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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70年代医生下海 > 番外篇5:那个写《满江红》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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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5:那个写《满江红》的乞丐

90年,镇上好像突然多了这么一个乞丐。

就这么突然的出现了,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这么多年了,我也忘了他叫什么了。

小孩子们都管他叫“疯子”,他也不骂,只是走。从街这头走到街那头,从白天走到黄昏,像一株被风吹散的蒲公英,落到哪儿算哪儿。

可他不像别的乞丐。

他不伸手要钱,不跪在路边磕头,也不翻垃圾桶找吃的。他穿的衣服破是破了点,可干净——灰布袄子,黑棉裤,脚上一双解放鞋,露出脚趾头,可鞋面上没有泥。

他头发很长,打着结,可脸上不脏。下雨天他会躲在粮站门口的屋檐下,看雨丝从瓦缝里漏下来,一看就是半天。

我问过我爹,我爹说,他呀,是个厉害的人啊,他可是研究生哦,八〇年代初考上了京城一所很好的大学,后来又读了研究生,差一分就考上博士了——只差一分。

就是这一分,把他逼疯了。

也有人说不是差一分,是被人顶替了名额。

那个年头这种事不稀奇。他告到了省里,省里不管,又告到京城,京城说回去等消息。等啊等,等到花儿都谢了,等到头发都白了,等到他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还有人说,他根本不是什么博士,就是个骗子。

可这话站不住脚,因为骗子不会在地上写《满江红》。

我第一次看见他写字,是在镇上的电影院门口。

那天放学,我和几个同学从电影院旁边抄近路回家。电影院早就关门了,门口的空地上长满了杂草,墙上糊着褪色的海报,李连杰的《少林寺》,脸朝下,卷了边。空地上有一片水泥地,灰扑扑的,落满了灰。

他蹲在那里,手里捏着一截粉笔头,正在地上写字。

粉笔头是红色的,很短的,他捏得很紧,像捏着一支毛笔。他一笔一划地写,速度不快不慢,横平竖直,撇捺舒展。写出来的字,不是我们平时看到的那种粉笔字,而是很像书法的——有筋骨,有血肉,有风骨。

我们几个小孩围过去看。

他写的是: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我那时候上小学三年级,刚学会认字,认不全。可这几个字,我一个一个地念,念到“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的时候,心里忽然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不是因为我懂了,而是因为那些字太好看了,好看得让人心里发紧。

写完了上阕,停下来,歪着头看了看,伸出手指蘸了点口水,把“歇”字的一个钩改了一下,又继续写。

写完“空悲切”三个字,他把粉笔头放下,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走了。

从头到尾,没看我们一眼,也没说一句话。

那几个字,在地上留了三天。

后来下雨,冲掉了。

从那以后,我每天放学都绕路去电影院门口看一看。

有时候他在,有时候不在。

他在的时候,一定在写字。

写《满江红》,写《沁园春·雪》,写“大江东去”,写“人生自古谁无死”。

他用不同颜色的粉笔——红的、白的、黄的、蓝的——都是在地上捡的。那些粉笔头,有的是学校扔掉的,有的是小孩恶作剧砸他的,他一颗一颗捡起来,装在口袋里,像宝贝一样。

他的字越写越好。

后来整个电影院门口的石板地上,全是他写的字,大块大块的,像一篇铺在地上的书法展。有人路过停下来看,看完了摇摇头走了。

也有人说风凉话:

“写得再好有什么用?还不是疯子。”

他听不见似的,继续写。

镇上还有一个疯子。

人们管他叫“傻儿”,是真傻。

傻儿跟他不一样。

乞丐不说话,傻儿说个不停;乞丐穿得破但干净,傻儿穿得脏且臭;乞丐不理人,傻儿见人就追。傻儿的傻,是那种让人害怕的傻——他不知道什么是羞耻,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不知道什么是分寸。

有一阵子,傻儿特别喜欢在校门口堵女生。

他站在路中间,张开双手,拦住放学的女同学,嘴里发出呜呜哇哇的声音,还做一些很不雅的动作。女同学们吓得尖叫着往回跑,有几个胆子小的,直接哭了。

我们班班主任姓李,刚从大专毕业,二十出头,高高瘦瘦的,穿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衫,脚上一双回力鞋,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他听说这事,没在班上说什么,下午放学后,他跟数学老师甘老师打了个招呼,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先走了。

我们几个男生跟在后面看热闹。

李老师和甘老师把自行车停在傻儿经常出没的那个路口,一人站一边。傻儿远远地走过来,看见两个大男人,愣了一下,想绕过去。李老师往左一步,挡住;傻儿往右,甘老师拦住。

傻儿急了,嘴里呜呜哇哇地叫,伸手想推人。

李老师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另一只手按住他的肩膀,把他按在墙上。甘老师从兜里掏出一根绳子——也不知道是早准备好的还是顺手从哪里找的——把傻儿的手腕绑在了一起。

傻儿挣扎了几下,挣不开,忽然蹲下来,哭了。

哭得很大声,像个小孩子。

李老师蹲下来,跟他平视,说:

“以后不许去学校门口,不许拦女同学,听到没有?”

傻儿哭着点头。

李老师站起来,对他挥挥手:

“走吧。”

傻儿站起来,手腕上还挂着半截绳子,踉踉跄跄地跑了。

那之后,傻儿果然没在学校门口出现过。

可没过几天,他又跑到街上去拦别的女人。

李老师知道了,又去找他。

一来二去,傻儿看见老师就躲,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但乞丐不一样。

他从不理傻儿。傻儿有一次凑到他跟前,想看他写字,他抬起头,冷冷地看了傻儿一眼。那一眼,很平静,可傻儿哆嗦了一下,转身就跑。从此,傻儿再也没有靠近过电影院门口那一带。

大人们说:

“疯子怕疯子,傻子怕傻子。”

我觉得不是。

我觉得乞丐那一眼,不是在赶傻儿,是在保护他。

有一件事我一直记得。

那年冬天特别冷,地里都结了霜。

我放学回家,路过电影院门口,看见乞丐缩在墙角,身上裹着一块塑料布,脸冻得发紫。他的面前,小半截粉笔头捏在手里,地上写到一半的“靖康耻,犹未雪”,笔画歪歪扭扭的,看样子是手冻僵了,写不动了。

我站了一会儿,从书包里摸出早上剩下的半个馒头,放在他面前的地上。

馒头用油纸包着,还带着我体温的余热。

他看了看馒头,又看了看我,没说话。

我转身走了。

走了好几步,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谢谢。”

我回过头,他还在低着头,像是没说过话一样。可我确定我听见了。那个声音很轻,很哑,像是很久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的人,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可它清楚。

就两个字。

可我记了三十年。

有一次,一个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在电影院门口拦住一个小学生,让他交钱。

那个小学生吓哭了,掏出身上仅有的五毛钱。小混混嫌少,推了那孩子一把,孩子摔在地上,膝盖磕破了皮。

乞丐正好在旁边写字。

他停下来,看着那个小混混。

小混混被他看得发毛,骂了一句:

“看什么看?疯子!”

乞丐没说话,拿起粉笔,在地上写了一个字。

那个字很大,一笔写成,像一把刀。

小混混不认识那个字,可他被那个字的笔画吓了一跳——那一下收笔,粉笔直接戳进了水泥地的缝隙里,咔的一声,断了。

小混混骂骂咧咧地走了,钱也没拿。

我后来查过那个字。

那是一个“止”字。止戈为武的止,停止的止。

他不会说话,可他什么都懂。

班主任李老师有一次路过电影院门口,看见乞丐在那里写字。

他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第二天,李老师在语文课上讲了一篇课文,讲完后忽然说:

“你们知道《满江红》吗?”

我们摇头。

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那首词。

他的粉笔字写得不差,可跟电影院地上的那些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他念: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念完了,他说:

“这首词,是岳飞写的。岳飞是南宋的抗金名将,精忠报国,最后被奸臣害死了。”

他没有提那个乞丐。

可我知道他为什么要讲这首词。

因为他看见了。

后来,我上了大学很少回镇上。

偶尔回来,路过电影院门口,那里已经推倒重建了小楼,只有旁边那个供销社,还是那个样子,地也是一样的,石头堆砌的路,偶尔一个裂缝里hIA嵌着一些粉笔屑,红的黄的白的,像褪色的彩虹。

乞丐早就不见了。

问了邻居,有人说他走了,去了外地;有人说他被家人接回去了;还有人说……不说了。

我宁愿相信他好了。

不再疯了,不再在地上写字,不再穿破衣服。

他回到了挂榜山那边的家,回到了他考上大学之前的日子。他可能还在写字,写在纸上,写在门上,写在田埂上。可这一次,不是为了消磨时间,是因为喜欢。

我喜欢这个结局。

哪怕它不是真的。

镇上的人提起这个乞丐,大多是一种复杂的表情——同情里夹着不屑,惋惜里掺着嘲讽。

“可惜了,那么聪明的一个人”

“读书读傻了”

“要是没考那个博士就好了”……

考博士差一分,气疯了。

这个说法传了那么多年,没有人去考证过真假。

大家觉得“差一分”比“被人顶替”更有戏剧性,更像个悲剧的结尾。

悲剧嘛,总比阴谋论好听。

可我不信。

一个能写出那么漂亮的字、能默写整首《满江红》的人,他的脑子里装的不只是知识,还有逻辑,有判断,有是非观。

他分得清好坏,知道谁在帮他,谁在害他。他只是不说话了,不代表他疯了。

他选择沉默,也许是太累了。

跟这个吵吵闹闹的世界说再见,跟自己说——算了。

我后来读到过一个词:

高功能孤独症。

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疯”,而是一种社交和沟通的障碍。

患者在某些方面——比如记忆、计算、艺术——拥有超常的能力,可他们无法跟人正常交流,无法融入社会。

我不知道这个乞丐是不是这样。

但我宁愿相信他不是“气疯”的。

他只是换了一种活法。

前几年我回了一趟镇上,原来电影院上的小楼,门口有一家卖篾货的,门口停着几辆电动车,几个小孩蹲在有阳光的地方打牌。

我站在那儿看了一会儿,脑子里忽然浮现出那些粉笔字: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那些字不在了。

可它们刻在了我的记忆里,比任何课本上印的都清楚。

我还记得那天,他用红色的粉笔写着,写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时候,手指一滑,那个“血”字最后一笔拉得很长,像一道血痕,从地上一直延伸到路的尽头。

我抬头顺着那道痕看过去,他已经走远了。

瘦瘦的,驼着背,一件灰布袄子在风里荡来荡去。

他没有回头。

后来我学了更多诗,读了更多书,见了更多人,可我始终觉得,我见过的第一个真正的文人,不是哪个老师,不是哪个作家,而是那个在电影院门口写字的乞丐。

他有风骨。

没有功名,但有风骨。

对了,傻儿后来怎么样了?

我也不知道,后来李老师调去了市里,他考上了公务员,再后来就没什么消息了。

镇上的老人说,挂榜山的石头裂了,清流河的桥塌了,粮站的大槐树还在。

粮站早就不收粮了,院子里长满了草。

可那棵大槐树还活着,每到春天,满树的白花,香得很。

乞丐以前也去粮站门口写字。

粮站的张会计不赶他,给他倒过水,还给过他一件旧棉袄。后来张会计退休了,回老家了。乞丐还去粮站,坐在槐树下,一坐就是半天。有人问他等谁,他说等人。

等谁?不知道。

也许他在等一个能看到他字的人。

也许他已经等到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之前的一件事。

我儿子上小学三年级,老师让他背一首古诗。

他背的是《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他背得很流利,字正腔圆。

我听着听着,眼眶忽然湿了。

他问我:“爸爸,你怎么了?”

我说:

“没什么,想起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写《满江红》的人。”

“他写的很好吗?”

“很好。比印刷的还好看。”

“他在哪儿?”

“不在了。”

“死了吗?”

“也许没有。也许他只是不写了。”

儿子想了想,说:

“那他一定去了一个有很多粉笔的地方。”

我愣了一下,笑了。

“对,”

我说,

“有很多粉笔。什么颜色都有。”

儿子满意地点点头,继续背他的诗。

突然我好像明白了一点什么?

相比于疯,

那些坏人,那些心急的人,

他们才是疯了。。。。

你没有疯。

疯的是这个世界。