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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表妹且慢 > 第八十二章 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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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古板,你又在编排我什么?”

钱锐正兴高采烈地说着,便有一道低沉的男音传来。

方冬荣下意识地循声看过去,一抹月白色的身影映入眼帘。

那人二十多岁的年纪,头戴白玉冠,身穿道袍,眉眼如画,气质儒雅。

他的身上,还有着方冬荣熟悉的味道,那便是江南水乡的温柔与文气。

“……这位应该就是钱家的十三爷,天下闻名的钱六首钱之珩!”

方冬荣暗暗想着。

“十三叔!”

钱锐看到钱之珩,赶忙收敛笑容,规矩地见礼。

至于十三叔口中的“小古板”,钱锐权当没有听到。

唉,这个十三叔啊,二十多快三十的人了,也已经由翰林院转去了礼部。

年岁长,官儿也升了,性子却还是那么的“活泼”。

跟小辈儿玩笑,给小辈儿取诨号,他都乐此不疲。

“这么快就回京了?知道你想笨鸟先飞,却也不必这般着急!”

钱之珩的嘴巴,还是那么的刻薄。

说什么笨鸟先飞,不就是内涵钱锐不够聪明嘛。

钱锐:……十三叔!我已经是秀才了!十五岁的秀才,在大虞朝即便不算天才,也绝对称不上笨吧!

“多谢十三叔,我定会更加勤奋,方不负十三叔的勉励!”

钱锐忍着吐槽地冲动,一板一眼的向钱之珩道谢——

笨鸟先飞,本意是劝人勤勉的话,算不得骂人。

长辈这么说,基本上都有训诫、勉励的寓意,作为晚辈,必须感激。

“……不客气!知道勤勉就好!”

钱之珩暗自翻了个白眼,这小古板,说他傻,他还不乐意。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跟个年龄相仿的少女一路同行,这算什么?

即便受人所托,也需得知道“避嫌”二字如何写。

钱家这么多的长辈,就不知道请个叔叔、婶婶、姑姑之类的同行?

钱之珩敢打赌,钱家人多事杂,总有那么一两个族亲会想要去京城办事情。

钱锐完全可以出去问问,并邀请对方法一起进京。

有了长辈,即便不是嫡亲的,也能做个遮掩,不至于被人指指点点。

还有家里人也是,钱锐年纪小,人也笨,有所疏忽,难道他们就想不到?

还是说家里的长辈们,在钱锐的婚事上,有了分歧,还在斗法?!

不得不说,钱之珩的大脑之优秀,不只是体现在读书、办差上。

对于人情世故、内宅争斗等,他也非常熟悉。

只是一个“疏漏”,他就猜到了这么多。

抛开家人不说,最重要的还是钱锐!

这孩子!唉,小时候是过于古板,长大些又过于“自信”!

钱之珩看着钱锐长大,与他在京城共同生活了这些年,自是十分了解他。

钱之珩知道,钱锐自诩守规矩、重礼仪,觉得只要自己光明磊落、问心无愧就足够了。

这小古板,哪里知道世上还有一句话叫“人言可畏”!

此刻,这傻子,更是直接把人家姑娘带回了钱家。

钱之珩又险些忍不住的想要送给傻侄子一个大大的白眼。

“锐哥儿,这位姑娘是?”

方冬荣这么大一个活人站在这里,钱之珩再狂傲、再毒舌,也不能装着看不见。

钱锐不做介绍,钱之珩作为长辈,便要主动询问。

听到钱之珩的话,钱锐这才反应过来:光顾着跟十三叔斗嘴了,都忘了正事儿。

他赶忙为两人做介绍:“十三叔,这是方老先生的孙女。”

“师妹,这是吾家十三叔!”

方冬荣屈膝行礼,纤细的身影如同柳枝儿,“冬荣见过十三爷。”

钱之珩微微颔首,受了方冬荣的礼,“方姑娘不必多礼。令祖父的事情,我已经听闻,逝者已逝,方姑娘还请节哀!”

听钱之珩提到了自己亡故的祖父,方冬荣眼睛一酸,眼泪就滚了出来:“……我省得,多谢十三爷关心!”

钱之珩点点头,“方姑娘进京可是要投亲?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但说无妨!”

钱之珩表现得客气却疏离。

其一,听到方冬荣主动报出名字的时候,作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钱六首,没有像许多读书人般,下意识的说出这个名字的典故——

“嘉南州之炎德兮,丽桂树之冬荣。”

并顺口赞叹一句:“想必府上长辈十分疼爱你,希望你如常青树,冬日仍繁盛茂密,永不凋零!”

其二,看到方冬荣这么一个孤女已经来到了自家府邸,却没有像个热情的主人般,说什么“既来了,就当这里与家里一样”。

钱之珩甚至故意提醒了方冬荣:你是来京城“投亲”的。

很不巧,钱家不是方家的姻亲。

至于方老先生对钱锐的恩情,钱锐都已经报答:

一则,钱锐跟着他读书,是交了束修的,三节两寿的,还有礼物,别说只是蒙师了,就算是授业恩师,也足够恭敬。

二则,方老先生为钱锐做举荐,让钱锐顺利拜师宋希正,钱锐也帮着方老先生完成了他的身后事,护住了他唯一的血脉,还把人送到了京城。

要知道,在江南,若是没有钱家的帮忙,这位方姑娘早就被吃了绝户!

细算下来,钱锐不欠方老先生,钱家更不欠!

所以,钱之珩收留方冬荣在钱家是情分,不收留是本分。

其实吧,钱家倒也不缺养活一个客人的钱米,钱之珩亦不是小气的人。

出身江南大族,还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

如今的他,俨然就是钱家在京城的代理人,是为整个钱氏在京中、在朝堂谋夺权势的。

是以,钱之珩有一定的权利,可以在京中的钱庄支取一定数量的银钱。

钱之珩的妻子,还有嫁妆的盈余。

另外,苏家、赵家,还有杨家等姻亲,还会拉着钱家一起做生意。

有着几份的收入,钱之珩一家,根本不缺钱。

养个小娘子罢了,加上仆从,三四个人,钱家完全没有问题。

但——

钱之珩扫过钱锐,又瞥了眼方冬荣。

他精致的丹凤眼里眸光微闪。

哦豁,小姑娘似乎对锐哥儿有些情谊啊。

或许是“知慕少艾”,又或许是无依靠的孤女对能够抓到的救命稻草的执着……不管是什么原因,其结果就是,小姑娘心动了。

本就需要避嫌,现在更加不能凑到一起了。

钱之珩作为钱家在京城的代理人,以及钱锐的长辈,苏家与钱家的“默契”,钱之珩是知道的。

“让小古板娶小病秧子?”

按照情理来说,倒是合适。

钱之珩这几年虽然总与苏鹤延“斗来斗去”,但在他的内心,他是怜惜阿拾这个表外甥女的。

小丫头可怜啊,小丫头长得好啊,小丫头足够聪明、足够坏,啊呸,不是,阿拾顶多算是“顽皮”,还算不得“坏”!

钱之珩看着苏鹤延长大,因着熟悉,更因着钱之珩的聪明,他是极少数能够窥探到苏鹤延乖巧、可人儿假面之下隐藏的真面目的人之一。

知道苏鹤延并不是表面看着的懂事、可怜,钱之珩非但没有排斥、厌恶,反而愈发亲近这个孩子:聪明!会利用自己的劣势伪装自己!

最重要的一点,小病秧子不是真的坏,她的心底始终都有一条底线。

似钱之珩这种智商高、见识广的老狐狸,早已过了非黑即白的年少轻狂期。

更有甚者,在某些时候,钱之珩反倒更喜欢苏鹤延这样的“小坏蛋”。

因为她不拘于形式,不会被条条框框束缚,能够更好地完成任务!

君子论迹不论心啊,结果远比过程更重要!

钱之珩作为大虞朝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六首”,真不是死读书的酸腐文人。

他从骨子里就是个做权臣的材料!

钱之珩喜欢阿拾,却并不看好她与钱锐的婚事。

除了最主要的身体原因外,两人的性格相差太大。

还有关键的一点,钱锐根本就不了解阿拾,也做不到阿拾要求的独占与偏心。

“……即便如此,也不是钱锐犯蠢的理由!”

“还有这位方姑娘,还是早早地离开钱家吧。”

“小古板和小病秧子他们即便不合适,也该是他们之间的问题,而不该掺和进第三个人!”

钱之珩暗暗想着,对于方冬荣也就格外“客气”。

方冬荣:……钱六首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那些话,就差直接喊“送客”了!

小姑娘本就面皮儿薄,方冬荣作为江南女子,更加地柔弱、受不得冷遇。

她眼中闪过一抹水光,带着鼻音说道:“好叫十三爷知道,我、我确实是来京城投亲的!”

说到这里,她就有些说不下去。

一双带着委屈与祈求的翦水秋瞳看向了钱锐。

钱锐愣了一下,他知道自家十三叔的嘴巴刻薄。

但,他更知道,十三叔毒舌却不小气。

或许正是因为性子上的狂傲,对于俗物,钱之珩反倒并不在乎。

他的刻薄,是体现在引经据典、无差别的攻击所有人,而非真的无礼、粗鄙。

说得直白些,就是钱之珩怼人不吐脏字,还能让对方心服口服外带佩服。

而不是失礼的欺负一个孤女!

钱锐一时有些想不透,他看了眼泫然欲泣的方冬荣,又看了看钱之珩。

他很想说:十三叔,方师妹不在咱们家长住,她就是先暂住一晚,洗漱更衣,收拾妥当,就去宋家!

可钱锐转念又一想,十三叔虽然嘴巴刻薄了些,却最是聪明。

他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是有原因的。

哪怕是怼人,也不会无缘无故。

比如几年前他们刚进京的时候,在苏家,钱之珩表现得十分轻狂,以看不起所有人的姿态,将苏家的一众男丁都挤兑了一番。

他这么做的真正原因,其实是想告诉苏家,钱氏作为钱家的姑娘,娘家离得远,却不是真的没人。

过去钱家不在京城,钱氏受了委屈,他们也不知道,更不能帮她撑腰。

如今,钱之珩进京了,他会为姑母做靠山。

虽然知道钱氏日子过得不错,但作为娘家人,该有的“震慑”还是要有!

这是态度问题!

提前表明自家的不好惹,总好过真出了事,再闹得两家反目吧。

这些道理,当年的钱锐不懂。

还是这些年,跟着宋先生读书,跟在十三叔身边耳濡目染,他才慢慢领会的。

说这么多,钱锐只想表达一个意思:依着十三叔的聪明才智,他断不会做无用功。

“……所以,我带着师妹回钱家,真的不妥?”

原本,看到方冬荣眼底含泪的模样,钱锐还有些不忍心。

但,钱之珩“戏谑”的眼神,警醒了钱锐。

他…避开了方冬荣的目光,没有主动提出要留她在钱家小住!

感受到钱锐的闪躲,方冬荣再次捏紧了帕子。

她继续说道:“钱师兄担心我一路风尘仆仆,直接去宋家,有失体面,便邀请我先来府上,稍作休整,并派人去宋府送信……”

她只是暂时将钱家当做“客栈”,稍作停留,待到傍晚,宋希正下了衙,得到消息,就会来钱家接她!

“如此甚好!”

钱之珩笑了,温声道:“姑娘既来了钱家,就不要客气!细说起来,当年我也曾在宋老先生的私塾读过书!”

只是不算蒙师,钱之珩是他的亲爹为他开蒙。

可惜随后钱之珩的亲爹公务繁忙,忙不开,又怕耽误了他的课业,这才把他送去私塾。

在私塾,钱之珩也没有读太久。

他太聪明,也太目下无尘,不愿跟一群蒙童混在一起,只读了几个月,便被送去了书院。

与钱之珩而言,方颙只是教了他几天书的老先生,算不得师父。

方冬荣:……呵呵,说的好听,刚才怎么不说你跟着我祖父读过书?

我这边刚说“待会儿就走”,你才跟我序关系!

方冬荣或许不如钱之珩、钱锐聪明,但她心思细腻、敏感。

她可以感受得到:这位威名赫赫的钱六首,并不喜欢她!

正想着,就听到钱之珩飞快地转移了话题:

“锐哥儿,刚才你提到了狸奴?哈哈,你还没有见到这只我刚刚驯好的吧!”

“这一只不像前几只,只能用爪子作画。它是真的能够用尾巴写字!”

“哼,这一次,阿拾总会信了我吧……对了,你若得闲,就把这只狸奴送去给阿拾……”

虽然不看好这一对儿,但作为长辈,还是想撮合一下,毕竟两个孩子真的都很好,肥水不流外人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