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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被面上投下一片淡淡的光晕。

被窝里,葛根正要慢慢地朝秦春起靠近,而秦春起在睡梦中动了一下,往热源处靠了靠,正好转过身来面朝着葛根,距离葛根仅几厘米的距离。

葛根的心跳漏了一拍,连忙屏住呼吸,生怕惊动了她。

等了好一会儿,见她没再动,才慢慢松了口气,闭上眼睛,搂着她,安心睡去。

第二天早上,葛根去果园工作了,院子里静悄悄的。

秦春起便将之前打包好的给秦春娇买的那些衣服、鞋子,都搬上三轮车,用绳子捆结实了,便直接骑着三轮车去养鸡场找秦春龙。

来到正在建设当中的养鸡场前,秦春起喊了一声,“小龙。”

秦春龙抬起头,看到她和满满一车东西,疑惑地站起来,“二姐,这是……”

“你陪我去县城一趟,中午我请你吃饭。”秦春起说道。

秦春龙一听,立刻点头,“行,我这就跟你去。”

他叮嘱了旁边人一声,就走了过来,让秦春起坐后面去,他来骑三轮车。

从村里到县城,一路上要经过不少青纱帐,几米高的甘蔗地,密不透风,还有玉米杆子长得比人还高,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毛。

上辈子就听说过有人走夜路被拖进青纱帐里。

所以让她一个人走这条路,她心里有些发怵。

再说了,自己的弟弟,不使唤白不使唤,难不成留着给别人当免费劳力?

上辈子她总想着‘不给别人添麻烦’,结果辛苦了自己,还落了一身不是。

这辈子她才不会那么傻,该麻烦就麻烦,绝不内耗。

秦春龙瞪着三轮车,秦春起坐在旁边,姐弟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三轮车在土路上颠簸着,扬起一阵尘土,倒也不觉得无聊。

“二姐,你说我这养鸡场,第一批先养多少只合适?”秦春龙问道,眼睛里满是期待。

“先少养点,养一千只试试水,”秦春起想了想,“到时候让葛根给你推荐几本关于家禽养殖的书,你先积累一些经验,第二年就可以养五千只,一万只了。”

“这么多?”秦春龙震惊地挑眉,“这么多,能卖的出去吗?”

“你相信我,准能卖出去,在这个捡钱的年代,只要你敢干,就一定可以挣钱的。”秦春起信心十足地说道。

有她这个重生的人在,还能让秦春龙失败不成?

只要他好好养,不把鸡给养死了,她就能让他挣到钱!

到时候他们就可以看着落魄的葛根笑了。

“嗯,我听二姐的。”秦春龙点点头,二姐是个聪明人,而且又跟着二姐夫到处跑了两年,经验丰富,他相信二姐。

一路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县城。

按照发票上的地址,两人找到了那家服装店。

店里的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看到他们搬着打包小包的东西进来,连忙迎上来,“请问有什么能帮忙的?”

“小龙,我渴了,你去买两瓶汽水来。”秦春起将秦春龙给支开了,才说道,“老板,这些衣服都是我大姐秦春娇买的,准备结婚穿的,结果她结婚前竟然跟人私奔了,这些衣服都没了用处,我家里又没钱,就逼着我来退。”

秦春起尴尬地将发票递过去,“你看能不能退了,或者换成我家人能穿的码数?”

老板拿起发票看了看,又翻了翻那些衣服,见确实都是新的,没拆吊牌,倒也爽快,“退钱不太好办,但是换码数也行,你挑挑看吧,只要价格差不多就行。”

“行,那我就换。”秦春起也没纠缠,她的目的就是来穿成自己能穿的码数,以及自己喜欢的款式。

他们这儿冬天不冷,很多时候都是二十多度,夸张的时候还上三十度,中午都得穿夏天的衣服才行。

于是她挑了几件款式简单但是很大气的连衣裙、半身裙、薄款针织衫开衫、薄外套,还挑了几条薄牛仔裤、牛仔半身裙。

正好把那些衣服都换成自己能穿的。

凭什么秦春娇在外面,光鲜亮丽,她就要在家里粗布麻衣,灰头土脸的呢?

这辈子她也要漂漂亮亮,她也要光鲜亮丽。

老板在旁边说道,“你大姐我还有点印象,来买衣服的时候,有两个男的陪着她,一个长相斯文一些,陪着她在里面挑衣服,一个个子高,皮肤黑一些,但是更硬汉一些,后面这个站在门外等他们,然后你大姐挑好衣服后,他进来付款,之后就拎着衣服先走了。”

老板八卦十足地追问道,“那两个男人,哪个才是跟你大姐结婚却被她逃婚的啊?”

秦春起挑了挑眉头,“在古时候,那些大小姐,都喜欢跟什么人私奔呢?”

老板拍了一下额头,笑着说道,“文弱书生?那你大姐肯定是跟那个长相斯文的男人跑了。”

秦春起点点头,“是的。”

那个男人看着文弱,实际上可一点都不文弱,他就是个斯文败类,跟秦春娇去了大城市后,很快就学会了一堆坏毛病,抽烟、喝酒,打牌,输了钱就找秦春娇拿,秦春娇拿了几次,后来就不愿意拿了,然后他就开始对秦春娇拳脚相向了。

但是秦春娇也不是个会吃亏的人,第一次被打后,第二天就收拾东西跟第二个男人跑了。

上辈子还是这个斯文男回老家来宣扬的,不然秦春起根本就不可能知道秦春娇所谓的逃婚,实际上是跟别的男人私奔的。

秦春起都怀疑这个秦春娇到底是不是重生的。

如果真的是重生的,为什么还要舍弃葛根,跟那个斯文败类跑呢?

而且葛根带秦春娇出来买衣服鞋子的时候,那个斯文败类也在,也就是说,葛根其实是知道秦春娇跟斯文败类的事情,差不多也猜到秦春娇跟斯文败类私奔了。

但他却还是喜欢秦春娇。

难怪秦春娇会将他当备胎呢,秦春娇就吃定他喜欢她,知道她只要勾勾手指头,他就会像条狗一样巴巴地跑过来,她自然不会重视他。

他有钱,她就回来。

他没钱,她就跑了。

葛根活该被秦春娇玩弄,谁让他就喜欢这样的秦春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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