顾她、疼惜她……”

或许是钱锐提及苏鹤延的时候,总是在说她的病、她的可怜,从未提及她的容貌,以及即将议亲的年龄。

方冬荣自己呢,也有些不可明说的小心思。

她便一厢情愿的认定,苏鹤延只是个需要人照顾的妹妹,而非一个能够与她竞争的情敌!

如今,终于抵达了京城,方冬荣知道,她应该很快就会见到苏鹤延这个可怜的小妹妹。

殊不知,她认定的小可怜,此刻正在招摇过市,并将她之前还惧怕的恶少,吓得望风而逃。

“咦?这都中午了,怎的还不见那厮回来?”

苏鹤延穿着粉色织金团花的夹棉袄子,外面罩着大红滚白狐毛的大氅,手里捧着紫铜暖炉。

她懒懒的歪在车座上,双眼看着车窗外的景致。

这车厢是专门为苏鹤延订制的,宽敞,结实,舒适。

车厢内壁铺了一层厚厚的棉花,又用棉布包裹好,摸上去,软软的,还能起到保温的作用。

座位上,也是铺了棉花,有加了坐垫,身后、两侧亦都是造型可爱,手感柔软的靠枕。

苏鹤延坐在上面,就像是被一团团的棉花包裹住。

不管是坐着,还是歪着,亦或是躺着,都非常舒服。

这座下面,还有专门的取暖设备。

现在已经九月上旬,秋末冬初,身体健康的人,基本上也就穿个夹棉的袄子。

苏鹤延却不行,她不但穿得多,还要有必要的取暖工具。

手里的暖炉,只是其一。

座位下燃着的炭盆,才是保暖的主力。

坐在下首伺候的茵陈,蹲在门口的黑丫头丹参,额上、鼻尖都出了汗。

车厢里的温度真的很高,所以,即便开着车窗,苏鹤延也不觉得冷。

十三岁的少女,本是开始花蕾初绽的年纪。

苏鹤延是美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她是病秧子、短命鬼,但每个见到她的人,第一个感觉不是病弱、可怜,而是惊艳——

乌发雪肤,明眸皓齿,整个人美丽得如同古画里的仕女。

惊艳过后,人们下意识地想要仔细观看,就会发现,小姑娘的皮肤白得有些不正常,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病态冷白。

她的身形过于纤细,瘦瘦的,弱弱的,还有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羸弱,让人禁不住的心惊,更有着深深的怜惜:

这丫头莫不是有什么不足之症。

唉,可怜又可惜啊。

若不生病,如此容貌,定能倾国倾城、祸国殃民。

偏偏先天不足,这般病弱,别说艳绝天下了,估计都活不长!

苏鹤延:……呸!你才活不长!你全家都活不长!

而我,就不死!就松鹤延年、长命百岁!

有时候,被病痛折磨得快要心理扭曲的时候,苏鹤延也会想:

都说“祸害遗千年”,就是小说里,也是恶毒女配恣意畅快九十九集,最后一集才下线。

那我要是当个坏人,是不是也能舒服的多过几年?

我也不求“遗千年”,只求百年就够了!

嗯嗯,争取把我家百岁送走,而不是被它送走!

存着这样的想法,苏鹤延便开始“作恶”。

当然,她还有和谐社会赋予她的三观与底线,她不会伤害无辜的人,她只会“以恶治恶”。

“呸!我才不是恶女,我是行侠仗义,为民除害的侠女!”

苏?侠女?鹤延选中的第一个“惩戒”的恶人,便是王琇。

原因都是现成的:

其一,王家欠了赵家的血债,赵家的仇人,便是她苏鹤延的仇人!

其二,王琇是京中出了名的纨绔、恶少,妥妥的祸害。

收拾他,真真是兼具了公义与死仇,一举两得!

完美!

“算算时辰,应该回来了呀!”

丹参已经十五岁了,她完美遗传了父亲的优良基因,个子足足比苏鹤延高出一头,跟钱锐这个少年郎,几乎一般高。

在苏家好吃好喝待了七年,皮肤还是那么黑,人也还是那么的瘦。

她的模样,让苏家上下都非常好奇:这丫头,一顿饭能够抵得上三四个大男人的饭量,吃那么多,却不见胖。

当然,不是说丹参白吃这么多的米粮,她吃下的所有东西,全都化做了力气。

天生神力,原来真的不是古人杜撰,亦不是艺术加工,而是真实存在。

丹参自身重量也才一百多斤,却能举起几百斤的重物。

她的拳脚功夫,更是十分扎实。

双项叠加,就王琇那样从小练武的将门纨绔,丹参一拳就能打飞出去。

轻则打断几条肋骨,重则直接毙命。

有丹参一个武婢在苏鹤延身边保护,就能抵得上十来个训练有素的护卫。

还有一个灵芝,虽然没有丹参的神力,却有一双堪称飞毛腿的脚。

她轻功好,跑得快。

若出现紧急情况,她跑起来比马儿都不差什么。

不管是报信,还是拉着苏鹤延逃命,灵芝都能发挥奇效。

苏鹤延:……一“手”一“脚”,果然是我最靠谱的守护者。

苏鹤延身边不只是有两个天赋异禀、武功精湛的武婢,还有家里配备的护卫,舅舅送来的老兵,以及元驽送给他的暗卫。

明里暗里的人手加起来,足足二三十人。

别说遇到王琇这样的纨绔了,就是真跟小股的匪人、乱兵遭遇,他们也无法靠近苏鹤延。

丹参自身武力值爆表,便也喜欢打架。

尤其是跟着姑娘行侠仗义,严惩败类。

王?败类?琇:……呜呜,我已经知道错了,我已经在躲着你了,还不行吗?

苏鹤延用事实告诉他:不行!

王琇对着她绕路走,那苏鹤延就主动出击,蹲在王琇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守着。

丹参掰着手指头,“昨儿一早,王大麻子就带着他的狐朋狗友加狗腿子出了城。”

“晚上城门下钥了才回来,结果就被守城的官爷给挡在了城门外,只得悻悻的离开!”

“他应该是在城郊三十里的那处驿站留宿,今儿早上起来,赶路回京城,也就一两个时辰的事儿。”

丹参说到这里,也有些疑惑,“对啊,姑娘,他怎么还没回来?”

“难道,这败类,刚回京城,就又跑去欺负人了?”

说到败类二字,丹参忍不住举起小拳头,用力地晃了晃,仿佛只要王琇在场,她就能一拳打过去。

不能怪丹参也这么怨恨王琇,她的父亲铁塔本就是赵家军。

几年前的那场惨烈战役,铁塔活了下来,可他的许多袍泽,都永远的留在了战场上。

血海深仇啊,怎能遗忘?

苏鹤延挑眉:“又去作恶了?他都不怕的吗?”

王家正处在风口浪尖,王琇竟还敢惹祸?

他,只是坏,并不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