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幕僚说着,身后小厮已捧上数份按有手印的证词副本,以及一份详细列明时间、医馆、证人的清单,呈于林岱面前。
证据链环环相扣,将林太太“养孙为质”、刻意阻挠求医的行径勾勒得清晰无比。
林岱与林太太看得面色发白,额角见汗。
他们没料到沈长乐准备得如此充分,连这些隐秘关节都查得一清二楚。
林太太强辩道:“那……那也是黄氏先不孝,顶撞于我!婆婆管教媳妇,天经地义!她受不了管教,便诬蔑于我!”
沈长乐此时才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压过了林太太的尖嗓:“林太太,莫再纠缠顶撞二字。一个母亲,眼睁睁看着亲生骨肉因婆母刻意刁难而病重,因婆母暗中阻挠而求医无门,最终气息奄奄死在自己怀中……试问天下为人母者,此时此刻,谁还顾得上什么顶撞与否?没有提刀相向,已是她残留的最后一丝理智与教养!”
围观的老百姓也议论起来,全都在指责林太太,果然狠毒。
为了拿捏媳妇,连孙女性命都不顾,果然歹毒。
沈长乐见周围议论之声,得高声音:“你口口声声孝道,可你的所为,配得上‘尊长’二字吗?慈爱子孙,方为长辈本分。而你,为逞私欲,拿捏媳妇,不惜以稚子为工具,致其夭亡。虎毒尚不食子,你这般行径,与禽兽何异?礼法孝道,是要求晚辈敬爱慈孝之长辈,而非助长如你这般冷酷恶毒之人的气焰!《女诫》亦云‘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然此‘顺命’之前提,是‘姑’之命合乎情理法度!你这等残害血脉、违背人伦之‘命’,有何面目要求他人顺从?又有何资格以孝道压人?”
沈长乐这番话,将孝道大旗反手夺过,狠狠掷回林家脸上。
她不再局限于“是否忤逆”的细节纠缠,而是从根本上质疑林太太作为“尊长”的资格与德行,这在极度重视宗族血脉和辈分伦理的当下,是极其严厉的指控。
林家众人被质问得哑口无言。
他们惯常用来压制媳妇的孝道、规矩,在沈长乐凌厉的驳斥下,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成了反噬自身的枷锁。
沈长乐携来的幕僚精通律法,句句引经据典,直指要害。
而沈长乐本人,则从人情伦理的高度进行痛斥,情理法三者结合,形成碾压之势。
林岱眼见对方有备而来,己方则理屈词穷,阵脚大乱,深知今日难以讨到好处。
他的态度不得不软了下来:“萧夫人息怒……此事……此事或许有些误会。内宅妇人相处,难免有些口角龃龉,丽姐儿夭折,实属意外,我等也万分痛心……休妻之事,或可再从长计议……”
沈长乐冷笑:“丽姐儿尸骨未寒,我外甥女悲痛欲绝,你林家一句误会、意外就想轻轻揭过?休书既出,便是公然羞辱我萧家亲眷。今日我来,不是与你商量是否休妻,而是要林家就苛待致死幼孙、恶意休弃两事,给我萧家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否则——”
她目光扫过林府门楣,以及门外那些精锐的萧家护卫,未尽之言,寒意凛然。
林家上下,在这位看似柔弱、实则言辞锋利如刀、且背后站着萧彻乃至整个萧家势力的怀孕妇人面前,第一次感到了一种近乎绝望的压迫感。
他们终于意识到,踢到的不是一块随他们揉捏的软泥,而是一块烧红的铁板。
这场家务事的辩论,他们已一败涂地。
而如何收拾残局,付出何种代价,主动权已完全不在他们手中。
她微微抬起手,身后一名幕僚立刻会意,将早已备好的一叠文书再次向前递了递。
“林老爷,”沈长乐的声音冷彻如冰,再无半分转圜余地,“事到如今,再谈‘误会’、‘从长计议’,未免可笑,更是对我那枉死的外甥孙女、对我萧家名声的再次羞辱!”
沈长乐见林岱眼神闪烁,言语间仍想将“休妻”之事作为可以讨价还价的筹码,心中最后那点因表面礼节而维持的客气瞬间冰封。
她不再看林岱,而是微微侧首,对身旁那位姓陈的幕僚略一颔首。
陈幕僚会意,上前一步,郎声道:“林老爷,既然贵府仍试图以家务琐事、口角误会来轻描淡写,混淆是非,那么,萧夫人唯有依律行事,提请官府公断了。”
他转身,对身后一名捧着公文匣的小厮道:“持萧副使名帖,并本案相关证物、证词副本,即刻前往洛阳府衙,正式呈递诉状!状告林府林姚氏故意刁难、阻挠救治,致其亲孙女林氏女(丽姐儿)延误医治而夭,涉嫌触犯《大周律·刑律》中‘尊长故杀卑幼’条款;并告林府家主林岱、子林致,纵容包庇,事后更捏造忤逆罪名,恶意休弃苦主黄氏,意图掩盖罪行、毁证脱责,其行卑劣,有悖人伦,恳请府衙依法严查,究其刑责,以正风气!”
“且慢!”林岱骇然失色,急声阻拦。
他万没想到沈长乐竟真敢直接报官,且诉状措辞如此严厉,直指刑事重罪!
即便尊长杀卑幼刑罚相对轻,但一旦立案侦查,舆论沸腾,林家颜面何存?仕途何保?
沈长乐却不再给他任何周旋的机会,她目光如寒潭深水,看向林岱,也扫过周围越聚越多、面露惊疑的邻里路人,声音朗朗,既是说给林家听,更是说给这天地人心听:
“林老爷,此刻知道怕了?当初纵容内宅以教养之名,行挟制之实,将五岁稚童视为拿捏其母的工具,非打即骂,克扣饮食,已是虐童!孩子病重,身为人祖母,不思怜惜救治,反而下令阻拦延医,任其高烧喘息,直至夭亡于生母怀中!此等行径,岂是一句管教过严能掩?简直是蛇蝎心肠,令人发指!”
她向前一步,气势凛然,继续痛斥:“更可恨者,事后不思悔改,不悯儿媳丧女之痛,反以顶撞为由,罗织忤逆罪名,一纸休书,欲将苦主扫地出门,以此掩盖你们林家的恶行!这岂止是休妻?这是杀人之后,再行诛心!是要逼死黄琳,让你们林家的丑事永远不见天日!”
“你们林家自诩诗礼传家,恪守的便是这等礼?你们口中的孝道,便是允许尊长如此戕害卑幼?你们信奉的‘规矩’,便是如此包藏祸心、草菅人命?”
沈长乐言辞如刀,刀刀见血,“《大周律》对尊长杀伤卑幼虽有矜恤,然天道昭昭,人心自有秤!此等丧尽天良之举,律法或许不能重判,但天理难容!人心不服!今日我萧沈氏,便要替我那枉死的外甥孙女,替我那蒙受不白之冤、痛失爱女的外甥女,向你们林家,向这洛阳城,向天下人,讨一个公道!”
她转向围观众人,眼眶微红,声音却更加铿锵:“诸位父老乡亲都听清了,看明白了!这便是林家仁善门风下的真相!他们如何对待嫁进来的媳妇,如何对待自家的亲骨血!今日他们能如此对黄琳母女,他日未必不能如此对他人!此等人家,有何颜面立于士林?有何资格谈教化乡里?”
陈幕僚适时接口,引经据典:“《礼记》有云,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慈幼,乃人伦大义!林府所为,背弃此义!朱子亦言,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谬矣!为老不慈,为长不仁,其是何在?我朝以孝治天下,然孝非愚孝,顺非盲从。若尊长之行,违逆天道人伦,危及卑幼性命,则卑幼抗争,非为不孝,实为存天理、保人伦!黄氏为护女而抗争,其情可悯,其志可嘉!林家不思己过,反诬以忤逆,是倒行逆施,是欺天罔人!”
这一番组合下来,林岱面如死灰,浑身颤抖。
他知道,完了。
对方报官加上当众揭发,双管齐下,彻底堵死了林家所有退路。
官府一旦立案,无论如何判决,林家“虐待孙女致死、诬媳休妻”的恶名将伴随调查过程传遍洛阳,再也无法洗刷。
那些证据,那些证词,足以让林家身败名裂,子孙前程尽毁。
“萧夫人……何必……何必如此决绝……”林岱声音干涩,再无半分气势。
沈长乐冷冷看着他,如同看着一堆朽木:“决绝?当你们任由丽姐儿病重不治时,可想过决绝?当你们写下休书,将丧女的母亲赶出家门时,可想过决绝?我今日所为,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林家既要作恶,便要有承受恶果的觉悟!”
她不再多言,对陈幕僚道:“去吧。依法呈递。我就在这里,等一个说法。”
随着陈幕僚带人携状纸证据直奔府衙,围观人群彻底哗然,指指点点的声音再无顾忌。
林府门楣之内的体面,在这一刻,被沈长乐砸得粉碎。
……
府衙内外,风起云涌
洛阳府衙,气氛凝重。
知府吴文远看着堂下呈上来的厚厚一叠诉状、证词、物证清单,以及那枚代表着河南按察副使萧彻权威的名帖,只觉得额角青筋突突直跳。
状告的是本地望族林家,罪名骇人听闻;苦主背后站着的,是那位近半年来在河南官场声名鹊起、以手段凌厉、不按常理出牌着称的“刑狱刺头”萧彻的夫人。
师爷凑近低语:“东翁,此案证据颇为翔实,人证物证链看似完整,林家……怕是确有不当之处。尤其涉及幼童夭折,舆情汹汹。萧大人那边……”
师爷未尽之言,吴文远自然明白。
萧彻如今在按察使司正是得势之时,连布政使杨文峰都一时奈何不得,自己这洛阳知府,哪里得罪得起?
更何况,此案若处理不当,被萧彻抓住把柄,以他监察刑狱的职权参上一本,自己这顶乌纱怕是要摇晃。
“林家那边……”吴文远沉吟。
“林家固然是地头蛇,但此事他们理亏在先,手段又过于狠毒,已犯众怒。”师爷分析道,“且证据确凿,我等着实难以回护。不如……秉公办理。一则,可堵萧彻之口,示我依法不阿;二则,舆情当前,顺应民心亦是政绩;三则,即便林家日后怨怪,我等亦有证据确凿,不得不办的理由。总好过此刻开罪萧彻,立时便有麻烦。”
吴文远捻须半晌,终于下定决心。
林家是地头蛇不假,但萧彻是过江猛龙,且眼下这龙爪已经拍到了脸上,力道十足。
他清了清嗓子,惊堂木一拍:“升堂!带原告、被告及相关人证、物证!”
公堂之上,沈长乐一方有备而来。
两位刑名幕僚逻辑清晰,言辞犀利,将林太太如何苛待丽姐儿、如何阻挠求医、林家如何威胁大夫、黄琳如何丧女后被休等情节,依据证据层层推进,陈述得条理分明,无可辩驳。
林家聘请的讼师虽竭力辩解“祖母管教孙女天经地义”、“婆媳口角常情”、“孩子急病夭折实属意外”、“休妻乃因儿媳不孝”,但在沈长乐一方出示的医馆掌柜证词、仆妇画押供述、以及当夜黄琳抱女叩门被拒的街坊证言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尤其当沈长乐当庭展示丽姐儿生前又脏又破,还明显不合身的旧衣,并陈述孩子日常饮食被克扣的细节时,旁听席上传来阵阵压抑的唏嘘与怒骂。
舆情彻底倒向黄琳。
吴文远仔细查验证据,又传唤关键人证当堂对质,心中已然明了。
林家这次,是踢到了铁板,且被抓住了实实在在的把柄。
他虽不欲过度得罪林家,但证据链如此完整,众目睽睽之下,又有萧彻虎视眈眈,他若徇私,只怕立刻就要引火烧身。
经过郑重考虑,吴文远不得不宣判。
“经查,林门姚氏教养孙女林氏女期间,确有苛待之举;在林氏女病重时,未能及时延医,反有阻拦之举,虽无直接证据证明其故意致孙女死亡,然其行为失当,间接导致延误救治,致幼童夭折,负有过错。林门家主林岱、子林致,未能及时纠正内宅不当,且在事后未能妥善安抚丧女之媳黄氏,反以忤逆之名休弃,处置失当,激化矛盾。”
“依据《大周律》及人情天理,判决如下:一、林门姚氏罚银千两,给付苦主黄氏,以作慰藉;林岱、林致治家不严,各罚银五百两。二、林门所出休书,因事出有因,且林家处置确有不当,不予支持其忤逆之指控,该休书于法理有亏,于情理不合,本府不予认可其单方面休妻之效力。三、黄氏嫁妆,林门需于十日内全数归还,不得短缺。四、林家需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判词虽未如沈长乐最初诉状那般严苛定性“故杀”,但明确认定了林家的过错,否定了休书的合法性,并施以罚银,这在礼法森严、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士族纠纷中,已是极为严厉的判决,几乎等于公开扇了林家耳光。
? ?古代,长辈害死晚辈,几乎不会判刑。但可以用舆论反制对方。
?
而现代,长辈凌虐致死幼童,最高也就七年徒刑。真的很操蛋!故意杀人判的比较重,但虐待罪,反而判得极轻,真的好想把当初定刑的专家上72道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