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忽然拔高,如同惊雷在夜色中炸响:“但今日——”
卫峥深吸一口气,挺直脊梁,肩上的玄色披风被北风扯得笔直。
他的目光从每一张面孔上扫过,然后缓缓开口,声音沙哑而深沉,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心口掏出来的:
“本侯这辈子第一次开口求你们。”
“本侯求你们,随我南下千里——不为朝廷,不为百姓,不为圣上,不为大宋朝的江山社稷。
只为了我的妹妹卫恕意,只为了我那苦命的、在乱葬岗里躺了三年无人收尸的妹妹。
只为了我的外甥女盛明兰,只为了那个八岁的、没爹疼没娘爱、在盛府里被当成牲畜一样对待的孩子。
只为了那两个忠心的嬷嬷——她们是替我卫峥去死的,她们是被林噙霜按在茶水里活活呛死的。
本侯求你们——为我的家人,为我卫家最后的一点血脉,拿起你们的刀!”
三百铁骑沉默了一瞬。
那一瞬,天地之间只有北风的呜咽和战马粗重的呼吸。然后——
“愿随侯爷赴汤蹈火!!”
“万死不辞!!”
“为卫姑娘报仇!!”
“杀!!杀!!杀!!”
三百人的吼声汇聚成一道震天动地的声浪,冲破了雁门关寂静的夜空,惊得关墙上的守军纷纷侧目,惊得城楼上的火把都在剧烈摇晃,惊得远处荒漠中的狼群都夹着尾巴仓皇逃窜。
那吼声里裹挟着三百名百战老兵的全部愤怒与忠诚,在雁门关上空久久回荡,像是要把这片黑暗的天幕都撕出一道口子。
卫七站在队列最前面,这个方才哭得几乎说不出一句完整话的铁血汉子,此刻双眼血红,拔出腰间弯刀,嘶哑着嗓子吼道:
“侯爷!末将的命是卫家给的!末将的爹是老将军的亲兵!末将这条命,今天就是侯爷的箭,侯爷指哪打哪!”
他身后的骑兵们齐声附和:
“侯爷指哪打哪!!”
卫峥看着这三百张面孔,看着这些跟随自己出生入死十二年的老兵,终于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他只是缓缓举起了手中的战刀破虏,刀锋在月光下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寒光,直指南方。
“出发!!”
他猛夹马腹,踏雪追风马如离弦之箭般蹿了出去,马蹄踏碎了地上的薄冰,玄色披风在身后笔直地展开,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撕裂夜色。
身后,三百铁骑同时催动战马,如一道钢铁洪流奔涌而出,马蹄声汇成一片滚滚闷雷,震得大地都在颤抖。
所过之处,积雪飞溅,碎石四射,冻土被铁蹄踏得稀烂,连官道两旁枯树上的积雪都被震得簌簌落下,宿鸟被惊得扑棱棱飞起,在夜空中惊惶地乱作一团。
这支队伍像一柄黑色的长刀,刺破了雁门关沉寂的夜色,朝着南方,朝着扬州的方向,以雷霆万钧之势席卷而去。
马蹄声如雷鸣,三百人三九百匹战马,浩浩荡荡,声势之大,连官道沿途的村庄都被惊动了。
农夫们披衣而起,隔着门缝往外看,只看到一道黑色的洪流从官道上席卷而过,速度快得连面孔都看不清,只留下漫天的尘土和渐渐远去的马蹄声。
“这是……哪里的兵?”
一个老农颤抖着问。
他儿子是个在雁门关做过民夫的,认得那面旗子,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爹……那是冠军侯的亲卫营……那个方向,是往南去的……”
“冠军侯?往南?”
老农愣住了。
“北边才是蛮族啊,往南干什么?”
他儿子沉默了很久,才低声说了一句:
“不知道。但我只知道一件事——冠军侯上一次这么急,是蛮族老狼主打到了雁门关城下。那一次,蛮族三万狼骑,活着回去的不到三千。”
钱猛站在雁门关城头,双手紧紧攥着城垛上的青砖,指节泛白,青砖都被他捏出了裂纹。
他望着那道黑色的洪流以惊人的速度消失在夜色尽头,望着最后一面旗帜被黑暗吞没,却迟迟没有转身。
“老赵。”他头也不回地对身旁的赵锋说,声音不再粗豪,反而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低沉,“你说,侯爷此去……”
赵锋站在他身旁,同样望着南方黑沉沉的天际线。
雁门关的北风刮得人脸生疼,但两个人都没动,像两尊石雕一样钉在城墙上。
沉默了很长时间,久到钱猛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侯爷此去,只有两种结果。”
赵锋终于开口了,声音低得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天地诉说。
“要么,他带着外甥女平安回来,盛府血流成河,朝堂天翻地覆。”
“要么——”
他的声音忽然变得更加低沉,像是从胸腔深处压出来的。
“他把扬州城杀成一片白地,盛府上下一百多口人,一个都留不下。然后朝堂派兵来抓他,十万北境军直接哗变,大宋朝自己先乱成一锅粥。”
钱猛沉默了很久,松开了攥着青砖的手,掌心已经被碎砖硌出了血痕。
“两种结果,我都不意外。”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
“但不管是哪种,盛纮那狗东西都死定了。”
“然后呢?”
“然后?”
赵锋忽然笑了一声,那笑声里有无奈,有担忧,但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壮。
“然后朝堂上的大人们会发现,他们面对的,不再是那个镇守边关、对朝廷言听计从的冠军侯了。而是一头被激怒的、彻底挣脱了枷锁的猛虎。”
风声呜咽,像是在为这场尚未到来的腥风血雨,提前奏响了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